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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結構、背景、股權結構怎麼寫
按姓名,出資額,股權比例填寫,
什麼是股權結構資訊表
股權結構資訊表就是公司的股東出資的祥細請款,一般包括出資人姓名、身份證號、出資比例、出資額、出資形式、出資時間(出資方為單位的要寫清楚單位名稱、營業執照號)
企業註冊登記表中的股權結構怎麼填?
就是誰出資多少,佔多少股份,用什麼出資等。
初創公司怎麼設定股權結構?
現在,他準備與四個朋友一起創業,做一個化妝品的電商品牌。這五個創業夥伴裡面,小A和兩個朋友是全職工作,另外一個朋友打算兼職,過一段時間再全職加入,還有一個朋友只出資金。過來人支招:股權結構不要平均化柳陽(杭州鼎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一些初創企業比較普遍的一個問題是股權結構平均化,幾個哥們兒出來創業,大家一樣吧。但是企業發展了一段時間之後,大家的貢獻可能不一樣,這個時候平均的股權就會帶來一些問題。在美國,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公司也能做起來。但中國正相反,能夠做起來的公司,更多還是一股獨大。比較成功的模式是這樣的,有一個大股東,是決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幾個佔股10個點或8個點的小股東,有話語權,能跟老闆唱唱反調。基於這樣的一個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見,又有人拍板。王映初(初創投資董事長 創始合夥人)我不建議創始團隊開始持股的人超過3個。如果一上來5個人都同時拿股份,還平分,在後續過程中,基本上都會出現問題。我們經歷過也不少次股東內訌,每次發生這種事兒,最少會有一個人離開。在剛啟動、沒有任何投資進來的時候,一般我們希望團隊裡面大股東能保持不低於60%的股份。如果想做境內上市,低於50%經不起稀釋。在中國境內上市,證監會要求有一個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不低於20%。一個創始團隊從開始創立到最後上市,之前要經過兩到三輪的融資。可能第一輪稀釋15%到20%,第二輪稀釋百分之十幾,第三輪又稀釋百分之十幾,公司每輪出讓10~20%股份,所有股東同比稀釋,基本上到上市的時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股權分配:利益結構要合理柳陽創業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形式可以現金,實物,智慧財產權等,現金以外出資需評估或者大家協商一下,按價值設定股權比例。也就是說,資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來的背景、將來的貢獻也算一部分,從這三個層面來劃分股權比例。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該拿大股的應該拿最大的股份,不該拿股份的人就不應該有股份。比如銷售型公司,負責銷售的創始人佔股份多一些;產品型公司,負責研發的創始人就佔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則就是股權只發給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權。創始人開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評估他的貢獻,給他一定的股權,我們的意見是不要超過5%。這種創始人往往都是資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戶關係,在創業初始特別重要,但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重要性就會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會變成一個障礙。如果覺得這樣的人比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據他提供的資源給一些補足。王映初創始人不在公司全職工作,這種專案我堅決不投,基本上這種兼職創業成功率很低。設立防衝突機制王映初我們看到股權分散的企業,一般都是建議,一是先做好股權集中,二是設立防衝突機制。現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會簽訂一個共同發起公司的協議書,把各自的權利、義務包括髮生糾紛的解決辦法,全部白紙黑字約定清楚。比如某個股東因為一定的原因必須離開,那他的股權應該收回來。按什麼價格、以什麼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內離開,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後或者兩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會約定三到五年。這些都得在協議書裡面寫清楚。我們遇到團隊出現內訌,基本上都不是發生在公司發展困難的時候,而是在公司情況好轉的時候,比如拿到投資了,業務進展順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這個時候有些人會覺得自己的功勞更大,或者有些人會想要更大的自主權,這裡面就往往會產生矛盾。不需要為創業團隊將來引進的新成員預留股份柳陽創業團隊創立了一......
股權結構怎麼寫
按姓名,出資額,股權比例填寫,
有個表格,上面需要填寫股權結構,應該如何填
親,你要先把共享裡面的檔案下載下來,然後填寫之後再上傳
新公司如何設計股權結構
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衝突。同時,實際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乾股等特殊股權,這些不確定因素加劇了公司運作的風險.當公司運作後,各種內部矛盾凸現,在矛盾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依據就是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所以,實踐中許多中小投資者忽視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後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而這種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風險損失的邊緣.因此,餘祖舜律師認為: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穩定的基石。 一、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 許多投資者都知道,股權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探討就沒有實際意義了.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股權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及董事會職權與表決程式等進行一系列調整後的股東權利結構體系。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公司決策股權是一種基於投資而產生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又影響公司管理的方向與規模.有些投資者僅僅是投資而不參與公司管理,有些投資者同時參與公司管理.而股東只要有投資,就會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利,差別在於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所以,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運作的決策意見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決策權的首要基礎是股權比例.取得決策權的股東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東. 公司法關於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時,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通過公司章程,來擴大己方的表決權數,這樣的設計就突破了同股同表決權的常例. 要實現這個股權設計的目的,一般情況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場優勢或技術優勢或管理優勢,通過這些優勢彌補投資資金上的不足.通過這些優勢換取表決權. 現實操作中,很多技術型、市場型、管理型投資者忽略這點,而使自己在公司的後續運作中難以施展手腳,從而使應有的技術市場和管理優勢未在公司運作中實現利益最大化. 這種股權結構設計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規要求,在實際中需要做細緻的操作設計方可達到有效的後果. 五、股東權利的弱化或強化 股東權利有自益權和共益權兩方面,前者如盈餘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優先認購等等,後者如表決權、股東大會召集權、質詢權、提起派生訴訟權權. 常規的股權設計遵循的是同等出資同等權利.但遇有隱名股東,乾股等情況下,如果不對股東權利進行弱化或強化,一旦顯明股東、乾股持有人依公司法訴求其完整股東權利時,損害的不僅僅是實際投資人的利益,同時也將公司推向危險的境地.實際中,本律師也多有遇見.如有些乾股持有人要求解散公司並要求分配剩餘資產,有些顯明股東以公司侵犯其股東權利要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做出的公司變更登記,有些顯明股東要求分配公司紅利,------等等 所以在實踐中需要運用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予以約束明確相關股東之間的權利取捨.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初做相應的股東權利設計,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後產生糾紛. 股東權利的弱化或強化同樣適用於公司吸收優秀的技術型、市場型、管理型人才進入公司.通過給予一定的股東權利,留住優秀人才,這已經是國外一些公司常用的手法. 不管出於何種目的,在設計股東權利的弱化或強化時,首先要做到符合法律的的要求;其次必須以合法的形式予以明確,可以採用章程,可以採用合同;同時要把握好各項股東權利的精確......
企業股東結構怎麼寫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係。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執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股權結構的分類
股權:股權,又稱為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或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質押標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
騰訊眾創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股權是指股份制企業投資者的法律所有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投資者對企業擁有的各項權利。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從經濟學角度看,股權是產權的一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法人財產權。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本質是相同的,都體現財產的所有權;但從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產權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則指資本金或實收資本。一般,投資者根據股份公司組織形式,認繳股票的種類、數額和對公司所負的有限、無限責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權,諸如經營管理權、監督權、表決權、紅利分配權等決策權。主要是通過購買股票和資本的“參與”,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以控制操縱其經營業務的決策許可權。有的金融壟斷資本家用一定的資本收買和持有一個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為“母公司”,然後以“母公司”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額去收買並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為“子公司”,繼之,再由“子公司”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額的股票,使其成為“孫公司”,從而形成層層控制體系,日益擴大股權勢力。
按照企業股權持有者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一般可以將企業的股東分為:控制性股東、重大影響性股東和非重大影響性股東三類。
控制性股東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能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非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被持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公司法72條規定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新成立的公司股權結構應該是怎樣的?
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衝突。同時,實際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乾股等特殊股權,這些不確定因素加劇了公司運作的風險.當公司運作後,各種內部矛盾凸現,在矛盾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依據就是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所以,實踐中許多中小投資者忽視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後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而這種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風險損失的邊緣.因此,餘祖舜律師認為: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穩定的基石。 一、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 許多投資者都知道,股權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探討就沒有實際意義了.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股權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及董事會職權與表決程式等進行一系列調整後的股東權利結構體系。 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公司決策 股權是一種基於投資而產生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又影響公司管理的方向與規模.有些投資者僅僅是投資而不參與公司管理,有些投資者同時參與公司管理.而股東只要有投資,就會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利,差別在於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所以,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運作的決策意見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決策權的首要基礎是股權比例.取得決策權的股東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東. 公司法關於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取得控股股東的簡單方式 1、直接實際出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2、直接實際出資沒有達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權比例最大,再通過吸收關聯公司股東、密切朋友股東、近親屬股東等形式,以聯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勢. 以上兩種方式,均是在同股同表決權基礎上進行的簡單設計 四、表決權設計變更的控股股東 股東之間沒有厲害關係,實際出資也未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東之間的聯盟,這種情況下,如何對公司進行控股呢? 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時,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通過公司章程,來擴大己方的表決權數,這樣的設計就突破了同股同表決權的常例. 要實現這個股權設計的目的,一般情況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場優勢或技術優勢或管理優勢,通過這些優勢彌補投資資金上的不足.通過這些優勢換取表決權. 現實操作中,很多技術型、市場型、管理型投資者忽略這點,而使自己在公司的後續運作中難以施展手腳,從而使應有的技術市場和管理優勢未在公司運作中實現利益最大化. 這種股權結構設計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規要求,在實際中需要做細緻的操作設計方可達到有效的後果. 五、股東權利的弱化或強化 股東權利有自益權和共益權兩方面,前者如盈餘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優先認購等等,後者如表決權、股東大會召集權、質詢權、提起派生訴訟權權. 常規的股權設計遵循的是同等出資同等權利.但遇有隱名股東,乾股等情況下,如果不對股東權利進行弱化或強化,一旦顯明股東、乾股持有人依公司法訴求其完整股東權利時,損害的不僅僅是實際投資人的利益,同時也將公司推向危險的境地.實際中,本律師也多有遇見.如有些乾股持有人要求解散公司並要求分配剩餘資產,有些顯明股東以公司侵犯其股東權利要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做出的公司變更登記,有些顯明股東要求分配公司紅利,------等等 所以在實踐中需要運用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