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產生的原因?

General 更新 2024-12-27

為什麼社會上普遍存在著用道德綁架行為的事情

1)傳統上是一個集體就是一切,個人毫無價值的社會,因此道德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

2)社會矛盾過於尖銳,因此不管用什麼方式總要殺人才對。

3)封閉性較好,全人類觀無法進入,不存在對2的制約。

4)網絡的群體極化作用外加無孔不入的黨委層級結構把1的作用推到目前能夠想象的極致

素質教育相對之前年代有了大大提升,為何網上卻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道德綁架?

由於現代生活越來越便捷自由的網絡,造就了人們開放的思想和言論,有些人壓抑的情緒無處宣洩,看到不順眼的東西就理所當然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去批判,也有些認識為了刷存在感,他們自己本身也不一定做到那麼完美。做好自己,不危害別人的利益,這都無可厚非。

如何看待道德綁架行為

比如寡婦改嫁,從前被認為不好,所謂好女不嫁二夫,還為所謂守貞不再嫁者樹貞節牌坊。實際上這是從習俗的觀念的道德的威壓角度,對寡婦權利的剝奪,直至把一個活生生的人逼成死人才算了事。 再比如,一個人收養了棄嬰,將其撫養成人,然後覺得你...

為什麼什麼叫做道德綁架?

前不久,中國男孩洪戰輝作客央視新聞會客廳,接受了記者李小萌的專訪。洪戰輝在節目中重點談了自己成名後的煩惱。其中,最讓洪戰輝迷惑不解的是,自從被評為2005年感動中國人物之後,他先後在全國各地做了近150場報告,而這些報告全部是免費的。洪戰輝說他想過要收出場費,可是又不敢收。

洪戰輝為什麼想要收出場費呢?按他自己的話說,他覺得一個人付出勞動就應該有所回報,他出去做報告,其實也是一種勞動,是在給別人做一種精神上、能力上、心理上的培訓,這種勞動應該得到一定的報酬。可是,他為什麼又不敢收呢?他說如果收了出場費,一定會引起人們的非議,覺得作為精神偶像和道德楷模,根本就不應該計較經濟上的利益。平常有人也時刻提醒洪戰輝:你是一個公眾人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洪戰輝聽從了這些人的勸告,以所謂的責任感做著無數的義務勞動。當然,為了不讓自己太吃虧,不被他人不恰當地利用,對有些採訪和邀請,洪戰輝已經開始學會了拒絕和迴避。

洪戰輝的煩惱是其他眾多道德偶像精神世界的縮影。它帶給了我們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我們到底需要樹立什麼樣的的道德偶像?一個被社會推崇為道德偶像的人,究竟該如何做一個主體的人?特別是在社會商業規則和公眾道德訴求面前,道德偶像們該如何作出自己的選擇?

用馬哲原理談道德綁架

道德綁架的實質:以道德為砝碼,要挾個人或者眾人做或者不做某些行為,冠以“美德”與“義務”等字眼,並且有社會輿論作為後盾的強迫行為!馬克思的矛盾普遍性原理正確揭示了道德綁架在當前是不可避免的,並且表明了道德綁架問題不同與一般道德問題,其自存在著特殊性。

道德綁架出現的原因所在:

1、道德綁架的根源可以歸結為供需關係失衡,簡單來說就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的問題。上層建築依賴於經濟基礎,它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如今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基礎的發展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上層建築的狀態都是可以直接或者間接的從社會經濟結構中得到說明,因此我們的上層建築表現出不夠的適應性。貧富差距、基礎設施不完善、社會矛盾一定的激化都是上層建築其側面的反應。

2、心理因素作為內因通過外因起到了作用。人們內心都存在著一些固有的道德思想,在一些事物上或多或少有著不是很積極的看法,因此在道德綁架中這些人們容易形成一個整體,從而最大化的刺激了人們消極看法的增長,當到達一定值時,於是人們心中的怒氣無從發洩,那些無辜的優勢人物就往往成了攻擊對象,人們也能夠藉此來尋求一種假象的心理平衡。整體藉此帶動部份,內因藉此帶動外因,讓我們看到人們在道德評判是內心是混亂的,心理因素戰勝理性取的主導地位。

3、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國自古以來重視道德的作用,在教育中,學生們被灌輸的就是一種為大多數人所認可的道德準則。正是這種教育模式,人們的道德認知能力是固化的。當發現有人沒有做他們認為理所應當屬於道德範疇必然的事時,他們的內心就會產生憤怒,認為這是不道德的行為。然而從理性分析的角度大多數道德綁架事件並不存在一定要實行的必然行為,而是人們在主觀上強加了自己個人的意願。在這種行為背後表現的確實群體社會意識的低下與幼稚。

道德綁架的預防措施:

1、從國家層面來說,首先是要改革現行的經濟制度,使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切合,促進社會生產力的轉型升級。更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穩步有序的向前進,弘揚十三五精神,繼續走中國特色發展道路,加快社會主義道德建設。

2、從個人層面出發,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的,我們要堅持正確意識的指導作用,發揮其積極的一面,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正確的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

“道德”和“道德綁架”的區別

受害者有罪論更多的表達的是人們心理上的一種感覺;而道德綁架則更多是人們對日常事務的普遍認知。

受害者有罪論是一個值得批判的論調。

社會心理學家Melvin Lerner(最先研究這個現象的心理學家)提出,正常人在生活中,需要維持一個良好的自我感覺,但正常人又常常會遇到身邊的人、報紙上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遭受不幸。這樣的事雖然很多,但大多數人並沒有陷入恐慌,原因便在於我們都多多少少有些公正世界的假設,認為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一定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錯事。因此,網絡上也好、閒談中也好,常常會出現怪罪受害人的情況(例如:“你之所以被強姦,是因為你長得漂亮,穿的少大晚上還光著大腿上街”)。這種想法或歸因方式,很可能是偏激的、缺乏正義感的、不人道的、政治不正確的,但它對我們自己的內心起到了安慰作用:只要我不做這樣的事,只要我不是他這樣的人,我就不會遭到這種不幸。因為有著這樣的信念,大多數人也保持著樂觀,相信自己掌握著自己的人生脈絡,而不會被某些(有原因的)意外打擊致死。最後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公正世界假設雖然可以自我安慰,也可以解釋一些事情的一部分原因,但這種傾向並不一定都是好的。譴責強姦受害者“長得漂亮”、“穿得少”是一件很荒謬的事,他們沒有犯法,長相和穿著也是人家的自由,而犯罪者的邪惡行為才是悲劇發生的主因。公正世界假設有時候可以當作一部分解釋,但永遠不要忽略事情的主因和重點。

所謂的"道德綁架",只可能是在用聖人的標準要求普通人,用美德來要求道德義務,或混淆政治義務和道德義務的情況下才成立。 比如,要求一個人捨身救人,否則就要譴責,這就是道德綁架;要求一個人掏錢支持希望工程,這儘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個人不掏就要譴責,這也是道德綁架,因為這並非他的道德義務。"道德綁架"之所以發生,除去人的精神結構不談,根源就是道德判斷邏輯的混亂。

怎麼諷刺一個道德綁架的人?

道德只可律己,不宜律人。

至於要怎麼應對"道德綁架"--送你一句話:道不同不相為謀。

對於生活在兩個不同世界的人,除了尖銳衝突,大概就只有互相不理睬一條路了。

關於道德綁架的議論文

未有法治之前——別讓道德綁架法律

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縣副檢察長穆新成被雙規,其資產大約有兩億元。

打倒了一個貪官,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當地卻有很多人力挺副檢察長穆新成,僅僅是因為他的貪汙款中有一部分用於公益事業。

乍一看,穆的做法確實勉強可算得上是半個好人,雖然受賄,但他做“慈善”。實在也算的上是貪官中的極品。

但是,在我看來,與其說穆是一個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說是那本不屬於自己的錢給自己弄個好名聲。要說的難聽點,叫“又當婊子又立牌坊”這樣的一個人卻能得到當地相當一部分人的稱讚,這是為什麼?

中國呼喚法治社會也有一陣子了,為什麼仍然無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拋開幕的道德問題不談,也不管穆受賄是否是為了當地人民,穆收受鉅額賄賂的客觀事實確實存在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受賄判刑,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在當地一些人看來,只是因為穆的“良心”尚未泯滅,不僅受賄之事可以容忍,還“得豎拇指”。

我對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人背後的社會環境無話可說。就算穆受賄是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就算他良心發現到拿贓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選擇什麼?

不錯,道德很美麗,道德也更讓人引起共鳴,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來,道德也更容易讓人接受。但當道德與法律衝突時每個人都應該力挺法律。因為只有法律才是社會唯一可精確量度的準繩,只有法律才能維持社會最基本的運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現實選擇時卻被道德吸引。於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僅僅是因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網開一面,讓道德綁架法律的話,那就將是一個穆新成落馬而千千萬萬個穆新成將會屹立於中國的政府部門。此先例一開,葬送的將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嚴以及中國法制建設的前途。

魯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應有產生天才的國民。

現在我想說,在擁有法制社會之前,應有容納他成長的社會環境,而不是讓道德等綁架了法律。

道德綁架的新聞剖析

捐助不能上升到法律層面對於一夜暴富的彩票中獎者是否應該捐款,網絡輿論總體上比對那些明星豪要寬容得多。很多專家也認為,從哪種角度來說都沒有必要逼迫中獎者捐款。據介紹,實行的我國首部《彩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背中獎者本人意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勸導、引誘、強迫中獎者捐贈中獎獎金。”“中獎所產生的富人和因為佔用了大量社會資源的富人不同,後者必須要反哺社會,所以我們說在鉅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而中獎者財富的取得並沒有佔用過多社會資源。”評論者單純認為。“中國人向來有‘吃大戶’的思想。”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鍾宏武博士指出,實際上中獎者已經繳稅了,已經對社會作了貢獻。中獎與捐款並沒有必然聯繫,逼出來的好人好事毫無意義。“中獎者不通過彩票機構捐款,並不意味著他們以後都不參與慈善事業,不做善事。”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說,網友拉橫幅向中獎者“索捐”的舉動有些不正常,因為按照慈善事業的根本原則,任何人捐款都是自願的,而“索捐”帶有強迫色彩。“這次是強迫一個人去捐,以後就會形成一種社會慣例。”董正偉認為,遇到重大災害或者突發事件,沒有必要強迫所有人都去捐款,因為有的人並不具備捐助能力。捐助是道德層面的,不能上升到法律層面。索捐暴露出醫保的軟肋 專家建議通過免稅吸引捐助據瞭解,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個人的偶然所得(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的稅率為20%,但如果中獎者將獎金捐贈出去,也有相應的免稅規定。匯盛律師事務所的鄧亮律師介紹,中獎後捐款並不能直接免稅或減少稅率,但可以把所捐款項在納稅前從應納稅的款項中扣除,獎金的總數減少,所繳的稅也就減少了,但現在只有捐款的部分是免稅的。鄧律師認為,對企業來說,因為政策規定的捐款後減稅效果不明顯,很多企業做慈善事業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如果能對企業捐款給予一定的稅收政策扶持,企業投入慈善事業的積極性就會大幅提高。鄧律師認為,與其指望幾個中獎人捐款,不如號召更多的企業投入慈善事業。“對於企業來說,他們比自然人從社會獲取了更多資源,相對應的也負有更多的社會責任,這種責任雖然不是法定的,但從道義上來講,應該比自然人做得更多一些。”

為什麼一些人拿道德綁架說事?找藉口 10分

因為,作為局外人你沒有立場讓他好好照顧父母。儘管這對於他來說是應該的。

但他不照顧父母,自有他父母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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