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定要備案嗎?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勞動合同必須要備案嗎?麻煩告訴我

您好!法制網法律問答服務團隊為您解答如下:

一、 具體解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二、 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正式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勞動局備案

勞動合同只是內容是合法的,雙方簽字就生效。至於是不是需要備案,看當地勞動局的規定,如果規定了一定要備案,就拿去備案,也沒什麼不好。

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勞動合同必須要備案嗎?

您好!法制網法律問答服務團隊為您解答如下:

一、 具體解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錠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二、 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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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一定要用工備案嗎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需要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勞動合同備案與社保的關係

勞動合同備案不是必須的,通常是根據特殊需要備案的時候再辦理備案,沒必要給每個員工的勞動合同都辦理備案手續。

社保是員工入職後公司應該為員工繳納的一項義務,與勞動合同是否備案沒有關係,社保與勞動合同在員工的相關手續辦理上是沒有連帶關係的,可獨立操作的。辦理社保就是要公司填社保增加的手續在網上或去社保所辦理。

公司沒有給員工進行勞動備案有什麼嚴重後果?即為什麼要給員工勞動合同備案,勞工法對相關問題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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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定要幫員工備案嗎

勞動合同備案並不是必須的,而是可以選擇是否去做,社保則是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的,否則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縣以上地方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實施監督,並可以進行相應的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勞動合同一定要在勞動部門備案嗎?

合同的生效取決於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

到勞動部門備案現在稱之為審核,因為合同只不過是第一步。勞動部門審核後拿著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審核只不過是減少程序、簡化手續、減少各類勞動爭議的一種方法。

二、不備案不算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的種類】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而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三、單位為新招錄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須先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錄用和合同備案。這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又一新舉措。

公司要給員工辦理五險,勞動合同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嗎?

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即生效,但部分地區仍要求備案。(一、備案依據:《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制度》。

二、備案條件:

轄區內企業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資企業駐轄區內分支機構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三、申報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本;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文件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本;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本。)

備案地點一般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關係科(處)。

至於繳納社保,原則上只要求提供經過備案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具體原因不方便告訴你)。

辦理程序: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受理。承諾時限: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即辦。收費標準: 不收費。

個人觀點,供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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