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取消農業稅 ?
中國為什麼取消農業稅
本想自己回答的,但百度文庫裡面的這篇文章回答得比較全面,複製供參考。取消農業稅的原因總結一下:一是到2006年,中國經過二十多年的快速發展,農業稅在全國稅收中的佔比已經很小了,取消並不會對國家執行造成大的影響;二是幾千年來,農業一直是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到了現代社會,工商業取代農業成為稅收的主要來源。國家不再需要從農業收取大量稅收來支援國家執行和工業、商業體系建立;三是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基石,“無工不富,無農不穩”,農業雖然很難賺錢,但農業穩定國家、社會的功能亙古不變!不論在任何國家,任何體制下,農業始終是弱勢產業,當一個國家有能力減輕農業負擔,甚至補貼農業時,都會促進工商業反哺農業,保證農業穩定;四是我國人口絕大多數在農業上、在農村,要減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減少社會矛盾,必須要讓農民這個群眾富裕起來。取消農業稅就是第一步,對農業生產進行補貼是第二步,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是第三步,現在正在大規模開展的脫貧攻堅是第四步!總之,取消農業稅,是我國國家強大的象徵,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當政者必須考慮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用,祝健康愉快!
————————————————————————————
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與意義分析 農業稅是國家向一切從事農業生產並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國,徵收農業稅由來已久,俗稱“皇糧國稅”,但隨著當今國際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我國收入群體差異的實際情況,我國終於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延續數千年的農業稅終於走進了歷史博物館。從此,中國農民徹底告別“皇糧國稅”。
一、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
1、農村稅費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不協調。50年代初,新中國剛誕生,百廢待興,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我國確立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實行“以農補工”政策,通過提取農業剩餘用於發展城市和工業,這對整體經濟發展來說無疑是必要的。根據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經驗,當在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時,政策應將“以農補工”改為“以工補農”。1990年我國農業總產值佔工農業總產值比重已經下降到21%,1995年下降到17%,在工業產值大幅超過農業產值可我國仍然在實施偏倚工業發展的農稅政策,依靠提高農業剩餘發展城市工業,這是導致農民負擔過重的重要政策因素。
2 、城鄉稅制結構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城鄉實行不同的稅制,使農民承擔著比城市居民還重的負擔。向農民徵收的稅種是農業稅,同時具有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性質。國家統計局資料表明,2004年農民人均收入2936元,月收入僅200多元,遠遠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卻要交8.4%的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這顯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3 、我國具備了取消農業稅的能力。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近年來,我國持續快速發展,國家財力不斷壯大,2003至 2005年全國財收入分別突破 2億元、2.5萬億元和 3.1萬億元大關,2004年財政收入增收 4500億元,2005年增收 5000多億元。農業稅收在整個財政收入中佔的比例不到 2%,國家財政有能力承擔取消農業稅帶來的減收。雖然取消農業稅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尤其是農業大縣財政減收會更多,但中央財政給這些地區轉移支付後,較大地緩解了地方的困難。所以,從國家長遠發展的大局看,只要有利於徹底解決“三農”問題,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二元經濟結構對經濟社會有利於協調發展造成的瓶頸制約,付出這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也是完......
中國什麼時候取消農業稅
2005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國的農業稅就此退出歷史舞臺。
望採納~
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取消農業稅的國家嗎?
朝鮮比中國早很多。
朝鮮的農業稅
朝鮮不僅對農民實行免費住房、免費11年義務教育和免費醫療,而且農民從1964年開始免交一切稅費,朝鮮稱其為是農村“沒有稅制的國家”。
雖然我不認為這是真的。
中國農業稅取消的時間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的取消,終結了中國歷史上存在了兩千多年的“皇糧國稅”,給億萬農民帶來了看得見的物質利益,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又一次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必將帶動農村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某些環節的調整,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和諧進步。農業稅的取消,標誌著我國農村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這就是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階段。
中國的農業稅是怎麼取消的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
取消農業稅的經濟意義
取消農業稅,可以使廣大農民手頭得到真正的實惠,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但這遠遠不是這一重大政策改革的全部。
在漫長的中國農業社會歷史上,政府收繳農業稅、農民交納農業稅從來都是天經地義的。歷朝歷代,只有過區域性減輕包括農業稅在內的稅賦的舉措,還從來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取消農業稅的先例。農民一直是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又是收入增長最緩慢、生活最艱難的社會弱勢群體。因此,取消農業稅,首先體現了黨和政府執政為民,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的施政理念。
取消農業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在我國,農業徵稅、繳稅成本太大,這種成本有時候甚至超過了稅收本身。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多得令人眼花繚亂。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更為重要的是,現行的農村稅制,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設立的。這種兩線並行的稅制結構,再加上城鄉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對中國農民形成了極不公平的稅收負擔。我國由7%的主稅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農業稅稅率達8.4%。據瞭解,對特定人群進行稅收,這種情況只有在中國才存在。因此,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種制度性的變化,是中央對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
取消農業稅,也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一項巨大成果。四百億的農業稅雖然只佔國家稅收總額的百分之二點幾,但今後這筆稅收不但沒有了,國家還要從財政中拿出一筆錢來支付農村基層的財政開支,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難以做到的。因此,農業稅的取消,一方面意味著我國經濟結構在升級的過程中,農業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國目前已完全具備了取消農業稅而不至於影響國家全域性發展的經濟能力。
取消農業稅,對小區域經濟中的財政稅收結構的影響是最大的,特別是縣域經濟。對於許多農業縣、農業區域來說,財政稅收中的農業稅仍然是很大的比重。農業稅的取消,使得這些地方的財政稅收結構面臨著重大的變革,並進而將影響到更大的區域甚至是國家財政稅收結構的變革。因此,取消農業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稅收結構、小區域經濟結構、社會結構閥甚至是國家巨集觀經濟結構的深刻變革的開始,意味著我們的改革已開始走向最艱鉅的領域。
取消農業稅以及中央政策向“三農”傾斜,並不損害城市的發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還將最終促進城市的進一步發展。一個淺顯的道理:全國13億人中的9億多農民增收了,消費水平提高了,必將促進城鄉市場的暢旺,拉動內需,城鎮的生產、銷售和消費等環節也將隨之步入良性迴圈,進而加快城市工業化的步伐。同時,城鄉差距的縮小,還會促使農村社會更加穩定,並有助於全社會的穩定。一句話,中國的改革,都是從解放農民開始的。沒有富裕的農民,就沒有富裕的中國;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一個穩定和諧的中國社會。
農業稅這項“千年古制”的最終廢除,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偉大壯舉,其意義是空前的,並將對中國社會的全面發展產生巨大而深刻的影響。取消農業稅,並不僅僅是中國農民的福音,更是13億中國人共同的福音。
為什麼現在還要收農業稅
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
你說的“農業稅”可能不是真正的農業稅。
廢除農業稅真相後面還有什麼真相
想讓他增加多少就能增加多少!!!
就看政府想讓他增加多少了!!!!
關鍵的是那些都是虛假的數字!!!
費改稅以來農民實際從事種植業所得的收入
不但沒有增加,反倒是減少了很多
這其中有很多方面的
政府從農民身上確實少收入很多
而且每年還有糧食直補資金補貼種糧農民
但這些根本不解決多少問題
農民從事種植業的原材料全都漲了幾倍
糧食價格卻略有下降
想讓農民增收
還有很長的路
還要很長的時間
也許,
這個時間不會很快來到
從古至今,哪朝哪代也不可能讓農民富起來
聽說公務員馬上又要漲工資了
一個鄉鎮的小幹部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的)
一個月的工資就是一個農民兩年的收入
一個鄉鎮的小幹部的一頓飯錢就要
一千多元!!!
那可能是一個農民忙碌一年換來的
碰上小災之年
連一千也得不到
………………………………
中國古代取消過農業稅嗎?
據史料記載,農業稅始於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到漢初形成制度。新中國成立以後,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頒佈了農業稅條例,並實施至今。這一古老的稅種,已延續了2600年的歷史。歷史上,“皇糧國稅”一直牽動著中國的興衰。儘管中國歷史上出現過“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等改革,以擴大納稅面,讓有地產、有錢財的人多納稅,但由於吏治腐敗,負擔最終轉嫁到農民頭上。即使是屢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暫的輕徭薄賦,歷代封建統治者始終未能跳出農民負擔越減越重的“黃宗羲定律”。
農業稅的取消意義
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在中國,農業徵稅、繳稅成本太大,這種成本有時候甚至超過了稅收本身。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多得令人眼花繚亂。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更為重要的是,現行的農村稅制,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設立的。這種兩線並行的稅制結構,再加上城鄉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對中國農民形成了極不公平的稅收負擔。中國由7%的主稅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農業稅稅率達8.4%。據瞭解,對特定人群進行稅收,這種情況只有在中國才存在。因此,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種制度性的變化,是中央對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一項巨大成果。四百億的農業稅雖然只佔國家稅收總額的百分之二點幾,但今後這筆稅收不但沒有了,國家還要從財政中拿出一筆錢來支付農村基層的財政開支,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難以做到的。因此,農業稅的取消,一方面意味著中國經濟結構在升級的過程中,農業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國已完全具備了取消農業稅而不至於影響國家全域性發展的經濟能力。對小區域經濟中的財政稅收結構的影響是最大的,特別是縣域經濟。對於許多農業縣、農業區域來說,財政稅收中的農業稅仍然是很大的比重。農業稅的取消,使得這些地方的財政稅收結構面臨著重大的變革,並進而將影響到更大的區域甚至是國家財政稅收結構的變革。因此,取消農業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稅收結構、小區域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甚至是國家巨集觀經濟結構的深刻變革的開始,意味著我們的改革已開始走向最艱鉅的領域。取消農業稅以及中央政策向“三農”傾斜,並不損害城市的發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還將最終促進城市的進一步發展。一個淺顯的道理:全國13億人中的9億多農民增收了,消費水平提高了,必將促進城鄉市場的暢旺,拉動內需,城鎮的生產、銷售和消費等環節也將隨之步入良性迴圈,進而加快城市工業化的步伐。同時,城鄉差距的縮小,還會促使農村社會更加穩定,並有助於全社會的穩定。一句話,中國的改革,都是從解放農民開始的。沒有富裕的農民,就沒有富裕的中國;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一個穩定和諧的中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