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裹腳?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說明白點,就是為了取悅男人,其實裹了腳很不舒服的,還很影響行動。

就像現在女人們穿著高跟鞋,看著條挺順的,範人來了根本跑不快(^_^)……

還有去隆胸的,只是看上去很美,又不能真用它哺乳,市場需求,你懂的……

古代中國婦女為什麼要裹腳?

纏足現象始於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著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過去的女孩-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讚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麼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他空閒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佈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過去中國的婦女為什麼要裹腳呢?

你好。

首先來說一下裹腳的歷史:女人裹腳不是從清代開始的,一直上推,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

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讚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係,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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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軍腳上為什麼要裹腳帶?

綁腿自古代兵戰就有,之所以沿襲到現在還被應用原因在於它的好處實在太多,特別是在山嶽叢林地區作戰效果尤顯:

1、打了綁腿後開始有不習慣的腿肚子脹,幾天後感到很舒服,特別是在登山時感到小腿不酸累,有防止血脈下積而引起的漲疼;

2、山地行軍,防止山蟲螞蝗隨時順著褲管爬進去咬吸,且有效防止荊棘樹枝刺扎與牽掛;

3、如果負傷骨折三角巾急救包不管用時解下綁腿布起到固定骨頭的作用;

4、在遇到山岩陡坡需要攀爬降落時將幾根綁腿布連接絞成繩索作牽引用;

5、如果有戰士負傷無擔架後送時,砍兩長兩短的樹枝將幾副綁腿布製作成簡易擔架;

6、有幸抓到對方的倒黴蛋將綁腿捆個結結實實,保管他解脫不了;

7、有遇到需要捆紮的東西那綁腿布是有效的替代。

以前的女人為什麼都要裹腳?

希望對你有幫助: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鄲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中國古代的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視圖加以控制,男性要剃髮,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為什麼舊社會女人要裹腳

古代東方女子纏足,西方女子束腰,似乎都在凸現一種女子的體態美。纏足與束腰即表現出東西方的文化差異,也表現出東西方文化的相。差異只是對審美點要求不同,相同則是男子對女子社會統領地位而產生的苛刻審美要求。

中國女子纏足,始行五代。據元代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引<道山新聞>中所記載,南唐後主李煜(公元961年後)宮中有位嬪妃A娘,纖麗善舞,後主“今A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故後世多把李煜和A娘指為女子纏足的“始作俑者”。

纏足,究歷史有著它的文化背景。最先引人注意的不是足之大小,而是鞋的樣式。女子為其妝飾美在發形、服飾頗注心意,對鞋亦現唐人已有小足為美的觀念。

從對女子尖頭鞋的欣賞到對女子小足的鐘愛,形成了纏足的前期社會文化背景。而A娘為滿足李煜驕奢淫逸,不惜以健康為代價的纏小足愉上謀生。然而,這一纏竟給後世女子帶來了千年劫難。

五代的纏足,還僅限於宮中。北宋也未及流行。南宋時由於程朱理學的發展,纏足恰好適應了封建禮教的精神,或為一種束縛女子的手段。南宋時期纏足得以積漸成俗。

<女兒經>“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道出了纏足審美以外意思。< p>

纏足在歷史上並非無異議。方始作俑,宋代文人車若水在<腳氣集>“婦女纏腳,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表示反對自然倍加刻意。<史記、貨值列傳>載,漢代北方趙女鄭姬“揄長袂,躡利屣”。利,是尖利的意思。利屣即鞋頭小的舞鞋。鄭姬長裙曳地,翩翩起舞之時露腳尖尖的舞鞋,使看者大為欣賞。

這種尖頭的鞋,對天性愛美的女子來說,似乎具有永恆的魅力。時至今天尖頭鞋仍為時尚。中唐時“利屣”已在民間普及。大詩人白居易在<送上陽白髮人歌>“小頭鞋屣窄衣裳,青黛點眉細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說明窄衣尖鞋在公元742年前後已是風靡民間的一種時裝。

鞋和腳是密不可分的。非屣適足,是則削足適屣。熱衷於尖俏的鞋,自然也會鍾愛纖小的腳。據<天香桉外史>“用妓女足甚小妙者,於一小彩木球上舞,縱橫騰踏,兩足終不離球上。”纏足。到了清代反對纏足的人更多,俞正燮、李汝珍、錢泳、龔自珍、鄭觀應、康有為、梁啟超等都以不同形式抨擊纏足之陋習。為最終徹底剷除纏足奠定了社會輿論基礎。

清道光年間(公元1821),由外國人開辦的耶穌教會發起天足運動。“長老會後學”的史子武編著<勸入腳圖說>是第一部宣傳放足大眾性讀術,於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由上海書局石印出版。這一時期由於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的大力倡導,在上海、廣東相繼成立“天足會”,一時間四方響應。辛亥革命後,各地方政府採取種種具體措施實行“放足”。提出口號“不要小腳女為妻”,馬路上樹立“二十五歲以下小足女子,不準在馬路上行走”,向纏足女子徵收“小腳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腳之解放。漸漸使纏足陋習走向絕跡。

時至今日,我們在一些長壽老太太身上仍能看到纏足的痕跡。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

我國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不裹難道就不行嗎?

婦女纏腳,真可說是一種極醜惡的習俗,近幾百年來,它荼毒了幾乎所有的漢族婦女,使她們從不懂事的幼兒起,就變成一個畸形的人,只好把命運交給男人去安排,聽天由命,任人宰割。 這種惡俗是從什麼時候,如何產生並形成?是誰的創造發明?這些正史都沒有任何記載,不過,從明以後個別之人的野史筆記中可以得到一點消息,它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這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在民間卻至今保存著一篇完整的口頭記錄。 太行山中有個不大的村子,叫太村溝。相傳,很早以前,村西有座大廟,廟內除了觀音,羅漢塑像外,在觀音腳前還有一尊雞的塑像,這佛雞每天天不亮 就跑到河邊去打鳴…… 一天,村裡一個老頭起大早去拾糞,從村東到村西,突然看到岸上有一堆雞毛,以為是誰家的雞被狼吃了,近前一看,卻是……嚇得失聲喊道;“啊呀!雞精?”那佛雞聽到人聲,見有人來了,來不及穿上羽毛,跳上岸,倉慌逃去。 卻說佛雞拼命奔逃,跑了一程回頭見沒人過來,才收住腳步,四下望望,一片空曠。佛雞不由嘆了口氣,心想,這下可完了,丟了羽毛,沒法再回廟裡去了,可是,到哪去安身立命呢?索性不當佛雞了,變成一個人,到人間去走上一趟。 想到這兒,搖身一變,變成一個天仙似的美女,可是一雙雞爪子,變來變去,卻變成了錐把似的那麼一個東西,怎麼也變不成人腳,沒辦法,只好用布一層一層纏起來,穿上一雙小鞋,搖搖擺擺地向大路走去。 這一日,走到平陽地面,進得城來,只見府門上高懸一張黃榜,上面寫著當今皇上徵收美女的事。正看著,只見兩個公差雄趙趙地走將過來,喜出往外地說道:“哈,到外找,找不到,今天卻有這麼一個美人送上門來了,走…… 就這樣,佛雞進入宮中,皇上報欣賞她的小腳,問她這是為什麼?佛雞說道;“臣妄小時候很淘氣,東跑西顛,翻牆上樹,母親怕闖出事來,就用布條纏腳。” 於是一道強制性聖旨傳下,所有女子必須裹成小腳。就這樣,留下了腳小為美的習俗。

有誰知道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嗎?

古代婦女為什麼要流行裹腳,一般的說法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其實不然,其中還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說法是為了增加”性趣“。古代認為:婦女的腳越小,她的性慾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陰部集中發展,陰道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

由於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於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產,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古代男人的審美觀不同,認為小腳更能調動男人的性慾。更為變態的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現代人對古代的做法一般都是批判,這不是科學的眼光。我們不應一概否認,應客觀的看待,既然存在必有道理!這也是學歷史,做學問的態度。

裹腳裹腳也叫纏足,始於五代末.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的男女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湎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后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臣人家的女兒,後因家勢破滅,淪位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禁令臺,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臺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女人裹腳不是從清代開始的,一直上推,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弄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通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女子來說,美是重要的.是獲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路,誰在乎呢?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讚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係,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

為啥舊社會要女人裹小腳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始於何時,裹足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卻始終是一個謎。

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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