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是指什麼時候?

General 更新 2024-11-20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什麼時間提出來的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頒佈實施後開始施行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是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通過,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月1日廢止的,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沒有廢止

3、2007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將原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一字之差。並規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並沒有因法律的修改而廢止,而是因法律的修改而增加了其的適用範圍,即鄉村建設同樣納入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的適用範圍內

4、因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從1990年4月1日開始的

什麼是開工時間?

本文試圖澄清關於“開工時間”的一些誤解,以便加強工程管理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開工時間的多重意義

一直以來,業界有許多人對於“開工時間”都有著錯誤的理解。一方面是由於對工程合同的熟悉程度不夠,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國內在開工問題上的程序相對複雜。當然,開工時間本身也有多種性質:具有法律意義的開工時間(計劃開工時間)和實際開工時間。具有法律意義的開工時間實際上就是根據工程合同定義或生成的開工日;而實際開工日期更多地指向承包商根據他的進度計劃而設定的開工日。通常,實際開工日在承包商實際佔有工程現場之後。

實際上在合同角度看,開工時間有兩個意義:一個是承包商正式、全面履行合同的起始日期,自此日期起合同雙方活動受合同約束。另外一個就是工期的起算時間,雖然對合同雙方竣工日期更為重要,但是工期作為合同履行時間仍然從很多方面制約雙方利益。

對於開工時間的誤解主要有下面幾個:

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註明的日期,這個錯誤是很明顯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有這樣的誤解。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工程開工的法律憑證。取得了施工許可證,表明該建設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具備開工條件,並享有開工的權利。即,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合法開工的憑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日期即具有指明證書頒發日的作用,沒有確立開工日期的作用。

批准的開工申請書/進度計劃聲明的開工日期這實際上就是實際開工時間。更多的誤解就是將此日期與合同定義的開工日期相混淆。開工日更多的是承包商在工程現場經過籌備和計劃實際展開工程施工的日期,其中有兩個先決條件:承包商實際佔有工程現場,並取得管理權;承包商準備工作完成(諸如施工設備到場等等)。

由總監/工程師頒發的開工令日期,這個誤解普遍存在於業界,很多人認為“監理方發佈開工令是工程正式開工、合同正式實施的標誌。”這個觀點的錯誤在於:漠視承包商的施工準備工作。總監/工程師頒發開工令是承包商提交開工申請後的批覆,是施工準備完成後才能通過的動工申請。而施工準備也是履行合同義務的一部分。如果以開工令日期作為“合同正式實施的標誌”,那麼承包商的施工準備工作就不受合同保護;取得工程現場佔有權和使用權的承包商也不受合同約束。

開工時間的定義

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 )對“開工時間”的定義為:承包商收到“中標函”後42天內,或者工程師提前7天向承包商發出開工通知的日期,當中較早的一個。

通常情況下,儘早開工對於合同雙方均有利,因此FIDIC採用了“當中較早的一個”這一表述。同時應注意“或者工程師提前7天向承包商發出開工通知的日期”這一表述,但是應注意這裡的開工通知不是總監/工程師頒發的開工令。這裡的開工通知內容FIDIC有規定:

“我們在此通知,根據合同條件第XXX款,開工日期應為。。。。。”

由此可以看出,FIDIC的開工通知明確的是合同開工時間,總監/工程師頒發的開工令則是明確的實際開工日。

NEC(New Engineering Contract,新工程合同)對於開工時間的處理則更為靈活:

開工:承包商從第一個工程現場佔有日起開始施工作業,並應在竣工日或竣工日前竣工。

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計劃應提交項目經理認可,並表明:開工日、現場佔有日和竣工日。。。。。

這也體現了另一種對於開工時間的的處理方式,即第一個工程現場佔有日作為雙方合同正式實施時間。而對於開工日即實際動工的日期,承包商有權做出自己的計劃並根據工程師的批准實施;而工程師也有權審核或制定動工日期。它表明實際動工的日期是需要雙方確認具備實際開工的所有前提條件。

總結......

建築工程冬季施工時間是什麼時候?

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穩定低於5℃即進入冬期施工

工程質保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竣工驗收完成的日子~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什麼時候辦理

《建設工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程規劃許可證》包括下列內容: ⑴許可證編號; ⑵發證機關名稱和發證日期; ⑶用地單位; ⑷用地項目名稱、位置、宗地號以及子項目名稱、建築性質、棟數、層數、結構類型; ⑸計容積率面積及各分類面積; ⑹附件包括總平面圖、各層建築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 如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設置依據及適用範圍 為保證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作為許可建設各類工程的法律憑證,同時也是建設活動過程中,接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法律依據。 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需辦理建築設計方案和管網綜合規劃方案審查、應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申辦程序 方案初審階段: 1、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週一至週六,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申報。 2、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發現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應進行項目建設報件登記並註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4、申報材料經窗口工作人員核收後,當日將申報材料轉項目經辦人。 項目經辦人接到窗口轉來的申報材料,經審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文件,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窗口,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後重新申報。 5、經審核申報材料合格,由項目經辦人完成現場踏查後,對建設單位報送的規劃建築設計方案及文字說明初審,並提交局例會、區規劃例會審議(大型、重點工程及重點區位設計方案上報開發區規劃例會、組織專家評審會,須按相應會議要求準備材料),經審查批准後,項目經辦人核發城市建設規劃審查聯絡單、附圖,並在方案圖上加蓋初審合格章,經窗口轉建設單位到環保、土地、消防、建設等有關部門會籤及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 建設工程審核階段: 6、完成會籤及施工圖紙設計的項目材料經規劃局窗口提交項目經辦人。項目經辦人對建設單位報審的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建設工程單體建築施工圖進行審查。 7、審查合格後,項目經辦人完成局內會籤,由設計科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經窗口回覆項目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項目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回覆建設單位。 8、如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過程中,發現該建設工程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9、如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需要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聽證程序按《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執行)。 注: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二年,滿二年未動工建設的自行失效。申請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的,應當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 2、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六個月,滿六個月未開工的自行失效。臨時建築使用期限為二年,申請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的,應當在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 3、申請人要求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的,應重新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變更手續。 三、申報材料 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須提交建設工程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所規定的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申報。 方案初審階段: 1、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關於建築工程保修期從什麼時間開始計算

就是工程驗收合格 資料全部交付之後開始算 竣工申請是你讓各個部門來驗收的申請單

建設工程項目的全壽命週期包括哪些階段

施工總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項目管理都屬於施工方的項目管理。 法律諮詢: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 包括項目的決策階段、實施階段和使用階段。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條 建築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製定的建築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一)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並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建築工程計劃發包時間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讓承包單位開始競標的時間。也就是承包的時間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時間範疇是建設工程項目的什麼

工程項目的生命週期,指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設計、設備選型、採購、安裝、運營、維護到最後報廢的全過程。工程項目的生命週期可以劃分為5個階段。

1. 可行性研究階段。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判斷工程項目的生命力,進行市場調查、工廠試驗等專題研究;對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建設地點、主要技術工藝、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進行研究和初步評價和可行性論證;深入研究市場、生產綱領、工藝、設備、建設週期、總投資額等問題。

2. 設計/選型階段。編制設計方案及工程項目總概算書,考慮項目實施的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系統運行的安全性,進行設備選型。

3. 建設實施階段。包括施工準備、組織施工和竣工前的生產準備,對設備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安裝與調試。

4. 運營/維護期。對工程從安裝調試合格進入正常使用起,直至該工程退出生產的全過程,通過組織、管理、監督等一系列措施,使工程項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需要對工程進行更新改造、對設備進行維護。根據工程使用情況,及時作出報廢、整改、替換的決定。

5 .跟蹤/評估期。合理選取指標,科學建立模型,選擇不同的評估時點進行動態評估,實現對工程項目的跟蹤管理。將評估結果及時反饋,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析,指導日後的建設管理,形成閉環管理體系。

加強工程項目實施全生命週期管理的意義:

對工程項目實施全生命週期管理,實現了對工程的動態跟蹤,從而避免了資產閒置,資金浪費的現象。同時能夠落實經濟責任,避免投資的隨意性,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它能夠對工程項目信息進行有效的集中、整理、分析,從而產生新的信息,為各管理層提供寶貴的決策依據,使得企業的工程投資管理形成閉環,最大化實現工程投資對於企業的經濟效益。

什麼是建築工程預算、結算和決算?分別什麼時候進行

建築工程預算:一般是施工前,施工圖紙基本出來後,按預算定額或企業施工定額進行編制;結算:是施工過程中,分月或分階段與合同對方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決算:工程基本完工,最終支付前的結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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