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特病需要哪些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11-20

老年人辦理特病需要那些手續

特殊病種丹括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惡性腫瘤、精神病、肝硬化、腎透析、腎移植術、帕金森病、類風溼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乳腺癌、癲癇、腎透析..... 參保人員可在本人選定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或本市基本醫療定點專科和中醫醫院中確定一家為特殊病定點醫療機構,經本人就醫的二級以上醫院診斷後出具《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單》並經單位同意、醫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點醫院就醫。批准期限為360天,一年內不得無故變更。審批期限到期後,參保人員可以申請變更或繼續延長。參保人員患特殊病一旦選擇並經醫保中心審核批准了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其門診發生的特殊病費用可以按住院統籌比例報銷,並可以按記帳方式就醫,減輕了患者個人負擔,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線費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種”的參保人員可在個人選擇的兩家當地醫療保險醫療機構中認定一家作為易地“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審批手續同本市。 “特殊病種”的具體審批手續1、參保人員需持經治大夫出具的《診斷證明》,到本人選定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領取《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申報審批單》一式兩份(以下簡稱《審批單》)。

2、本人或家屬按要求填寫後,到醫院醫保辦公室進行審批,由醫院在審批單中填寫明確診斷,加蓋醫院公章。

3、本人攜帶《審批單》和《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到本人單位,由單位在《審批單》中填寫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4、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審批單》和《手冊》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審批手續。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特殊病種”審批條件的參保人員進行審批備案。

5、參保人員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變更《手冊》信息。

6、參保人員將一份《審批單》交回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留存。“特殊病種”就醫管理1、“特殊病種”結算週期為360天,360天內只收一次起付線1300元(此處為北京標準,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種”醫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線)。

2、“特殊病種”結算週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審批手續後首次發生門診特殊病治療或住院費用時開始計算。

3、報銷比例:門診發生的符合門診特殊病報銷範圍內的費用按住院比例報銷。

特病怎麼辦理

以重慶為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可諮詢當地社保。

一、可辦理城鄉居民醫保特病的種類

(一)重大疾病

1.血友病;2.再生障礙性貧血;3.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晚期的鎮痛治療;4.腎功能衰竭的門診透析治療;5.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6.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7.艾滋病機會性感染;8.脣齶裂;9.兒童先天性心臟病;10.兒童白血病。

(二)慢性病

1.高血壓病(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高血壓、3級高血壓);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抑鬱躁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5.肝硬化(失代償期);6.系統性紅斑狼瘡;7.腦血管意外後遺症(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後遺症);8.結核病;9.風溼性心瓣膜病;10.類風溼性關節炎;11.慢性肺源性心臟病;12.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13.甲亢。

全市參保居民患有以上23種疾病,可辦理城鄉居民醫保特病證,享受相關待遇。

二、特病享受的待遇

1.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醫藥費報銷實行與住院相同的報銷比例和起付線,其起付線一年計算1次(一年內到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以最高等級計算),封頂線與住院合併計算,直至當年的成年人報銷封頂線;兒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門診的累加封頂線一檔10萬元,二檔15萬元。

2.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門診醫藥費不設報銷起付線,實行按比例、限額的辦法。每次報銷比例為一級醫療機構80%、二級60%、三級40%,年報銷限額為1000元/年.人,同時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種,年報銷限額增加200元。

特病報銷的費用僅針對辦理的病種的相關治療,並符合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醫藥費用報銷範圍。

三、特病就醫管理

特殊疾病實行門診定點就醫。原則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別選擇1所二級醫院和1所一級醫院作為本人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換1所市內三級醫院;對患有三種以上特殊疾病的,還可增選1所醫院為本人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對慢性病原則上不到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確因病情需到三級醫院治療的,可憑本人選定的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變更到1所三級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

四、特病辦理流程

1、申報人填寫《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請表》,並提交至醫保中心;

2、申報人身份證複印件、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張;

3、申報人提供二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或三級醫院門診病歷(含檢查原始資料)即可現場辦理《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資格證》;

4、若無二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或三級醫院門診病歷,則需填寫《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請表》申請參加集中體檢,合格後,方能辦理《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資格證》。

辦理特殊病種需要哪些資料

一、可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二、我院由醫務處或門診部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患者本人辦理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二)患者代理人辦理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戶口本、出生證、結婚證、單位證明信等複印件)。 4、如患者為未成年人,須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及患者委託書辦理。 (三)死亡患者近親屬辦理的 1、患者死亡證明及死亡證明覆印件。

2、患者近親屬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辦理的 1、患者死亡證明及死亡證明覆印件。

2、死亡患者近親屬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4、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保險機構辦理的

1、單位介紹信。

2、保險機構承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患者委託書。

4、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5、患者保險合同複印件。

6、患者已死亡的需出具死亡證明覆印件。 (六)公安、司法部門辦理的 1、單位介紹信。

2、公安、司法部門承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公安、司法部門承辦人員工作證及工作證複印件。

三、可為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及住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四、醫務處或門診辦公室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

五、病歷應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複印或者複製。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材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住院病人的病歷加蓋醫務處印章,門診病人應當加蓋門診辦公室印章。

六、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根據市衛生局“京衛物價字[2002]17號文”規定,收取工本費。 注:1、有效身份證明: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戶口本。

2、患者、患者委託的代理人、公安或司法部門辦理複印、複製病歷資料時需提供患者的住院號及門診號。

希望對你有幫助。

辦理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需要什麼證件

救助程序   (一)申請。申請救助者必須本人(或直系親屬、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攜帶下列有關證件、證明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若為社會孤老、城鄉低保戶的,應提供由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出具的相關證明;   3、醫療單位診斷證明、醫療費支付證明(發票)原件;   4、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二)受理。   1、初審。社區居(村)委自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會同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對申請人證明材料進行核實,並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條  2、複審。經初審合格的,由承辦機構進行復審。承辦機構根據申請人醫療費支付材料,核定其本年度個人自負醫藥費用總額、待救助金額、救助比例、救助額等,並填寫《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的相關項目,報送鎮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三)公示。經鎮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合格的申請人,其個人及救助情況須在各村(居)委公示攔內公示。   (四)支付。經公示10日後未接到群眾異議的申請人,承辦機構在3個工作日內按審批核準額向申請者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支

請問辦特病證需要哪些手續?在哪個部門去辦理?

各個地方可能不同,一般都是去醫保中心辦理,需要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還有一些個人證件

申請特種病需要哪些條件及東西

現在政府在一些屬於貧困互助金,要是農村戶口才能享受得到的

我建議辦商業保險最攻,一經醫院被診斷出是胃癌,馬上可以申請理賠,不用發票,保多少賠多少,保1000萬就賠1000萬,

特種病如何辦理

特種病種是指各類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兒童孤獨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和器官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

患規定病種疾病的參保人員,可持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門診治療建閥書》(長住外地人員可憑當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病歷和有關檢查、化驗報告等資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兒童孤獨症的,須持有精神病專科醫院或三級醫療機構的精神病專科出具的有關醫療證明,至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一個結算年度內,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住院醫療費結算,但不設住院起付標準。符合上述辦理條件,可攜相關材料至社保中心辦理。

申請特種病醫保需要辦什麼手續

需要持醫院證明和蘭本,社保卡到社保所或者醫保中心辦理特殊病審批手續。一般是一年辦一次。

哪些疾病可以辦特病

心臟病(心肌梗塞)

1、 心臟病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A. 新近顯示心肌梗塞變異的心電圖

B. 血液內心臟黴素含量異常增加

C. 典型的胸痛病狀

但心絞痛不在本合同保障範圍之內

二、 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冠狀動脈旁路手術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的血管旁路手術,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堵塞情形,必須接受冠狀動脈旁路手術,其他手術部包括在內。

三、 腦中風後遺症:

腦中風後遺症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是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生認定仍留下下列殘障之一者:

A、植物人狀態

B、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

C、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D、喪失言語或咀嚼功能

喪失言語機能是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

咀嚼機能的喪失是指因為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食物置狀態

四、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是指兩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

五、 癌症

癌症是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且有轉移特性的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經病理檢查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且歸屬於惡性腫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A、 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B、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C、 原位癌

D、 惡性黑色素以外的皮膚癌

六、 癱瘓

請問辦理特殊病種怎麼辦理

你好:按醫保局相關規定,辦理特殊病種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參保人員特殊疾病門診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2、憑二級甲等(無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的區縣可憑二級乙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當年疾病診斷證明和相關檢查資料;三年後重新申報所需資料應為近兩年的資料。交醫保局業務股審核就可以了,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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