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1958年,遲志強出生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一個市民家庭。初中畢業時,長春電影製片廠招收演員,能歌善舞的他經老師推薦報名後,通過層層篩選,成為了長春電影製片廠培訓班的學員。1974年,16歲的遲志強參加拍攝了第一部電影《創業》,反響極好,接著因主演《小字輩》、《夕照街》等影片迅速走紅。1979年,21歲的他與劉曉慶、唐國強、陳沖和潘虹等11位演員一起,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受到中央領導人接見。1983年10月,遲志強因流氓罪被判監禁4年,舉國譁然。1985年10月,因改造表現突出,遲志強被減刑兩年提前釋放出獄,重新回到長影廠。1988年8月至戶990年,遲志強在拍片之餘陸續以個人經歷為題材封面,錄製兩盤個人錄音帶專輯《悔恨的淚》、《擁抱明天》,並由著名歌手翟惠民主唱。發行量達1000萬盤之多。1988年遲志強和杭州姑娘池代英結婚,之後一度退出演藝圈在哈爾濱和秦皇島開酒店經商。2003年之後遲志強參加了一些電視劇的拍攝,最近在央視播出的有《尊嚴》、《都市外鄉人》等。2008年11月被周亞平在博文中爆料“囚歌”不是遲志強所唱,是他借遲志強有入獄史為炒作,策劃了用遲志強的皮,包其他歌手的作品的方式推專輯,頓時全國歌迷唏噓不已,大呼這是20年來中國歌壇最大的假唱事件,全國歌迷集體被騙了20年。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遲 志 強自我披露被判刑過程:八十年代初,經常同八九個男孩和女孩經常在一起玩,聽著鄧麗君的《甜蜜蜜》,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甚至還輕率地與一個女孩子發生了性關係。 結果,當1983年席捲全國的“嚴打”運動開始後,遲志強他們幾個年輕人在南京時的行為,被鄰居告發為“跳光屁股舞”,“集體搞不正當男女關係”了!此事被媒體披露後,一時間全國譁然。江蘇省審判委員會迅速做出決定:遲志強一案,所有涉案人員均按“流氓罪”論處;遲志強的行為已構成流氓罪,監禁4年!
有了在監獄中的感受,所以才有遲志強後來的著名的歌曲《鐵窗淚》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1.遲志強是中國八十年代的一位歌手。
2.因為流氓罪入獄。
3.遲志強,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演員、歌手。
1972年進入長春電影製片廠,相繼主演《小字輩》、《夕照街》、《月到中秋》等電影。1979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監禁4年,1985年10月出獄。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創作的專輯《悔恨的淚》,發行量達1000萬盤之多 。1991年拍攝電視劇《都市外鄉人》 ,2003年拍攝《魯班大師》,2004年拍攝電視劇《尊嚴》 。2011年參演電視劇《窮孩子富孩子》,主旋律電影《羅山腳下》,2012年參演《浪漫向左,婚姻往右》,《一克拉夢想》等影視劇,2012年7月簽約國龍聯盟 。
遲志強簡歷,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1982年,遲志強到南京拍攝電影《月到中秋》,期間認識了一些高幹子弟,一起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後被鄰居舉報,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攝電影《金不換》的遲志強被警方拘捕。
南京市公安局為此進行了認真地調查取證,決定不對遲志強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致函長影廠內部處理。然而,隨著文章《銀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發表,遲志強一事在全國上下掀起軒然大波。文章發表後,南京市公安局對於該文章兩名記者的失實報道提出了抗議,但礙於舉國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給遲志強定性。
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處遲志強有期徒刑四年。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他曾經和劉曉慶、陳沖等是國內影壇的新星,他曾經因“流氓罪”而獲刑四年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遲志強是中國八十年代的一位歌手。因為流氓罪入獄。遲志強,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演員、歌手。1972年進入長春電影製片廠,相繼主演《小字輩》、《夕照街》、《月到中秋》等電影。1979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監禁4年,1985年10月出獄。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創作的專輯《悔恨的淚》,發行量達1000萬盤之多 。1991年拍攝電視劇《都市外鄉人》 ,2003年拍攝《魯班大師》,2004年拍攝電視劇《尊嚴》 。2011年參演電視劇《窮孩子富孩子》,主旋律電影《羅山腳下》,2012年參演《浪漫向左,婚姻往右》,《一克拉夢想》等影視劇,2012年7月簽約國龍聯盟 。
揭祕當年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當時有個流氓罪,現在已經取消了,放現在根本不會坐牢啊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知道是流氓罪說詳細一點謝謝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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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遲志強為什麼坐牢?後來怎麼樣了?
1982年,遲志強到南京拍攝電影《月到中秋》,期間認識了一些高幹子弟,一起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後被鄰居舉報,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攝電影《金不換》的遲志強被警方拘捕。 南京市公安局為此進行了認真地調查取證,決定不對遲志強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致函長影廠內部處理。然而,隨著文章《銀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發表,遲志強一事在全國上下掀起軒然大波。文章發表後,南京市公安局對於該文章兩名記者的失實報道提出了抗議,但礙於舉國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給遲志強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處遲志強有期徒刑四年。
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監禁4年,1985年10月出獄。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97年刑法刪除了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