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前置的意思?
辦營業執照、前置後置是什麼意思?
前置是指在辦執照之前需辦理許可證,後置是辦執照後需辦理的許可證。
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是什麼意思
工商登記審批程序分為前置和後置。前置審批是你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去審批的項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稱後就要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所謂後置審批是指對於應當予以前置審批的商事登記,為了提高商事登記的效率,促進商事活動的迅速開展,採取先行商事登記而後進行理應前置審批的審查,它代表了前置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什麼是前置許可經營項目?
須經有撫部門審批發放許可證方可領取營業執照開展經營活動的項目。
比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還有消防意見書,環評報告,衛生許可證等都屬前置許可項目。
也就是說,你的執照年檢首先得有這些證件才能證照才能通過。
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是什麼意思
您好,您可以先工商局註冊然後再教育部註冊
工商登記審批程序分為前置和後置。前置審批是你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去審批的項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稱後就要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所謂後置審批是指對於應當予以前置審批的商事登記,為了提高商事登記的效率,促進商...
什麼是工商管理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
後置審批相比前置審批是政務改革的方向。
前置審批是你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去審批的項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稱後就要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後置審批是指對於應當予以前置審批的商事登記,為了提高商事登記的效率,促進商事活動的迅速開展,採取先行商事登記而後進行理應前置審批的審查,它代表了前置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前置審批程序過多,大大的增加了商事主體的開業成本,挫敗了商事主體的經商信心。以飲食為例,商事主體如要從事飲食服務,必須事先租好場地,並對其進行裝修改進。當其廚房的各項設施及衛生條件達到衛生部門的要求才能去申請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辦理下來,還得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各項手續,等一切就緒後才能開始經營。這段時間下來,商事主體得在無營利得狀態下支付店鋪得各種費用,無疑是一項巨大得浪費。所以,我國應借鑑英國等國的經驗將一部分不太重要的前置審批移到後面,進行後置審批,以增加效率,促進交易簡便、迅捷。
工商局現在一共多少項前置變後置
2014年初,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清理審核,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有226項,涉及國務院40多個部門。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明確為企業登記前置的有128項。
2014年 6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第一批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項目。8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第二批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項目。
目前,需要前置的項目有:qyj.saic.gov.cn/...3.html
在工商登記、變更時,什麼是前置許可和後置許可?區別?
一, 前置許可是指當事人在辦理當前許可事項時,必須持有的上一環節的許可證件。
例如,
1.外商獨資企業在工商局登記註冊時,要提供外經局的批文,這個批文在工商局這個環節來看就是前置許可文件.
2.從事捲菸銷售經營的經營者,在辦理或者審驗《營業執照》這一行政許可時,必須持菸草專賣管理機關核發的有效的《菸草專賣許可證》,方能辦理或審驗。在這裡,《菸草專賣許可證》就是前置許可證件。
二, 後置許可
你明白了前置許可,這個就自然就明白了,不用再說明了吧(呵呵).
經營範圍(前置許可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一般經營範圍)。求解釋和兩者區別
前一種需要政府部門出具許可,否則經營就算違法。後一種不需要。
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是什麼意思
前置行政許可,也就是辦理登記手續前,要有其它部門的行政許可,否則工商局不給你辦。比如典當行業需要商務部及公安的審批,然後你才能到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是什麼意思
國務院決定調整(原本是前置審批)或明確為後置審批(可以前置審批也可以後置審批),國務院決定相關事項現在都明確為後置審批。
後置審批相比前置審批是政務改革的方向。
前置審批是你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去審批的項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稱後就要去有關部門審批,審批完後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後置審批是指對於應當予以前置審批的商事登記,為了提高商事登記的效率,促進商事活動的迅速開展,採取先行商事登記而後進行理應前置審批的審查,它代表了前置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前置審批程序過多,大大的增加了商事主體的開業成本,挫敗了商事主體的經商信心。以飲食為例,商事主體如要從事飲食服務,必須事先租好場地,並對其進行裝修改進。當其廚房的各項設施及衛生條件達到衛生部門的要求才能去申請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辦理下來,還得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各項手續,等一切就緒後才能開始經營。這段時間下來,商事主體得在無營利得狀態下支付店鋪得各種費用,無疑是一項巨大得浪費,而且還會產生官員的尋租現象。所以我國應借鑑英國等國的經驗將一部分不太重要的前置審批移到後面,進行後置審批,以增加效率,促進交易簡便、迅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