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分公司有什麼風險?
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時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您好,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由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一旦設立,其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都歸屬於總公司,這在客觀上增加了總公司的法律風險。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雖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
實踐中,有的企業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作為母公司對外生產經營、投資的一個“擋箭牌”,子公司完全由母公司在背後操控,子公司只是一個“空殼”,盈利歸屬母公司或母公司參與分紅,虧損則由子公司以其有限資產(大多數的情況就是註冊資本)承擔有限責任。法律對這種情況進行了規制,如果企業出現違法情況,就可能面臨被“揭開公司面紗”,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同樣需承擔責任。1121
開公司有哪些風險?
開公司有哪些風險?你至少要從以下這些情況加以分析,以規避風險.
一、目標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的名稱、法定住址和日常經營地址以及經營範圍、各主要加工、銷售及其他部門的分佈。
2企業何時成立、企業的性質。
3所有權結構(主要股東和持股比例)。
4投資者(股東)和董事的有關情況。
5外部顧問人員的有關情況(包括律師、會計師、開戶銀行等)。
6企業概況(包括所有的主要業務部門、組織結構、公司開發的產品或服務)。
7企業發展簡史(所有權和主要經營業務的變化)。
8出售企業的目的及相關信息:
為什麼要出售企業公司;
由誰負責企業出售的有關事宜;
是否存在可能影響交易的少數股權;
建議收購的支付條件是什麼;
出售方及其股東的稅收目標;
預期的會計和稅收處理;
由誰支付併購經紀人的佣金、佣金額、何時支付。
9管理人員:
主要股東、董事和管理人員的聲譽;
企業收購後他們的聘用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企業的高級職員、董事和主要股東是否涉及任何未決訴訟;
企業收購不否會導致契約的終止、失去主要客戶或合同僱員的辭職。
10企業及其所在產業的最新發展和變化趨勢。
11企業將來的計劃,取得公司過去幾年的會議記錄、經營計劃、預測報告和預算報告。
12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關係戶”業務。
13主要的訴訟,未決的或潛在的。
14政府的限制和管制。
15對企業產生影響的週期性因素。
16信貸和證券的信用等級。
17影響企業發展的主要外部力量。
18其他說明。
二、產業分析
1產業結構:
按規模劃分的企業數量;
產業集中度;
兼併與收購趨勢;
地區佈局;
產品線;
分配渠道;
一體化程度;
新公司的進入壁壘。
2產業增長:
過去的年增長率(銷售、利潤、市場佔有率);
預計將來的年增長率(銷售、利潤、市場佔有率);
影響增長的因素(人口變動趨勢、總體經濟趨勢、可支配收入、利息率、產業構成和趨勢、市場規模、市場佔有率、技術創新、生產設計、規模經濟、產品定價和差別化、進出口、廣告和營銷、政府因素、顧客購買力、環境考慮等);
3競爭:
同一行業中其他企業的競爭及其競爭戰略;
影響成功的關鍵因素;
進入壁壘;
對成功的主要威脅。
4產業中的主要客戶和供應商:
列出向其提供產品的主要產業;
在最近5年是否存在較大增長的新的客戶和供應商;
是否存在前向一體化的供應商和後向一體化的客戶的發展趨勢;
是否依賴於少數客戶或供應商。
5勞動力:
是否有完善的社區服務的充足的熟練勞動力的供給;
地區工資率是否有產業競爭力;
最近是否發生過工會談判或勞動協議的修改;
產業中的工會化程度。
6政府管制程度。
7專利、商標、版權等——對該產業內的企業來說是重要的。
8其他信息、包括期刊、報紙、行業協會公告、企業有關文件、證券研究報告、政府統計資料中獲取的各種信息。
三、財務和會計資料
1財務報表,包括過去幾年的年度和中期資產負責表、收益表、財務狀況和現金流動變動表、主要業務部門、產品線和地區分部的比較財務報表、招股說明書和註冊登記表、委託書、中期財務報告、財務和經營預測、預算、計劃稅收申報單等。
2資產
現金;
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公司的壞帳準備政策、過去幾年的壞帳損失、過去幾年的退回和折讓準備情況;
投資,包括各和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按產品線分類的庫存(原材料、在產品和製成品);
廠房、財產和設備,包括土地的位置、取得日期、成本、數量、估價基準、廠場與設備的位置、說明、使用年限、原始成本、帳面價值、重置成本、累積折舊、折舊方法、估計的繼續使用年限;其他資產,包括商譽、遞延費用、研究與開發、組織費用......
開公司有哪些風險
太多了,處處是坑,道道是坎。跟同行業的,跟政府的,跟社會了。
開公司有什麼風險
公司現在和個體相比公司應該風險更低,一個是負有限責任,一個是負無限連帶責任。
開公司有什麼風險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可能發家致富,也有可能傾家蕩產。因為市場風險不可預測。
想與別人合作設立分公司,都有哪些風險,如何規避風險?
一、若是分公司性質其法律地位與你們總公司的部門性質是一樣的,分公司負責人的選任和任命由你們總公司的管理模式決定。分公司負責人與總公司的關係由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總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約束。
二、提個建議,如果分公司鋪涉及的交易比較大額或財產比較多最好設立子公司的形式經營。子公司的運作模式涉及重大交易更有利保護全公司的經濟利益。
三、公司應該聘請顧問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公司合法利益和規避法律風險。
自己開公司有什麼風險
風險很多了 第一 政策風險 第二行業風險。企業內部的管理風險 以及經濟連帶責任的風險
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麼區別? 5分
子公司是相對母公司而言的,一個企業集團由一家母公司和數家子公司組成,子公司可以是全資的,也可以是母公司控股的,或者參股的。母公司通過投資,對子公司實施管理。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經營,並獨立核算,母公司對子公司只承擔投資額以內的有限責任。
分公司是相對總公司而言的,一般是外派機構,也可以按產品設立。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所有經營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如果是為了分散經營風險,建議設立子公司。
如果是為了拓展外地業務,建議設立分公司。
註冊公司法人有什麼風險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長之類的執行機關)的大多數合法經營都會被視做企業法人的民事行為,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從事企業法人在登記時核準的相關經營,合法經營,並在企業破產、解散或撤銷時,及時登記公告,法人代表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合夥開公司 怎樣可以不承擔風險
出資後不參與合夥公司的運營,你們就可以籤協議說你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了,那麼你就是以你的出資作為有限責任。利潤的分配你們自己協議好就OK。
當然,合同要簽好,不能出什麼差錯,不然到時公正審判也幫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