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政審不合格原因?
政審不合格會通知本人,並告訴你什麼原因嗎?
回1樓(zlszj2005) 的帖子 那我沒得到消息,就是好消息了?呵呵 查看原帖>>
關於警察政審標準的問題 5分
警察政審標準確實很嚴格,你所說的那個人,肯定有人幫忙的,政審記錄說不定是偽造的
招警考察和政審中哪些情形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一)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勞動教養或近兩年內受到治安拘留處罰的;
(三)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四)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原工作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或因主觀原因違反規章制度在高校、工作單位受過警告以上處分的;
(五)曾參與賭博、邪教、色情、吸毒、盜竊、貪汙、賄賂、詐騙等違法違紀活動,被有關部門認定的;
(六)配偶、直系親屬和近親屬中有曾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配偶、直系親屬和近親屬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幹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八)配偶、直系親屬和近親屬中有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為國(境)外人員在考察期滿後30天內政治背景仍無法查清的;
(九)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十)有其他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的。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和政審結論。自考察和政審期結束後30天內,上述審計、審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考察和政審結論定為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對考察和政審結論為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的,招錄公安機關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
希望對你有用!
考察和政審中哪些情形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1、錄用考察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錄用考察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
2、錄用考察工作由誰組織實施,主要方法有哪些?
縣級以上招警主管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錄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和政審工作,招錄公安機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招錄機關組織考察時應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成員應當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並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經驗。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有招警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迴避關係的,應當迴避。考察前,招錄機關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
方法:
(一)向考察和政審對象所在黨組織、工作單位(學校)人事保衛等部門以及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區(村)瞭解情況,並要求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二)向考察和政審對象的配偶、直系親屬和近親屬所在黨組織、工作單位(學校)人事保衛部門以及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區(村)瞭解情況,並要求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三)同考察和政審對象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個別面談;
(四)查閱考察和政審對象檔案及有關資料。
3、錄用考察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考察和政審的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和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和錄用資格條件、應迴避的情形以及配偶、直系親屬、近親屬的情況等。並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查。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考察。
4、在錄用考察中,哪些人員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招錄機關應當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人、細緻的考察。考察對象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未達到招警基本素質標準,有招警職業應當禁止的行為的或者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影響招警形象以及其他不宜擔任招警職務情形的,招錄機關不得將其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對於錄用後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5、哪些情況屬於未達到招警基本素質,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對象有以下行為的,均屬於未達到招警基本素質標準,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6、考察對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嗎?
考察對象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 (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後不滿五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招警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的,均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7、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是如何進行考察的?
對香港、澳門等境外報考人員,儘可能進行實地考察,瞭解詳細情況,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難以出國(境)進行考察的,可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助瞭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對於確需到國(境)外進行考察和政審的,可以委託我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進行。
8、招警錄用考察都是等額......
人民警察政審條件有哪些?
一、考核工作須貫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向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瞭解情況、查績檔案、聽取群眾意見等辦法進行。
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公安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考生必須兩人以上,考核結果應形成書面材料和有考核結論。
三、考核的主要內容和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重大政治問題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政治思想落後,懷疑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不滿言行的或有抵制、對抗行為的;
有擾亂社會治安、流氓、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因貪汙盜竊、行賄受賄、洩漏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參加非法社團活動受到開除黨籍、團籍、學籍處分的;
紀律散漫、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曾受到口頭警告以上處分的,參與打架鬥毆、拉幫結夥,與社會上不法青少年來往頻繁、關係密切的;
曾被勞教、少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在招收期間直系親屬或關係密切的近親屬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和正在服刑的;
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血親在國外或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情況瞭解不清楚的;
紋身的;
其他有不適合做人民警察工作的。
四、考核的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
1、考生應填寫招收人員登記表,本人的基本情況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要如實填寫清楚,便於政審人員考察瞭解;
2、到考生單位或街道、勞動管理部門瞭解其現實表現情況,查閱檔案,並由其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表現的證明材料;
3、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或街道瞭解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歷史情況,通過查檔,瞭解社會關係是否清楚,由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有海外關係必須瞭解清楚,並附有記錄;
4、到派出所瞭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違法犯罪情況,並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意見;
5、將1、2、3、4項有關材料整理齊全後和《選拔錄用幹部審批表》一併報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核。
請問招警考試的政審考察中哪些情形不能錄用為人民警察?
政審這個環節,公務員都是一樣的。一下情況不合格: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警察政審不過,會通知當事人嗎?
不會直接通知的,如果你有疑問,可以要求查詢。
國家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另有規定的是什麼規定?
各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除了各省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的規定,國家對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方面的規定。規定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關於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人民警察政審考核程序及內容
一、考核工作須貫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向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瞭解情況、查閱檔案、聽取群眾意見等辦法進行。
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公安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考生必須兩人以上,考核結果應形成書面材料和有考核結論。
三、考核的主要內容和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重大政治問題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⑴政治思想落後,懷疑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不滿言行的或有抵制、對抗行為的;
⑵有擾亂社會治安、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⑶因貪汙盜竊、行賄受賄、洩漏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⑷參加非法社團活動受到開除黨籍、團籍、學籍處分的;
⑸紀律散漫、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曾受到口頭警告以上處分的,參與打架鬥毆、拉幫結夥,與社會上不法青少年來往頻繁、關係密切的;
⑹曾被勞教、少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⑻在招收期間直系親屬或關係密切的近親屬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和正在服刑的;
⑼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血親在國外或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情況瞭解不清楚的;
⑽紋身的;
其他有不適合做人民警察工作的。
公務員政審不合格怎麼辦?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根據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核不合膽:報考政法機關的,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警察公務員政審問題?
這要看你在考試時填的資料,如果親戚填的多,就個個都要查到,一般情況家庭成員寫父母即可,工作單位有就寫最後一家單位即可,也可以寫沒有單位,這樣政審就簡單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