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都要死亡? ?

General 更新 2024-12-26

人為什麼都要死亡?

人想得到永生,卻最終還得經歷生老病死。這是無法擺脫的宿命。 人類的壽命從理論上是完全可以活到一億歲的。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事情是幾乎所有的人都想追求,但同時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的事情,那麼這個事情肯定是長生不老! 從人類的歷史上看的出來,幾乎長生不老是人類的最高追求。從中國的皇帝們吃所謂的仙丹死掉的數量,從埃及那些法老死後做木乃伊。人類歷史上為什麼宗教這個事情會存在,其中一個原因是人類的愚蠢,然後第二個原因是人類對於死亡的恐懼和對於生存的渴望。 宗教生存的土壤就是利用了人的貪婪和愚蠢,因為人類的愚蠢相信宗教的那些東西,因為人類的恐懼,對死亡的恐懼和對永生的渴望,所以自從人類社會產生以後,宗教就從來沒有脫離過人類。 但不管是從皇帝們怎麼樣研究長生不老,怎麼樣吃所謂的仙丹,有的吃嬰兒,有的喝嬰兒的血,等等荒唐而可笑殘忍的做法,但都沒有一個是成功的。也就是說一個人就是權力再大,最後也肯定會死亡的。所以很多人說只有死亡才是最公平的,出生是不公平的。 我們現在的科學基本上都判斷人死後什麼都沒有了,就是一堆原子,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人死後真的什麼都不存在,和一堆黃土一樣,沒有什麼區別。這就是現代科學告訴我們的事實,人死後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我們現在的人一方面理智上告訴自己,宗教不能讓我們上天堂極樂世界,一方面徹底的絕望了。就是相信死後什麼都沒有了,這是一種最大的絕望。如果一個人想到自己死後這個世界和自己沒有了任何關係了,那麼這個時候他內心的那種無力感的巨大的長久的。 但我現在說,其實從理論上來說,人類永生是不可能實現的。但人類可以活到一億歲是完全有可能的。肯定很多人說我亂說,但從生物的理論上來說,人類活到一億歲確實是有可能的。 要知道長生不老是什麼概念,因為宇宙間沒有任何一個事物是不變的,所以人類不可能長生不老。長生不老的概念就是永生,永遠的活著。這裡的永遠是無限,也就是人活無限歲,這當然從哲學的角度從理論的角度是不可能的。 但人類可以活到一億歲,這完全是從理論上可能的。未來在實踐方面也是可能的。因為現在人類已經破解了生物的一些祕密了,只要人類的科技再進步,那麼人類活到一億歲是完全有可能的。我的這種判斷不是建立才猜想,而是完全有根據的。是從科學的角度去思考的。

摘自百度網友,謝謝。

為什麼人要死?

有時候我也會想這個問題。這並不是悲觀也不是懼怕死亡,我也不想要一個生物學或者社會學的答案。明知道想不明白的問題還是會去想,尋個究竟。

就像世界是從哪裡來的,會一直存在下去嗎?此類問題。

有一天我似乎想通了,我認為萬事萬物都是一個迴圈,從宇宙的迴圈運轉到四季往復,生物的生老病死。世界上似乎沒有任何一樣不重複的事物。我相信地球在重複很久以前曾滅亡的文明。地球只是宇宙中微小的一部分,而宇宙又是什麼的一部分呢?或許宇宙的存在只是某個思想,思想造就了宇宙,而宇宙造就了思想。。。又是一個迴圈。

死,只是迴圈過程的一部分,將造就新的生。。。死不是死,只是另一種形態罷了。

人所能做的,只是順應規律,順應自然罷了。

為什麼人遲早都要死

人類死亡有兩大原因:疾病和退化。外來因素如細菌會損害人類體內的細胞,如果細胞不能復原,那部分器官便開始失去它的功用(身體內每個器官都有它獨特的功能),這樣便

會影響整個身體的正常運作。如果身體不能正常運作,我們便會死亡。 另外一個因素是細胞退化,每個細胞都知道它們的壽命,這個現象稱為program

death,當細胞運作一段時間後,細胞便開始疲勞、衰退以至死亡。這時候器官慢慢失去功能,這樣我們便會退化而死。 其實世界上任何一種生物都會死,不過有不同的壽

命,有些是短短的一兩天,有些可長達數百年,但是最終都會死亡。生命的本質是機體內同化、異化過程這一對矛盾的不斷運動;而死亡則是這一對矛盾的終止。

人體內各組織器官的同化、異化過程的正常進行,首先需要呼吸、迴圈系統供給足夠的氧氣和原料,尤其是中樞神經系統耐受缺血缺氧的能力極差,所以一旦呼吸、心跳停止,可

以立即引起死亡。所謂復甦也就是先用人工的方法代替呼吸、迴圈系統的功能,然後再進一步採取措施,恢復有效的自主呼吸和心跳,從而保證中樞神經系統的代謝活動、維持正

常生理功能。同時,積極糾正體液內環境的紊亂,使組織細胞有穩定的代謝環境,也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復甦搶救,重建體內同化、異化這一對矛盾的動態平衡,才能復轉機體的

生命活動,逐步恢復健康。 死亡作為疾病的一種轉歸,也是生命的必然規律,但由於生命自然終止而“老死”(據比較生物學的研究,人類自然壽命大約是140-160歲左

右)的只是極少數,人類絕大部分都死於疾病。

因病死亡的原因大致可分為三類:

①由於重要生命器官(如腦、心、肝、雙側腎、肺及腎上腺等)發生了嚴重的、不可恢復的損害。

②由於長期疾病導致機體衰竭、惡病質等以致代謝物質基礎極度不足、各系統正常機能不能維持。

③重要器官沒有明顯器質性損傷的急死,如失血、窒息、休克過去人們習慣把呼吸、心臟功能的永久性停止作為死亡標誌。但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心肺復甦術的普及,一些新問

題產生了,它們衝擊著人們對死亡的認識。

全腦功能停止,自發呼吸停止後,仍能靠人工呼吸等措施在一定時間內維持全身的血液迴圈和除腦以外的各器官的機能活動。這就出現了“活的驅體,死的腦”這種反常現象。眾

所周知,腦是機體的統帥,是人類生存不可缺少的器官。一旦腦的功能永久性停止,個體的一生也就終結。這就產生了關於“死亡”概念更新的問題。“腦死亡”的概念逐漸被人

們所接受。醫學界把腦幹死亡12小時判斷為死亡,因為完整中樞神經系統目前尚無法移植。腦死亡 全腦功能不可逆性的永久性停止,稱為腦死亡。包括:

(一)大腦功能的停止:除運動、感覺之外,思考、感情等精神活動功能,即意識也都永久性喪失。腦電波消失。如果腦幹功能尚存,有自發呼吸,則不能稱為腦死亡,只能說是

處於“植物狀態”。 (二)腦幹功能停止:腦幹有網狀結構、腦神經核、延髓血管運動中樞、呼吸中樞等重要結構。因此,腦幹功能喪失意味著上述結構功能停止。網狀結構功

能喪失導致昏迷,腦神經功能喪失則引起對光反射、角膜反射、眼球反射、前庭反射、咽反射、咳嗽反伐的消失;延髓功能停止,則自發呼吸停止,血壓急劇下降,直至腦死亡。

自然角度:這是自然規律,不可違背。

醫學角度:目前比較流行的說法,人體細胞在自我複製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差錯,當這些差錯積累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時,人就死了(這種說法似乎也有漏洞,因為據研

究,人在90歲以後就不會在繼續衰老了)。 環境角度:人要都不死,資源怎麼夠用啊。 神學角度:人在世間過一生,要在死後接受審判。...

人死了,為什麼要辦葬禮?

人死了,為什麼要辦葬禮?`` 這是因對先人尊敬``..在說這我我們中國的``習俗` 如不埋葬怎麼會有```"入土為安"的成語呢?

為什麼要給死了的人燒香?

燒香是中國民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三個特點極為引人注目:一是普遍性,漢人燒香,少數民族絕大多數也燒香,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幾乎無處不燒。二是歷史悠久,現存文獻《詩經》《尚書》已有記載,則其起源必早於詩書時代即西周。三是普遍性,幾乎做什麼都要燒香:對祖宗要燒,對天地神佛各路仙家要燒,對動物要燒,對山川樹木石頭要燒;在廟裡燒,在廁所也燒;過節要燒,平常也要燒;作為一種生活情調要燒,所謂對月焚香,對花焚香,對美人焚香,雅而韻,妙不可言;作為一種門第身份,所謂沉水薰陸,宴客斗香,以顯豪奢;虔敬時要燒,有焚香彈琴,有焚香讀書;肅殺時也要燒,辟邪祛妖,去穢除腥;有事要燒,無事也要燒,燒本身就是事,而且還會上癮,稱為“香癖”,就彷彿現代人的抽菸飲茶一樣。

有趣的是,不特中國燒香,世界上好多民族和國家也燒。香的英語寫作incense,查《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載有如下內容:古埃及人從阿拉伯和索馬利亞沿海地區引進香料樹,把香當作宗教儀式中的重要用品。巴比倫人在祈禱和占卜時往往焚香。以色列人在被擄往巴比倫(公元前586年--前538年)以前引進了香,到了公元前5世紀,一些祭壇專供奉香之用。鯿教特別是溼婆派在正式禮拜和家常禮拜中都要焚香;佛教在節日禮拜、成年禮拜以及日常禮拜中都焚香。日本神道教也焚得。從公元前8世紀希臘人就焚燒木頭和樹脂,以供奉神明和祛除惡魔。羅馬人先是焚燒香木,後來引進了香,焚香在公祭和私祭上以及崇奉皇帝時越來越顯得重要。

中國燒香的歷史,大體可分為三個時期。以漢武帝為界,前面為第一期,可稱初始期。其間,所燒的香有以下幾種:柴,玉帛,牲體,香蒿,粟稷等。燒香的作用是唯一的,用來祭祀。燒香行為由國家掌握,由祭司執行。

周人升煙以祭天,稱作“禋”或“禋祀”。《詩·周頌·維清》:“維清緝熙,文王之典,肇禋。”箋:“文王受命始祭天。”即是說,這種祭制始於周文王。

其具體祭法為:將犧牲和玉帛置柴上,燃柴升煙,表示告天。《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熈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注:“禋之言煙。”“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疏:“禋,芬芳之祭。”可見,所謂禋祀,一是點火升煙,二是煙氣為香氣。以香菸祭神,那麼這就是後世所謂“燒香”了。

這一期,香事有以下特點:一是香品原始,為未加工的自然物,還不是後世正規意義上的“香料”(樹脂加工而成);二是自然升火,不用器具如後世的“香爐”;三是專用於祭祀,而祭祀由國家掌握,即,燒香還沒有生活化,民間化。明周嘉胄《香乘》引丁謂《天香傳》謂:“香之為用,從上古矣。所以奉神明,可以達蠲潔。三代禋祀,首惟馨之薦,而沉水薰陸無聞也。其用甚重,採製粗略。”

第二期,從漢武帝到三國,可稱引進期。漢武帝於中國香事的發展,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其一,武帝奉仙,為求長生,是神就敬,而打破了以往“香祭祭天”的壟斷。

其二,武帝時期香品漸走向實用化,如置椒房儲寵妃、郎官奏事口銜舌香等,打破了香必用祭的壟斷,使香進入生活日用。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武帝大規模開邊,就在這一時期,產自西域的真正的“香料”傳入中國。《說郛》卷35引宋·吳曾《能改齋漫錄》稱:“又按漢武故事亦云,毗邪王殺休屠王,以其眾來降。得其金人之神,置甘泉宮。金人者,皆長丈餘,其祭不用牛羊,唯燒香禮拜。然則燒香自漢已然矣。”此外,武帝曾遣使至安息國(今伊朗境內),《香乘》卷二引《漢書》稱:“安息國去洛陽二萬五千裡,北至康居,其香乃樹皮膠,燒之通神明,闢眾惡。”樹皮膠,即樹脂,是為真正的香料。 ......

人死了為什麼要超度?

什麼是超度?

摘錄於如本法師著《佛學問答》第一輯

一般人把超度兩字,僅拿來當做超度亡靈之說,這種言說不很正確,超度的實際意義是超越生死,共度涅盤彼岸,是名超度也。超度的物件有三點立場,何等為三?

①、現生中能令迷妄者,邪見者,導歸正見(梵語samyag-drsti),由思想上的矯正,破迷啟悟,是名超度,是思想上的超度。

②、現生中能依正見而起修,因修而證悟,得入涅盤,因而解脫生死,遠離六道輪迴,是名現生超度。

③、死亡後,眷屬以虔誠之心,邀請出家師父為亡者開示、唸佛、誦經,做佛事等等,普令亡靈得以往生淨土,是名善後超度。

2、既然因果律是自作自受,云何超度可使亡者業債減輕或上升,是何因由?

因果律是自作自受,佛絕對無虛言,重罪或重債,不易超度,如五逆十惡(梵語dasakusala-karma-pathani),欲超度極為甚難,因為亡者內心惡念熾盛,必召極惡之報,佛亦無特權施救;若輕罪,超度較有機會!

佛雖有不可思議廣大神通,但眾生造業亦不可思議,所謂:神通不能敵過業力,業力能障聖道,業力如梟雄,具足千奇百態,難調難伏。

自作自受的果報,欲超度上升乃至減輕其業報,確實不易,超度成就必須有超度成就的條件,譬如:超度者必須具足高超圓滿的德性,以虔誠之心而為亡者超度,那麼亡者亦須具足背塵合覺之念,肯懺悔發露罪愆,一心一意稟持著斷惡向善的意志,有浪子回頭之悲切,若能如此相應,才有超度上升與減輕罪業的機緣。

若超度者具足圓滿的德行,同時很悲切的為亡者超度,但是亡者不肯懺悔發露罪業,亦然背覺合塵,毫無浪子回頭的意念,若如此的超度,唯恐甚難,因為超度必須有超度的條件,因緣具足,方能構成超度的事實。

人為什麼要死呢! 10分

因為愛上了不該愛的

人為什麼要死?

活的不耐煩唄....

人早晚都要死 為什麼不直接死了呢

人為什麼活著?這是一個比前年蟲還古老的問題。

首先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很簡單的語法上的歧義:人為什麼要活著和人為什麼而活著。也可以說一個是意義,一個是目的。

所謂意義,應該是客觀的,自然的。我要說的是人類,而並非某一個人,那麼所謂的奉獻論就是談不通的,對於博大而永恆的宇宙來說,人類連個垃圾都算不上,人類只是為了自己而活,我們說保護環境也只是保護適合自己生存的環境。科學的發達以及進化論的突破,使人類越來越清楚自己的位置 -自然的產物。你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你自己決定的,甚至你離開這個世界時也不是。人類是渺小的,充其量不過是宇宙新陳代謝過程中微不足道的一環。芝麻大的意義和飯粒大的意義有區別嗎?這不是悲觀,事實本來如此。但是反過來想,世界的其他組成部分也同樣平凡,而且人還是萬物之靈,說你“豬狗不如”你一定不愛聽,這也是足以令人類自豪的事情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至少在地球上,人類是呼風喚雨的霸主。

單獨的一個人,巨集觀來看更沒什麼意義。我們是自然而然的存在,儘管沒意義,但生存是我們的權利,至少還沒人有權利剝奪我們的這個權力。如果說有意義,應該是指相對的意義,是創造意義而不是尋找意義。小的範圍來說我們報答了父母,養育了子女,愉悅了他人;大的範圍,我們可能幫助過一些人,為社會做出貢獻,為人類發展做出貢獻,從而載入史冊。這也是社會的主流意識。不過我想強調的是人本來並沒有任何義務,你可以選擇什麼都不做,如果你能夠生存下去的話。我們之所以,希望做得出色一點,無非是為了活得更好,活得更精彩。而這就是我們的目的。

人生就是人的生存,一切為了生存(達爾文語),更好的生存。人最根本的本性不是善與惡,而是追求快樂,迴避痛苦。這是自然選擇,似乎沒有生物會是例外。

回頭再看這個問題,你就不會驚訝人們煞有介事的活著,卻回答不出來“人為什麼要活著”這個問題。因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誰活著的時候不是在向幸福靠攏呢?記得“神探亨特”(美國老片)的口頭禪就是“上帝安排的”,我想這也是一個不錯的美國幽默式的回答。當然人類的上帝就是自然。

這裡我再強調一個詞就是“正義”,所謂正義就是對的,符合自然法則的;無私奉獻和自私自利都不是自然的人生觀。為什麼?因為人的認識和能力都是有限的,人的感受和感覺是真真切切的,誰願意奉獻得一無所有而活得生不如死?反之作為有群體意識的人類是欣賞真善美的,損人利己的行為終要受到抵制。所以古人“修身,齊家,治國,安天下”的論點是現實和智慧的。按照幸福最大化原則,能給更多的人帶來幸福你也會更加幸福,但前提是你必須先有這個能力。眾樂樂與獨樂樂,孰樂?也許一個人越發成熟客觀,他的判斷就越發接近正義。

人生大抵就是這樣,而人們的人生觀或許千差萬別,這和人們自己的經歷品性有關。剩下的事情,就是應該如何去做。我們的先人幾乎把所有智慧都用在做人的研究上面,這裡我就不多費口舌了。

但還想告誡年輕人的是:

第一要現實,不要任性,不要在真空中思考虛設的問題,你們目前面臨的最迫切問題是就業和生存,學好本領才是硬道理,這需要踏踏實實的下功夫。

第二,要自制。小孩子吃不到糖果會哭鬧,你們是得不到愛情就苦惱。這有什麼區別?偉大在哪裡?如果你象挑剔你的情人一樣挑剔自己的行為,那麼你的情人要比現在的好很多。

第三,對一部分自卑的人,我勸你們勇敢一點。正如我前面所言,人們生而平等,你不要顧忌別人(有好人也有壞人)的臉色而委屈了自己,無論你是多麼想把事情處理好。給自己過多的壓力並不是好事,這並不能解決問題,要冷靜沉著,可以循序漸進但不能自暴自棄。

第四,惰性是與......

人死了為什麼一定要火化?

有相應的規定.

一個是《殯葬管理條例》

第四條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閥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也就是說,大城市原則上應當實行火葬,但具體都由省級政府制定相應規定。

其二,確有例外。

民政部、國家民委、衛生部關於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規定的解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民(宗)委(廳、局)、衛生廳(局):

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頒佈實施以來,一些地方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如何理解和執行有關“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規定的問題,現就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一、在殯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喪葬習俗的自由。

二、在火葬區,對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的土葬習俗應予尊重,不要強迫他們實行火葬;自願實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三、對患有鼠疫、霍亂、炭疽死亡的病人遺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必須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對患其他傳染病死亡的上述10個少數民族的病人遺體,凡是在其戶口所在地死亡的允許土葬,但要按規定對遺體進行嚴格消毒後深埋;不在戶口所在地死亡的病人遺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後,原則上就地、就近儘快深埋,不得將遺體運往外地。自願要求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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