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怎麼會坐牢的 ?

General 更新 2024-09-18

李敖怎麼會坐牢的

具體的之前幾位已經說過,大致如此。我補充一點所謂侵佔恩人蕭孟能的那次。首先,這次獄事在1980年,並非1981年。其次,這是蕭孟能誣告李敖——

“八月二日下午,最高法院把一九八八年度臺上字第三三六〇刑事判決寄達給自訴人李敖,判決書確定被告蕭孟能八年前控告李敖的所謂侵佔案,乃是一件誣告,如今蕭孟能自食誣告之果,被判徒刑,不能易科罰金。”

1980年蕭孟能告李敖侵佔,李敖拿出——

蕭孟能親筆寫的

“字畫、書籍、骨董及傢俱等……均系本人移轉與李敖以抵償對其所欠之債務者,應該屬李敖先生所有”

的字據

高等法院三個推事居然說

“應有借據證明其有債務”

否則縱使有蕭孟能親筆字據,也不算數。

但是蕭孟能既然最後以字畫、古玩、書籍抵債,原來的借據,自然就已返還債務人蕭孟能了……試問若李敖提得出,豈不變成一債兩還了?

可是最後李敖還是被判有罪 坐牢六個月

------------------------------詳見李敖《買個金棺材》

如果李敖對自己1980年坐牢事由完全是胡扯

那麼1988年他怎麼可能把蕭孟能以誣告罪告倒?

不要說這是李敖的一面之詞,判決書李敖能偽造嗎?偽造了能堂而皇之登報宣告天下嗎?

李敖提到的蕭孟能字據必然存在——不然他告不倒蕭孟能

如果是李敖胡謅出來的 則李敖早已被他數不清的敵人搞死了

李敖為什麼坐牢?

李敖走江湖數十年,在無限誇大自己同時,也營造一個無事不可公開的形象。他的文集,記錄自述經歷、親友故事,個人私生活大展覽,從大學拍裸照,玩美女到言必有性,但是在琳琅滿目背後仍有不可告人的隱諱,這裡只拆拆他的金字招牌:

一是兩次坐牢。他在“我寫北京法源寺”中說: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國民黨政府關過兩次,第一次十足關了五年八個月;第二次十足關了六個月,一共十足關了六年兩個月,再加上被在家軟禁十四個月,一共是七年四個月。”這道算術他多次演出過,由此自稱“大坐牢家”,是兩次坐牢的政治犯,媒體亦照抄不誤,視他為因罵國民黨而坐牢的作家。

第一次坐牢是政治問題但不是言論問題,因為他協助主張臺獨的彭明敏偷渡出國,而反共反臺獨是臺灣“戡亂時期”的國策。換言之,李敖是涉及臺獨的“叛亂罪”而被捕。那時李敖有言論問題,但國民黨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楊是因言獲罪入獄)。今天“高舉”反獨大旗的李敖對這次入獄當然“語焉不詳”了。

第二次坐牢就更難以啟齒。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佔財產罪”入獄六個月。侵佔誰?他的恩人,老闆蕭孟能。此事大陸作家範泓今年五月已有專著《與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蕭孟能的高度信任將蕭的房子、古董及字畫等據為己有,包括一幅絹綢“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夢曾出庭作證。此事當年在臺港哄動一時,“無不認為李敖欺世盜名,見利忘義。”他自廢武功,臭不可聞。

但是,李敖今天以鬥士,名嘴之名,把兩次坐牢籠統加在一起,還附加一年多軟禁(實際為監視居住,出門跟蹤),作為他反抗國民黨高壓政策的光環,自我加冕,騙倒不少人。

獄方找到李敖的母親做保人,李敖為什麼大怒,甘願繼續坐牢?

李敖在書中和節目中說過:“保人就可能是每週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週行蹤的人,如我母親保我,母親就有每週做線民一次之嫌,這成什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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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當年為什麼入獄?

據《李敖回憶錄》《大師李敖大事年表》《回憶錄.監獄》《李敖五十年表》(以上李敖著)《與李敖打官司》(範泓著,江蘇文藝出版社,2005年5月)等著作,李敖共吃過三次官司。

第一次,1967年,時年32歲,案由是妨害公務。說來荒唐,事件竟因14年前的一樁舊案引起。當時李敖18歲,正念高中三年級,他的老師地下共產黨員嚴僑被捕。李敖因師生之誼對師母和三個小孩多有關照。到了1966年,李敖發表《歷史與人象》《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烏鴉又叫了》《孫悟空和我》等書,為當權者所厭惡。於是舊事重提,把他1953年與嚴僑老師合謀偷渡大陸一事翻出來,並於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訴。此事後被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師多方奔走,沒能入監執行。這大概就是有的文章說他入獄2次,有的說3次的原因吧。實際上這次並沒有“入獄”。

第二次,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時年36歲。案由是臺獨。事件的起因是被稱為臺獨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當時臺獨勢力還處於萌發階段。參與彭明敏臺獨活動的主要干將是他的兩個學生謝聰敏和魏廷朝。李敖與他們過從甚密,參與了他們的一些活動,以至被他們作為“外省人也參加臺獨”的實證到處宣揚。當時蔣介石還在世,對臺獨活動採取嚴厲鎮壓政策,彭、謝、魏等人東躲西藏,李敖給予一定資助。彭終於1970年1月當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隨後謝、魏被捕。他們在審訊中供出了李敖。情報部門經過了長期的軟禁、跟蹤,最後將李逮捕,並於1972年2月28日以叛亂罪判刑10年,褫奪公權6年。李敖沒有提出上訴。1975年蔣介石去世,臺灣實行大赦,李敖獲減刑,於9月22日改判8年6個月。1976年11月19日出獄,時年41歲。實際坐獄時間為5年8個月。

第三次,1981年,時年46歲俯案由是背信和侵佔。事件的起因還得從《文星》雜誌說起。這是由原中央通訊社社長蕭同茲之子蕭孟能於1957年創辦的一份自由主義月刊。1961年26歲的李敖從國軍退伍,蕭大膽啟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為陣地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傳統下的獨白》等有影響的作品,從而聲名鵲起。1965年《文星》雜誌被查禁,文星書店被迫關閉,債權人盈門,蕭不得不逃往島外暫避。行前他將超過2000萬元的家產託付最信任的李敖代管,不想半年後蕭孟能回國後,李敖卻將所託之財產悉資料為己有,以至蕭不得不與之對簿公堂。經兩審,李敖侵佔罪名成立,終審判決入獄6個月。1981年9月10日入獄,1982年3月10日刑滿出獄。

臺灣李敖說蔣介石不是為什麼無人懲罰他

李敖辦報紙坐牢過啊,不懲罰是你只看到現在了。1992年蔣經國死後,臺灣輿論解禁,不會因為言論坐牢了。所以怎麼罵都沒事

李敖坐過幾次牢

三次 第一次,1967年,時年32歲,案由是妨害公務。說來荒唐,事件竟因14年前的一樁舊案引起。當時李敖18歲,正念高中三年級,他的老師地下共產黨員嚴僑被捕。李敖因師生之誼對師母和三個小孩多有關照。到了1966年,李敖發表《歷史與人象》《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烏鴉又叫了》《孫悟空和我》等書,為當權者所厭惡。於是舊事重提,把他1953年與嚴僑老師合謀偷渡大陸一事翻出來,並於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訴。此事後被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師多方奔走,沒能入監執行。這大概就是有的文章說他入獄2次,有的說3次的原因吧。實際上這次並沒有“入獄”。

第二次,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時年36歲。案由是臺獨。事件的起因是被稱為臺獨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當時臺獨勢力還處於萌發階段。參與彭明敏臺獨活動的主要干將是他的兩個學生謝聰敏和魏廷朝。李敖與他們過從甚密,參與了他們的一些活動,以至被他們作為“外省人也參加臺獨”的實證到處宣揚。當時蔣介石還在世,對臺獨活動採取嚴厲鎮壓政策,彭、謝、魏等人東躲西藏,李敖給予一定資助。彭終於1970年1月當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隨後謝、魏被捕。他們在審訊中供出了李敖。情報部門經過了長期的軟禁、跟蹤,最後將李逮捕,並於1972年2月28日以叛亂罪判刑10年,褫奪公權6年。李敖沒有提出上訴。1975年蔣介石去世,臺灣實行大赦,李敖獲減刑,於9月22日改判8年6個月。1976年11月19日出獄,時年41歲。實際坐獄時間為5年8個月。

第三次,1981年,時年46歲,案由是背信和侵佔。事件的起因還得從《文星》雜誌說起。這是由原中央通訊社社長蕭同茲之子蕭孟能於1957年創辦的一份自由主義月刊。1961年26歲的李敖從國軍退伍,蕭大膽啟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為陣地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傳統下的獨白》等有影響的作品,從而聲名鵲起。1965年《文星》雜誌被查禁,文星書店被迫關閉,債權人盈門,蕭不得不逃往島外暫避。行前他將超過2000萬元的家產託付最信任的李敖代管,不想半年後蕭孟能回國後,李敖卻將所託之財產悉資料為己有,以至蕭不得不與之對簿公堂。經兩審,李敖侵佔罪名成立,終審判決入獄6個月。1981年9月10日入獄,1982年3月10日刑滿出獄。

請問李敖是不是真的侵佔私人財產、按理說,李敖不會做出這麼缺德的事情啊。。求真相曾經

李胡可是一對大冤家呀,以下摘自《李敖回憶錄》,誰是誰非一對比就知。

hi.baidu.com/...a.html(原文)

。。。。。。。

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造成了以下四點結局:一、李敖坐了一次牢,但蕭孟能坐了兩次,又變成通緝犯,又在“最高法院”六件民事判決中全部敗訴。——他想要李敖的錢,可是一塊錢都沒要到。二、李敖幫助蕭孟能太太朱婉堅拍賣了蕭孟能和她姘婦的家,併為朱婉堅爭迴天母靜廬的房子。三、李敖宣佈和胡茵夢離婚。四、國民黨做手腳使李敖入獄,以為***此潦,殊不知彼此撩大肆報復,一連報復二十多年,至今未息。

平心說來,若蕭孟能本人未被挑唆,他尚不會對李敖無情無義到誣告的程度,可惜他為姘婦所浼,以致鑄此大錯。在他聲言要告我之際,我對他說:“孟能你告我,官方一定趁機介雞整我,我會垮下來,可是我李敖垮了會爬起來;你告我,你也會垮,你垮了就爬不起來了。”果然不出所料,在我出獄後的楔而不捨裡,蕭孟能倍感壓力。在地方法院童有德法官判決“蕭孟能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累犯,處有期徒刑六月”以後,蕭孟能上訴,1987年1月14日“高等法院”開庭,法官廖茂榮一再勸諭和解,李敖為尊重法官的好意,乃於退庭後委由龍雲翔律師去函蕭孟能,開具條件;2月18日再開庭時,法官表示條件合理,蕭孟能本人也當庭表示願以“自承懷疑之錯誤,並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文字登報和解。不期書記官完成筆錄後,蕭孟能的律師又要加添意見,和解乃告破裂。和解雖告破裂,蕭孟能這一當庭表示的心態,卻足徵誣告李敖屬實,否則又何必認錯道歉呢?

蕭孟能入獄後,陸嘯釗去看他,隔著鐵欄,陸嘯釗勸他“向敖之道歉”。蕭孟能沉吟良久,表示說“我願意”,可是“問問劍芬吧”。這時王劍芬在旁怒目而視,陸嘯劊回來告訴我:“孟能為了這種女人,失掉了最後挽回與李敖友情的機會,我真為他可惜!”

參考資料:hi.baidu.com/...a.html

大家對李敖是怎麼看的

李敖走江湖數十年,在無限誇大自己同時,也營造一個無事不可公開的形象。他的文集,記錄自述經歷、親友故事,個人私生活大展覽,從大學拍裸照,玩美女到言必有性,但是在琳琅滿目背後仍有不可告人的隱諱,這裡只拆拆他的金字招牌:

一是兩次坐牢。他在“我寫北京法源寺”中說: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國民黨政府關過兩次,第一次十足關了五年八個月;第二次十足關了六個月,一共十足關了六年兩個月,再加上被在家軟禁十四個月,一共是七年四個月。”這道算術他多次演出過,由此自稱“大坐牢家”,是兩次坐牢的政治犯,媒體亦照抄不誤,視他為因罵國民黨而坐牢的作家。

第一次坐牢是政治問題但不是言論問題,因為他協助主張臺獨的彭明敏偷渡出國,而反共反臺獨是臺灣“戡亂時期”的國策。換言之,李敖是涉及臺獨的“叛亂罪”而被捕。那時李敖有言論問題,但國民黨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楊是因言獲罪入獄)。今天“高舉”反獨大旗的李敖對這次入獄當然“語焉不詳”了。

第二次坐牢就更難以啟齒。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佔財產罪”入獄六個月。侵佔誰?他的恩人,老闆蕭孟能。此事大陸作家範泓今年五月已有專著《與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蕭孟能的高度信任將蕭的房子、古董及字畫等據為己有,包括一幅絹綢“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夢曾出庭作證。此事當年在臺港哄動一時,“無不認為李敖欺世盜名,見利忘義。”他自廢武功,臭不可聞。

但是,李敖今天以鬥士,名嘴之名,把兩次坐牢籠統加在一起,還附加一年多軟禁(實際為監視居住,出門跟蹤),作為他反抗國民黨高壓政策的光環,自我加冕,騙倒不少人。

現在李敖象牆頭草,來大陸就說大陸好,在臺灣就說大陸垃圾!

總結確實有才和郭沫若一種人-見風使舵!

多角度看問題 拿分走人

國民黨為什麼要關李敖

第一次坐牢是政治問題但不是言論問題,因為他協助主張臺獨的彭明敏偷渡出國,而反共反臺獨是臺灣“戡亂時期”的國策。換言之,李敖是涉及臺獨的“叛亂罪”而被捕。那時李敖有言論問題,但國民黨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楊是因言獲罪入獄)。今天“高舉”反獨大旗的李敖對這次入獄當然“語焉不詳”了。

第二次坐牢就更難以啟齒。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佔財產罪”入獄六個月。侵佔誰?他的恩人,老闆蕭孟能。此事大陸作家範泓今年五月已有專著《與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蕭孟能的高度信任將蕭的房子、古董及字畫等據為己有,包括一幅絹綢“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夢曾出庭作證。此事當年在臺港哄動一時,“無不認為李敖欺世盜名,見利忘義。”他自廢武功,臭不可聞。

但是,李敖今天以鬥士,名嘴之名,把兩次坐牢籠統加在一起,還附加一年多軟禁(實際為監視居住,出門跟蹤),作為他反抗國民黨高壓政策的光環,自我加冕,騙倒不少人。

有誰知道龔德柏的一本講述自己坐牢經歷的書叫什麼名字?就是李敖幫忙

中日戰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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