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中六部分別管什麼? ?
朝廷中六部分別管什麼?
禮部:教育、外交、科舉考試、禮儀風俗;
吏部:對各地、各部的官員進行委派、考核、調配;
兵部:軍隊的募集與訓練、邊境的守衛、對外戰爭;
刑部:最高司法機關;
戶部:農業生產、稅收、國家財政、倉儲、撥款、供應;
工部:建築、水利、道路、製造、織造、
三省六部制”的“六部”分別掌管什麼職務?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
六部
三省的長官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宰相。 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為戶)、都官(後改為刑)和工六部,與諸寺、臺分別處理各類事務。每部設尚書為最高長官,總管本部政務。
吏部
中國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司的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其屬官有主事,令史,書令史等。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 、入籍、複名複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
戶部
戶部,中國古代官署名,為掌管戶籍財經的機關,六部之一,長官為戶部尚書,曾稱地官、大司徒、計相、大司農等。明清時期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
禮部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源於三國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騎、別、都)尚書,另有有關軍事的駕部、車部、庫部等曹。各曹設郎。隋始合為兵部,以尚書為主官,侍郎為次官。迄至清末,歷代沿襲,職權則不盡相同。宋、遼、金、元兵部不轄兵政。明代兵部尚書號為“本兵”,權最重,凡武衛官軍選授簡練,均為其掌。清光緒三十二(1906),廢兵部,改設陸軍部。
刑部
中國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齊置都官,主官為尚書;次官,煬帝定為侍郎。後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獄,與最高法院性質的大理寺並列。明清兩代,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六部之一,長官為工部尚書,曾稱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於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漢成帝置尚書五人,其三曰民曹。後漢以民曹兼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之事。西晉以後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後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長官為大司空。隋代開皇二年始設立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六部的設定成為後代封建國家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
明朝的吏、戶、禮、兵、邢、工六部分別是管什麼的
六部是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的機關。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等事。 兵部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
清史上吏.戶.禮.刑.兵.工.這六部分別掌管什麼?
吏部 尚書、左右侍郎 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
戶部 尚書、左右侍郎 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禮部 尚書、左右侍郎 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等事
兵部 尚書、左右侍郎 武官選用及軍事行政
工部 尚書、左右侍郎 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刑部 尚書、左右侍郎 專司所有人員之司法
唐朝的吏、戶、禮、兵、邢、工六部分別是管什麼的?
六部 吏部: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戶部: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禮部: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 兵部:兵部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 刑部: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 工部: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
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歷代都是加強中央的權力,削弱地方的權力。體現在:(1)財政上,“利出一孔”,歸於中央。即財源由中央壟斷。為達到對全國財權的控制,歷代封建王朝採取多種措施,一方面將農民固著在土地上,以保證農業稅收的來源。如西漢編戶制度:東漢及一些朝代核實全國田畝,隋唐在中央設戶部,管理財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強對鹽、鐵、銅、錢幣等重要資財的管理。如漢武帝時的鹽鐵專賣。(2)剝奪地方事權,官吏自帝出。(3)司法上,法由帝頒,律由國掌。(4)軍事上,“強幹弱枝”,中央巨集觀調配全國軍隊,皇帝總攬兵權(5)意識形態領域,推行文化專制主義。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標誌著封建社會的發展階段,即封建地主制社會的開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為基礎,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這一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1)皇帝制。確定最高統治者的名號為皇帝,嬴政自稱始皇帝,總攬國家大權。
(2)三公九卿制。中央設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稱為“三公”,分別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監察百官和管理軍事。“三公”之下還設有“九卿”,分別掌管各部門的政務。
(3)郡縣制。郡設守、尉、監御史,郡下設縣,縣以下是鄉、裡,基層治安機構叫“亭”。郡縣主要官員均由皇帝任免,必須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的命令。
秦朝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體系,強化了地主階級的國家機器。這種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地主階級用來統治廣大勞動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個新發展,在當時及以後相當長時期內,對保衛、鞏固統一,對促進封建經濟、文化發展,都起過一定作用,對我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秦以後的各個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襲了這套制度。清末維新志士譚嗣同慨然寫道:中國兩千年來之政,秦政也。何謂秦政?就是君主專制統治。這種政治,是由君主個人全權佔有和控制整個國家機器,其統轄範圍內的任何人物對君主都是絕對隸屬和臣服的關係。
漢武帝時,又採取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樞體制。A.建立中朝。為削減丞相權力,由皇帝身邊的較低階的親信官吏和侍從人員組成“中朝”,形成一個宮內決策機構,也稱為“內朝”。依靠內朝,削弱相權。B.設定刺史與司隸校尉。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漢武帝把全國劃為13個州,各州設刺史一人,定期巡視所部郡國,監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強的行為,保證中央政令的貫徹。在首都所在地設司隸校尉,糾察京師百官。C.《推恩令》與《附益法》。將諸侯國越分越小,不許諸侯王招結賓客,削減諸侯國的力量。D.加強法制。增補《漢律》,重用“酷吏”。
漢武帝劉徹(前156年-前87年)
(2)建立侍從軍和禁衛軍。西漢前期實行徵兵制,中央沒有長期駐守的軍隊。漢開帝著手組建職業兵為侍從軍和禁衛軍。侍從軍主要有三支,就是期門、羽林和羽林孤兒。禁衛軍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約七百人,由八個校尉率領,因稱“八校尉”。
(3)改革財政。漢武帝對財政進行大規模的改革,以增加財政收入。改革有四個方面的措施:A.改革幣制。禁止私人鑄錢,由國家統一鑄造五銖錢。B.鹽鐵專賣。收鹽、鐵、酒歸官營。C.均輸、平準。均輸法就是國家在各地統一徵購、運輸貸物,以謀取利益的政策。平準法就是由國家平抑物價的政策。D.算緡、告緡。算緡就是徵收財產稅。還下令“告緡”,鼓勵告發隱瞞財產不報者。
(4)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採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加強思想統治。還在長安興辦太學,培養人才,以選拔官吏。
這樣,西漢的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