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歷史由來?

General 更新 2024年09月17日

回族的起源

與其他民族不同,回族是因信奉伊斯蘭教而形成的一個新的民族。不像其他民族之間那樣在著血緣基因上的區別。

唐宋時期,我國就有了回回之稱。但回族作為一個獨立的民族,卻是從元明時候才開始的。

當年成吉思汗西征之後,把大批的中亞細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移民到了中國,這些人都是信奉伊斯蘭教的,他們人數眾多,遍佈全國各地,在農、工、商、學、兵等各階層都形成了一定的社會力量。他們不僅在經濟、政治上,撫且在學術上都有了立足的基礎和自下而上的條件,這就是形成民族共同體的前提條件。他們雖然社會地位、職業身份、成就影響各不相同,但卻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伊斯蘭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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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以這些誠篤的穆斯

中國回族的起源 歷史 重大事件

回族誕生史

回族是以中亞細亞各民族為主要族源,並以移民遷徙方式和商業交流活動在中國境內逐漸形成的一個統一的、保持伊斯蘭文化傳統的民族共同體。回族族體的最早來源可追溯到公元7世紀(唐宋時期)來華經商留居的穆斯林“蕃客”後裔;回族主要來源是公元13世紀蒙古人西征以及元朝時期以各種身份從波斯、中亞細亞和阿拉伯等地大批簽發或自願東來的各族穆斯林(他們首先成為元朝社會地位較高的色目人之主要組成部分,人數達到數十萬);回回民族在形成、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分別吸收了所在地區的漢、維吾爾、蒙古等民族的部分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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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唐至元末,是回回先民逐步增量移入中國並形成為民族的時期。回回人在13世紀初就與大漠南北的蒙古人有交往,1203年鐵木真遭襲潰退至班朱尼河飲水盟誓者19人中有回回3人,是建立蒙古汗國的功臣。在元代,回族(元代官方“回回”一詞主要被用來指從中亞、西亞、阿拉伯地區東來的各族穆斯林)被蒙古統治者劃入色目人範圍(色目人:元朝統治者對西域包括歐洲各族人及西夏人的總稱),輔助治理國家,社會地位較高,先後有26人任中書省宰相,在行中書省任省臣者有61人次,從而奠定了回回民族形成的有利條件。他們重修了廣州、泉州、揚州、長安等地早在唐宋時期就建立起來的清真寺,又在各個散佈地區建立了各種規模的清真寺,並圍寺而居,形成一個個以清真寺為中心的"寺坊"社群。在元朝這種東方式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內,通過回回商人經商、官宦流任、宗教職業者傳教等自由往來方式,將這些"大分散"於各地的寺坊,串連成有密切聯絡的共同區域;回回人在與漢民族的長期生產、生活交往中,逐步以漢語言為交際工具;並形成以農業為主,兼營畜牧業與手工業,善於經商的共同經濟特點。雖遠離西域,但他們入籍"東土",總體社會地位高於漢人又低於蒙古人的共同境遇,最終促成了他們在伊斯蘭教的信仰和文化的紐帶聯結下聚合為一個有別於其他民族的群體,伊斯蘭文化成為回族的主流文化。回回人還在不背離基本信仰的原則下,吸收、融會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有關內容。

明清兩代,是回族遭遇磨難與形成主要聚居區的特殊時期。明朝及清代前期,官方大致以“回回教”統稱今回、維吾爾、東鄉、撒拉等民族。明初官方曾禁胡語、胡姓、胡服、胡飾,不許本類自相嫁娶等。在西北地區,繼元代安西王阿南達(一寫阿難答)“所部十五萬眾”皈信伊斯蘭教融入回族後,明代不斷有從西域遷徙而來的“歸附回回”被安置在陝甘、新疆各地,拓荒種地,至明末清初,“寧夏至平涼千餘里,盡系回莊”(乾隆四十五年陝西巡撫畢沅奏摺)。此時寧夏境內回族所居連片地區已有“平羅三十八堡、金靈五百餘寨”。在雲南、華北各地、運河兩岸,也正式形成許多回回聚居區。同時, 隨著漢語化的過程,回族失去了其先民所使用的阿拉伯語、波斯語及突厥語,回族傳統文化特別是宗教文化的傳承一度出現了危機。於是,回族宗教界人士以陝西胡登洲為代表起而創辦經堂教育,以王岱輿等為代表興起漢文伊斯蘭教著作的編譯運動,力圖拯救。從而使回族的文化教育在明末清初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但隨之由於清朝在法律、民族宗教政策方面對回族的嚴格限制與歧視、迫害,遏制了回族的發展。鴉片戰爭以來,隨著西方資本主義殖民侵略的加劇和國內封建主義的嚴重壓迫,清朝政府先後在回族內外挑起多起宗教糾紛與回漢仇殺事件,從而激起蘇四十三起義、田五起義、雲南回民起義、貴州回民起義、陝西回民起義、寧靈回民起義、河州回民起義、西寧回民起義、河湟回民起義等。

20世紀初,在各族人民共同的歷史遭遇與共同......餘下全文>>

回族的由來?

回族淵源:寧夏回族歷史淵源流長,最早可上溯唐末。“絲綢之路”從西漢初闢始,就一直是連線歐亞陸路交往的交通大動脈,寧夏正處在這條商路的必經地區。唐代盛世使絲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活躍,而當時同樣強大且與唐接壤的大食國民、包括當地波斯人及已經改信伊斯蘭的中亞各族穆斯林,在這支異常活躍的絲路商業大軍中佔很大的比重。他們從西域經河西走廊,入涼州(今甘肅武威)、景泰,之後過黃河到靖遠,越幹鹽池、西安州到今海原縣城,穿莧麻河到黑城、三營及固原城,而後過開城、瓦亭、三關口出寧夏境,又經甘肅東部進入。

寧夏回族同全國其他地區的回族,有著基本相同的風俗習慣。由於回族信仰伊斯蘭教,所以其風俗習慣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很深,除教義上規定的條款以及唸經、禮拜、靜修等宗教儀式外,伊斯蘭教的許多禮儀都已轉化為回族的風俗習慣。同時,由於回族散居各地,與各兄弟民族交叉居住,在歷史上不斷有其他民族的成員加入回族行列,這些民族的某些風俗習慣也很自然的被帶進回族之中,年長日久,逐漸演變為回族風俗習慣的一部分。

回族服飾的主要標誌在頭部。男子們都喜愛戴用白色製作的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平頂的,一種是六稜形的。講究的人,還在圓帽上刺上精美的圖案。回族婦女常戴蓋頭。蓋頭也有講究,老年婦女戴白色的,顯得潔白大方;中年婦女戴黑色的,顯得莊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綠色的,顯得清新秀麗。不少已婚婦女平時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帶沿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用白漂布製成的,一種是用白線或黑色絲線織成的,往往還織成秀美的幾何圖案。服裝方面,回族老漢愛穿白色襯衫,外套黑坎肩(老鄉稱“馬夾”)。回族老年婦女冬季戴黑色或褐色頭巾,夏季則戴白紗巾,並有扎褲褪的習慣。青年婦女冬季戴紅、綠色或蘭色頭巾,夏季戴 紅、綠、黃等色的薄紗巾。山區回族婦女愛穿鏽花鞋,並有丹耳孔戴耳環的習慣。

回族語言:回族在形成一個民族時,已通用漢語,但在他們使用的漢語中還夾雜有不少阿拉伯語、波斯語詞彙和一些專為回族常用的特殊用語。例如“安拉”(真主)、“古蘭”(古蘭經)、頓亞“(世界)、“哈迪斯”(聖訓)、“臺克迪爾”(命運)、“法依代”(利益)、“加瑪勒”(俊美)、“因散”(人類)等都是阿拉伯語;“阿斯曼”(天)、“多斯提”(朋友)、“杜什曼”(敵人)、“郭什”(肉,回族用來專指牛羊肉)、“班岱”(奴僕)、“耶克”(一)“杜”(二)等都是波斯語;“口到”(嘗)、“拿散”(施捨)、“無常”(去世)、“教門”(虔誠)、“大淨”(穆斯林的全身沐浴)、“小淨”(穆斯林禮拜前需洗臉、手、足、及下部)等都是專為回族常用的一些漢語詞。其中不少的阿拉伯語、波斯語詞,可能是歷史上回族先民的多種語言與漢語融合後仍保留在回族使用的漢語中語言殘留現象。

回族長期以來使用漢文,在宗教活動上也使用阿拉伯文。過去在不識漢字的回族人中間,特別是阿訇們常使用阿拉伯文字母來拼寫各自的漢語方言。這種記錄漢語的阿拉伯文字母叫做“小兒錦”。它是一種早期的漢語拼音字母,也很有價值,是回族人民在漢語拼音方面的貢獻。

回族飲食:穆斯林嚴格恪守《古蘭經》規定,禁食豬肉,禁酒,禁食動物的血和自死動物,也不吃馬、驢、騾、狗肉。伊斯蘭教認為豬是不潔淨的“穢物”,飲酒、賭博、拜像、求籤(卜卦)是“穢行”。普遍吃羊、牛、駝等食草類反芻的偶蹄動物。

清真菜譜是寧夏回族飲食文化的重要內容,自治區首府銀川的飯店餐館50%以上是清真的。在這裡人們可以品嚐到不膩不羶的清真菜、清真食品,像手抓羊肉、清燉羊肉、清蒸羊肉、羊肉燜肚飯等等都是堪稱膾灸人口、富有地方特色的美味佳餚。饊子,是寧夏回族傳統......餘下全文>>

回族的歷史由來

回族的由來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也有稱作“回民”的。“回回”這一名稱的由來與回族的族源是兩回事。

“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中,指的是“回鶻”,即維吾爾族。元代的漢文史書中,便把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西亞、中亞的各族穆斯林均統稱為“回回”。這時“回回”的涵義是西亞、中亞和新疆的穆斯林了。歷史上,蒙古文史料中的Sartqul一詞,常用來指中亞一帶的穆斯林商人,即指“回回”。明代《回回館雜字》(漢語、波斯語分類詞彙),《高昌館雜字》(漢語維吾爾語分類詞彙)中,“回回”一詞都被寫作musulman(穆斯林)。迄今,在不同的地區,各民族語中對回族還有各自不同的稱呼。如藏族稱回族為kace,據說是因西藏的回族中有一部分來自克什米爾而得名。在有的蒙古族地區,蒙古族把回族稱作為Hotun,據說那裡的部分回族來自新疆和田(Hot定n),Hotan在蒙古口語中因母音和諧的關係讀成Hotun了。新疆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族把回族稱作 Tung'gan-Tung'gen,有人解釋為由於新疆的回族來自潼關或“東甘”(甘肅東部)而得名,有的解釋為Tung'gan來自turupqalgan(留住下來的)。四川涼山的彝族多稱回族為Maja(馬家),因回族中馬姓多而得名。 雲南佤、 傣等少數民族稱回族為 Basi, Basi 來自parsi、Farsi(波斯),是因為雲南回族中有一部分來自波斯。各民族對回族的不同稱呼,多少也反映出了回族的族源、職業及遷徙等情況。

寧夏回族歷史淵源流長,最早可上溯唐末。“絲綢之路”從西漢初闢始,就一直是連線歐亞陸路交往的交通大動脈,寧夏正處在這條商路的必經地區。唐代盛世使絲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活躍,而當時同樣強大且與唐接壤的大食國民、包括當地波斯人及已經改信伊斯蘭的中亞各族穆斯林,在這支異常活躍的絲路商業大軍中佔很大的比重。他們從西域經河西走廊,入涼州(今甘肅武威)、景泰,之後過黃河到靖遠,越幹鹽池、西安州到今海原縣城,穿莧麻河到黑城、三營固原城,而後過開城、瓦亭、三關口出寧夏境,又經甘肅東部進入陝西,最後到達唐京長安。其中也有部分人在寧境長期逗留,成為這裡最先的一批迴族先民。

元朝是西域回回人大量進入中國的時期,也是寧夏有大量回回進入的發軔期。1227年蒙古軍滅夏,簽發大批“回回軍”進駐其地,屯墾牧養,以資守禦。

明代對回族所採取的懷柔政策,使回回民族族體穩定發展,人口迅速繁衍。明初,不斷有大批“西域回回”歸附,被安插到靈州及固原等州縣,在原有的基礎上形成了許多比較大的回族聚居點。到明代中後期,史書中已有了回族族體的正式記載。

中國的回族是怎麼樣來歷

歷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為“僑民”或“先民”時期,十三世紀初又有大量西亞、中亞人隨元軍東遷,來到中國後,一般從事經商、工匠、官吏、學者、軍匠、炮手、士兵等職,這些外來者通過和中國境內土著民族通婚,從而於元末明初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回族。實際上,以宋代回族已發展為幾個大的聚居區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條件來衡量,則東南、西北和華北一些地區的回族便已形成。歷史上,回族曾稱做胡商、大食人、色目人、蕃客、速魯蠻、回回、回民等,是不同時期對來華回族先民或回族的稱謂,其中“回回”一詞使用的年代較長,“回回”最早見於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中,學者們多認為是該詞本身應當是派生於“回紇”、“回鶻”的又一中文異寫,是當時的漢人用來形容西北域外方向上,包括“畏吾兒”在內的人群。但這種情況在元代發生變化,“回回”不再包括畏吾兒,漢人用“回回”來對譯蒙古語Sarta’ul(撒兒塔兀勒),大意為商人,指的是帕米爾高原以西,黑海以東來華者,這些來華多數是穆斯林,但也有小部分為非穆斯林,如——術忽回回(猶太人)、綠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羅哩回回(吉普賽人)等。關於“回回”稱謂的來歷,回族民間流傳的說法是早期的來華通商貿易的蕃客,一般多在冬季回去,春季再回來,以及唐安史之亂期間大食國援兵助唐王平叛後想念家鄉之意。不過那是回族尚未在中國形成時的事了,自從回族初步形成後,各代回族人民就把中國當作自己的祖國,堅定的站在建設中國和反抗外敵入侵的前沿。此外,不同民族對回族人也有不同的稱呼,如蒙古族曾稱回族為Sarta’ul(撒兒塔兀勒),藏族稱回族為kace。新疆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族把回族稱作 Tung'gan-Tung'gen(東干)。四川涼山的彝族多稱回族為Maja(馬家)。 雲南佤、 傣等少數民族稱回族為 Basi, Basi,意為來自parsi、Farsi(波斯)。十三世紀初,因成吉思汗西征,又有大批中西亞一帶的各族人遷徙到中國內地或邊疆,有的守邊屯田、有的經商、有的為官等,他們和原來就定居在我國內地的回回以及當地原住民族通婚,在中國境內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公元1235年回回人正式被當時的政府編入戶籍,從“蕃客”轉變為“回回戶”就等於有了中國國籍,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員。如1265年(元至元二年),忽必烈在一份詔諭中就說:“今擬黃河以南,自潼關以東,直至蘄縣地面內百姓、僧、道、秀才、也裡可溫、答失蠻、畏吾兒、回回……應據官中無身役人等,並不得騎坐馬匹。”(見《大元馬政記》)元代《祥符圖經》對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兒、回回、也裡可溫、河西、契丹、女真、漢人八類。又如元《至順鎮江志》在載述其地僑居戶時說:“蒙古二十九(戶),畏兀兒十四(戶),回回五十九戶,漢人三千六百七十一(戶)。”到了清代後期,回回中間已有人明確地把自己的這個群體稱為回族。回族明確的作為一種他稱,目前已知有記載的最早出現在乾隆時代——乾隆《重修肅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紀略”敘述哈密人口向肅州地方的遷徙時寫道:“哈密夷人於故明時徙居肅州衛東關鄉居住者三族。曰維吾兒族,其人與漢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與夷同;曰白麵回回,則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織,為邊氓矣。士商營伍,鹹有其人”。乾隆五十年(1785),福康安在關於鎮壓西北迴民起義的奏摺裡,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光緒十六年(1890)刊印的楊昌睿《甘肅忠義傳》,在傳文中亦多次出現“回族”、“回籍”的字樣。光緒後期的樊清心在《甘肅回匪肅清善後議》裡,更將“回族”一名當作明確的分類範疇來使用。民國時期,國......餘下全文>>

回族為什麼叫回族呢?有什麼來歷嗎?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回回”這一名稱,最早出現在北宋的文獻裡,它所指的是唐代以來居住在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一帶的“回訖人”(回鶻人)。“回回”和“回鶻”音近,可能是後者的轉音或俗寫。南宋時有的文獻裡提到“回回”和“回回國”,在含義上除包括唐代所說的“回訖”、“回鶻”外,還包括蔥嶺以西的一些民族。這些都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回回”含義不同。十三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遷徙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佈在我國各地。他們被叫做“回回人”,成為當時“色目人”中的主要部分,後來他們也就以“回回”自稱了。?關於回族的族源,眾所周知,在元代的官方文書中,對回回和畏兀兒是有嚴格區別的。畏兀兒指唐代“回紇”、“回鶻”的後裔,即現在的維吾爾,回回就是現在所說的回族人民的先世。比這更早些,從七世紀中葉以後,有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陸續來我國經商,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和長安等城市居住下來,被稱為“蕃客”。他們建築了清真寺,經營了公共墓地,有的還一這裡娶妻生子,繁衍生息,於是就有了“土生蕃客”。到了元代,由於大量回回東來和東南各地歸入元的統治,這些人就被叫做“回回蕃客”,成了當時回回人中的一部分。回回民族是以十三世紀初葉開始東來的中亞細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並吸收漢人、蒙古人、維吾爾人成份以及別的成份,融合、發展而成的一個民族。

參考資料:www.chiyou.name/page/whyz/zczy/huizy.htm

回族以前是什麼意思

回族歷史簡述

回族是中國土地上哺育成長起來的固有民族,在中國出現回族以前,世界上沒有這樣一個民族。但她不是由中國古代的某個氏族、部落的融合、發展而形成的民族,而基本上是由來自域內域外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人為主,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多種民族成分而逐漸形成的民族。因此,回族族源在種族、民族成分的構成上是中外土著和非土著的多元結合,而且多種來源的出現在時間上也是有先有後。同時,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入和發展,對她的形成也起了重要的紐帶作用。

1.唐宋時期的穆斯林“ 蕃客”

回族族源,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時期在華僑居的穆斯林“蕃客”。唐宋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高度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之一。那時,西亞的阿拉伯人以伊斯蘭教為旗幟,曾建立了西瀕大西洋、東至中國西部邊睡的“大食國”(中國自唐朝以後對阿拉伯帝國的稱謂,系波斯文Tazi或Taziks的音譯,原為一部族的名稱)。中阿兩國一東一西,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保持著頻繁往來。據《舊唐書·西域傳》等接記載,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國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644-656年在位)首次譴使來華。中阿兩國正式締交後,大食使節和“貢使”來中國不斷,有時一年一次,有時一年兩次。見於我國史書記載者,唐代大食使臣來華次數達37次之多。一批批阿拉伯、波斯等地的各族穆斯林商人、傳教士更是絡繹不絕。他們來華後,多集中在中國東南沿海的廣州、泉州、揚州、杭州,並深入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從事香料、象牙、珠寶藥材和犀角等類物品的販賣,並帶回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和其它商品。由於以經商為主,中國人稱他們為、“蕃商”和“胡商”等。大食國的各族人來華通商貿易,一般多在冬季歸國。但由於商業頻繁,有利可圖,加上唐宋政府鼓勵商業貿易,因而有不少人便留居中國不歸,稱之為“ 住唐”。這是當時中阿兩國友好往來的顯著特點,同時也是早期阿拉伯人和波斯人遷居中國的原因所在。他們到中國後,娶妻生子,學習漢語,逐漸融入中國社會。同時,為了自己宗教生活的需要,在居住區修建禮拜寺,並建有墓地,保持了獨特的文化個性。應該說,這一時期的“蕃客”還是屬於僑居的性質,也沒有被稱作“回回”,更沒有構成中國境內的一個民族。只是到了元代,由於大量回回人的東遷,他們才開始有了身分上的改變,而被稱為“ 回回蕃客”、“南蕃回回”,成為回回民族來源的組成部分。

2.元時東遷的回回人

在元代,回回人泛指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突厥語族各族人及西亞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回回人的東遷,是與當時中國北方蒙古汗國的興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重大政治、軍事和社會變動密切聯絡在一起的。南宋末年,蒙古汗國興起,在歸附蔥嶺東西的畏兀兒、哈刺魯諸族和攻滅西遼的基礎上,成吉思汗及其繼承者發動了三次大規模的對外西征,在近半個世紀內,征服了中亞和西亞廣大地區,包括蔥嶺以西、黑海以東和以南信仰伊斯蘭教的各個國家和民族。前面談到,蒙古西征中,每克一城一地都照例要括取工匠和俘掠婦孺為奴,並簽發徵調青壯年充軍。這樣,隨著每次戰爭的勝利,一批批中亞突厥語族的各族人和西亞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作為戰俘而被遷徙到東方來,參加南下的戰爭。其中有被簽發的軍士、工匠和被俘掠的婦孺,也有一些學術人士和上層社會人士,總數大約在幾十萬之多。同時,由於蒙古西征,中西交通大開,自願而來的商人盛於空前。這些來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使用著各自不同語言文字的伊斯蘭教信仰者,在“回回”這個共同名稱下,以駐軍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官吏、學者、掌教等不同社會身分,散處在黃河上下、長城內外以及大江南北各地。

在這個時期,回回的社會活動以戰......餘下全文>>

回族名稱的來歷

回族的“回”字,是沿用伊斯蘭教在中國的舊稱“回回教”中的“回”,回字“大口裡有小口”,取該字意在告誡人們要言行一致,而且這與伊斯蘭教的信仰——“口舌承認,心裡誠信(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的宣教)”是相符合。所以從文字的演化上講,回族的“回”在意思上其範圍縮小了。

隋唐時期的胡人、蕃客、胡商,實際主要是指來自波斯和中亞地區的人群(可參見《太平廣記》等唐代的記載),這些胡人有僑居也有定居,定居所住的地方叫“蕃坊”,這就是回族習慣把聚居地稱為“回坊”的來由。僑居的則來往於絲綢之路和香料之路從事商業活動,從事經商的胡人蕃客,會選擇寒冷季節到來前趕回去,氣候轉暖時再回來。回族民間有說法認為,這是被漢語人群稱做“回”或“回回”的原因。國內史學界則多認為是“回回”是“回紇”、“回鶻”的異寫或音轉。唐代的在華胡人中,還有波斯和中亞小國的一些王族和平民,他們是為躲避阿拉伯人的侵略,逃亡而來。《四夷館考》中說到:“回回在西域,地與天方國鄰”。

元代之前,“回紇”、“回鶻”和“回回”,這三個詞在的漢語文獻中沒有明確的界限,幾乎是同義詞,在不同作者的漢文史籍中通常是交替混用,所指囊括了西域、漠北胡人直至中亞和波斯一帶人群,用回回一詞稱呼來自回鶻地帶還往西的人則顯得更多一些。宋元時期,分佈在中東部的回回(粟特、猶太、波斯等胡商成分較多)以及部分回紇、回鶻被稱為回回人;而分佈在漠北一帶的部分回鶻、回紇或回回,則聯合當地一些民族西遷後形成畏吾兒,還有的發展成為塔吉克、烏茲別克等西域民族。此際,胡人、回鶻、回紇這類稱謂,在史書記載中基本消失。“回回”一詞明朗起來,在官方的詔諭和漢文記載中凡涉及到民族的一般為“蒙古、畏兀兒、回回、也裡可溫、河西、契丹、女真、漢人”這類字樣。

元代“回回”在官方或漢語史籍中除了指已經定居在中國境內的回回人外,通常也指的是比“畏吾兒”更西的人群,也就是“蔥嶺以西、黑海以東”——阿富汗、烏茲別克、塔吉克、伊朗、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亞塞拜然以及哈薩克、伊拉克、土耳其和高加索部分地區。宋元以至明清期間,除了明代的撒拉等族外,凡是從這一地區入華的商人、工匠、軍士、學者等幾乎都自然的歸入回回人裡。歷史長河中,這一地帶分分合合,時而統一為一個國家,時而分裂為諸多小國,雖然不同國家不同族群在語言和文化的細部上存有差異,但整個文化面貌和人種上則大體一致,也都有禁食豬肉等古老的西域民族傳統。

明代,“回回”和“色目人”在漢文記載中並用,如《大明律》有關律條正文下面的纂注中,通常有“色目即回回”的釋文。但也有使用“回輝”的現象,如呼和浩特清真寺清真寺記憶體有“洪武皇帝御製回輝教百字”碑。“杭郡重修禮拜寺記”也有“回輝氏”一語。明萬曆四十一年的北京牛街禮拜寺“敕賜禮拜寺記”碑中,回族自稱為“回回”,這是目前為止回族人以回回自稱的最早證據。實際回回做為自稱的年代比這早得多,只是由於相關歷史文物、記載被毀壞和篡改掉了,也和各代封建統治者的文字獄有直接的關係。

回族一詞做為民族稱謂,目前有據可查的是出現在清乾隆時代。乾隆《重修肅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紀略”敘述哈密人口向肅州地方的遷徙時寫道:“哈密夷人於故明時徙居肅州衛東關鄉居住者三族。曰維吾兒族,其人與漢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與夷同;曰白麵回回,則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織,為邊氓矣。士商營伍,鹹有其人”。再往後的年代,“回族”做為民族稱謂使用越來越普遍,僅在官方記載中的例子就不勝牧舉。

中國回族的起源

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經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亞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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