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不在崗位吃空餉如何處理 ?
在編不在崗位吃空餉如何處理
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做出清崗處理,追回所發工資。
教育部對在編不在崗的人員怎麼處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教育部現有19個內設司、局,
“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祕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
關於要求對 在編不在崗處理的報告
一、清理的範圍和物件
清理的範圍和物件是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包括處級幹部)。主要是:(1)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人員;(2)經單位同意離崗未上班人員;(3)停薪留職人員;(4)不符合有關規定參加脫產學習的人員;(5)因傷殘或長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6)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機關、事業單位跨區域、跨部門被借用人員;(7)其它情形不在崗的人員。
經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部門批准抽調到黨委、政府臨時性機構工作、選派到經濟實體任職或掛職鍛鍊人員以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聘人員,不列入此次清理範圍。
二、清理的主要依據
1、國家公務員和參(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根據《公務員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條規定予以辭退。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含機關工勤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調發[1992)18號)檔案規定予以辭退。其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 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2)162號)檔案規定,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根據省人事廳,省教育廳《關於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職人員在學期間及畢業後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閩人發(2006)125號)檔案規定,“在職人員按國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考取非定向研究生的,原則上不保留公職,其檔案、行政、工資關係應轉入就讀學校。畢業後,執行應屆畢業生工資待遇。因特殊情況,經原所在單位報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可保留公職,其檔案、行政、工資關係留在原單位,原單位要與其簽訂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學習期限、工資待遇、畢業去向、違約責任等事項。在學期間如本人仍然承擔原單位一定工作、且能夠勝任的,學習期間的表現和成績納入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在稱職以上等次的,在學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對畢業後按協議回單位工作的,原單位應安排其工作,原工資待遇不變;對畢業後未按協議回原單位工作、經原單位同意解除人事(勞動)關係的,重新就業後,工資待遇按應屆畢業生重新確定”;“按國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考取定向、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研究生的在職人員,在學期間的工資待遇等按合同約定履行”;“按國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招生計劃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職人員,不再保留公職,其檔案、行政、工資關係必須轉移到就讀學校,在學期間不發工資”。
4、工作人員請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其工資 待遇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國 發[1981)52號)檔案規定執行。對己喪失工作能力人員, 經縣級以上機關事業幹部職工醫療鑑定領導小組鑑定,並將鑑定結果向社會公示七天後,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5、中小學教師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根據《福建省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0(閩教人[19973 110號),在離崗後一個月內,本人承認錯誤並返回原單位,可繼續安排其工作,但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給予適當處分;超過一個月的,即按自動離職處理。因故請假的,應辦理有關手續並按期銷假。對於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而無故超假的,組織上應敦促本人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如本人堅持不回的,一年內累......
如何清理整頓在編不在崗人員管理
一、清理工作開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本次清理工作自今年2月20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自查處理(4月12日前)、督促檢查(4月28日前)、建章立制(5月31日前)三個階段進行,涉及行政事業單位xx個,其中市級xx個、縣(區)xx個;涉及清理物件xx人,其中市級xx人、縣(區)xx人;累計清理出在編不在崗物件XX人,其中市級 XX人(行政和參照人員X人、機關工勤X人、事業人員X人)、縣(區)XX人(行政和參照人員XX人、事業及工勤人員XX人),分別為xx區XX人、南江縣XX人、xx縣XX人、平昌縣XX人。截止4月底,被清理物件已返回工作崗位XX人,完善退休、調動等相關手續XX人,辭職(辭退)或解聘XX人,待處理物件尚有XX人。總體上看,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果,主要得益於市委、市政府的重度重視和各級各部門高度負責,協同攻堅,動真格、抓關鍵、敢突破,贏得了群眾普遍認同和廣泛支援。
(一)領導重視,靠前指揮,奠定了清理工作堅實保障。2月6日,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委託,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譚紅傑主持召開了全市在編不在崗人員清理工作專題會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魏文通和副市長袁聞聰等領匯出席會議並分別作了重要講話,對這次清理工作進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並提出了明確要求。這次會議的召開,充分彰顯了市委、市政府在推進“兩化”互動、統籌城鄉中進一步加強幹部職工隊伍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助推“追趕跨越,加快發展”的堅定決心。會後,從組建協同機構到落實分工責任,從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到提出具體責任要求,各相關領導都靠前指揮,適時指導,督促全市上下聯動協作,為清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保障。
(二)通盤考慮,系統謀劃,不斷強化政策支撐。為避免重蹈清理工作雷聲大、雨點小的覆轍,各職能部門認真總結前三次清理工作中的得失,圍繞清理目標周密謀劃。首先報請以市委辦、市政府辦名義印發了《關於在全市進一步開展在編不在崗人員清理工作的通知》(x委辦〔2012〕32號),將清理工作確定為全市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其次,及時跟進制定了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處理政策,以市委辦、市政府辦名義印發了《xx市清理在編不在崗人員若干問題處理意見》(x委辦發〔2012〕7號),確保了各地執行清理工作有章可循,處理各種問題有據可依。與此同時,市人社局先後以市清理工作小組名義向市、縣(區)有關部門制發了《關於切實做好清理在編不在崗人員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等3個檔案,加強對各級各部門的業務指導,適時派員督查進展,廣泛收集彙總情況,以空前的力度和態勢保障清理工作向縱深推進。
(三)精心組織,落實責任,推進清理工作深入開展。面對此次全範圍、高規格、嚴要求的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一是組織到位。四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均成立了清理工作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確保了清理工作有專人抓、有專人管。二是宣傳廣泛。各級各部門通過會議、電視、網路、書面告之等形式廣泛宣傳清理工作規定,多途徑向社會公開清理資訊,營造了良好氛圍。三是落實有力。南江縣、平昌縣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統籌佈置,層層落實責任。市教育局、市文化局下發專門檔案推進系統清理工作,由機關紀委書記牽頭抓總,人事科、監察科、財務科具體落實,形成了強勢推進的工作格局。
職工在編不在崗領導承擔什麼職責
如果查出來領導是知情不報,或者是領導就是主要的責任人的話,那就要受到處分了,要是領導可以證明自己不知情,那還好點。
在編不在崗的介紹
在編不在崗人員,就是單位行佔用財政供給政或事業編制,享受編制內人員的待遇,但是長期在外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的人員,部分人員純屬“吃空餉”。
在編人員長期離崗怎麼處理
清理物件
1.擅自離崗人員。未按規定和程式辦理批准手續擅自離崗,離崗時間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之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人員。
2.長期脫崗人員。以請事假名義長期脫崗,脫崗時間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之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人員。
3.因公(私)出國(境)逾期未歸人員。因公(私)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15天的人員。
4.停薪留職人員。停薪留職在外從事經商、辦企業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人員。
5.內部待崗人員。單位(學校)違反政策規定、沒有報教委批准,私自辦理人員內部待崗,併為其發放基本工資和繳納保險,且長期不在單位上班的人員。
6.其它情況人員。因病長期病休的人員、因歷史遺留問題和聘任制改革在編不在崗人員。
處理辦法
1.辦理病休(病退)。規範病休管理,嚴格執行病休政策。對確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人員,需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持三甲醫院有效證明,報人保局審批教委備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長期病休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辦理長期病休。
2.執行改革政策。因歷史遺留問題和聘任制改革在編不在崗的人員,按原規定執行。
3.責令辭職或調離。對無故不返回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教職工,所在單位可責令其主動辭職或調離本單位。
4.辭退。對擅自離崗、長期脫崗、逾期不歸、停薪留職、內部待崗職工,對拒返回單位工作,又不辭職和調離的,所在單位應對其予以辭退,並按照程式辦理相關辭退手續,將其人事檔案轉入戶口所在地街道或市、區人才中心。
在編不在崗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如何處理
按法律規定與具體政策統一處理
長期不在崗人員清理計劃怎麼編制
一、清理的範圍和物件 清理的範圍和物件是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包括處級幹部)。主要是:(1)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人員;(2)經單位同意離崗未上班人員;(3)停薪留職人員;(4)不符合有關規定參加脫產學習...
人事部門在編不在崗法規不瓴薪規定
立即停止支付其工資和津貼補貼,並負責追回其多領的財政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