危險廢棄物怎麼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違法存儲危險廢物了.怎麼處理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八十條第一款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重複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

(二)未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或者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的;

(四)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或者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

(六)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的;

(七)未對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

求教各位大神,危險廢物如何處理?危廢處理有什麼要求嗎?

啥危險廢棄物呢?固體、液體?具體點,如果是固體必須採取特殊的收集和清運方式,送至危險廢物處理場,一般是安全填埋。要找有資質的專業公司來處理,65環境平 臺有這樣的公司,可以去看看,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

惡意排放危險廢棄物怎麼處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的;

(二)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三)擅自關閉、閒置或者拆除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

(四)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危險廢物排汙費的;

(五)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六)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七)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八)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九)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十)未經消除汙染的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一)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汙染的;

(十二)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危險廢物排汙費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危險廢物產生者不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 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汙染環境事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但是最高不超過一百萬元,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重大事故的,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 受到固體廢物汙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固體廢物汙染環境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五條 造成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並採取措施恢復環境原狀。...

廠子裡好多危險廢棄物,該怎麼處理呢

去到迅收網,發個消息,別人會有收這些東西為信廢棄物,在別人手裡可以變廢為寶。你可以去看一下撒。

危險廢棄物該如何存放,能隨意堆放嗎

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防止危險廢物貯存過程造成的環境汙染,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的監督管理,本標準規定了對危險廢物貯存的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險廢物產生者和危險廢物經營者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也可利用原有構築物改建成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4.2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後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

4.3 在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可在貯存設施內分別堆放。

4.4 除4.3規定外,必須將危險廢物裝入容器內。

4.5 禁止將不相容(相互反應)的危險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

4.6 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

4.7 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

4.8 醫院產生的臨床廢物,必須當日消毒,消毒後裝入容器。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一天,於攝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4.9 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必須粘貼符合本標準附錄A所示的標籤。

4.10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在施工前應做環境影響評價。

危險廢起物是不可以隨意堆放.《固廢法》規定,必須建有專用貯存設施場所,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危廢與非危廢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貯存危險廢棄物要找一個符合規劃場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風、防雨、防晒.

危險廢棄物處理資質問題

1、合法。

2、甲有危廢資質,處理危廢合法;3、設備間的甲乙丙只是合同法約定的關係,跟環保法無關

4、處理過程沒有造成汙染,與環保法不違背

廢棄物分為哪幾類?應如何處置?危險廢棄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液體、固體、氣體

一般和危險

危險廢棄物有49類,需要委託有資質的供應商回收,而且還要環保局審批

一般廢棄物找個能收的就行

危險化學廢棄物處理原則有哪些

1、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並經當地縣以上環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把企業產生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

3、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企業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部門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6、運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採取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

7、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誌。

8、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包裝應採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9、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汙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10、轉移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企業安全技術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廢棄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11、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制訂在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

12、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嚴重汙染環境時,安全技術部門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汙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經理和當地縣以上環保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廢棄物分為哪幾類?應如何處置?危險廢棄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廢棄物和不可回收廢棄物

相關問題答案
危險廢棄物怎麼處理?
公司危險廢棄物有哪些?
危險廢棄物主要有哪些 ?
發票作廢稅費怎麼處理?
飛機排洩物怎麼處理?
用完的廢電池怎麼處理?
廢電池怎麼處理作文?
交強險不夠賠怎麼處理?
廢棄高錳酸鉀怎麼處理?
手機廢棄電池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