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夢到計劃生育抓人?
昨天晚上夢見計劃生育的人在抓人,·我在逃避
說明書你會生好多小孩子
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有權抓人嗎??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他們沒有權力抓人,只有司法機關才有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但也要有前提的,要得到檢察院的授權,臨時拘留可能是不能超過48小時。可以起訴。
第一,打人時你們應該報警,這樣在打官司的時候你們會有公安機關的筆錄證據。
第二,只有法院有強制執法的權力,包括公安部門沒有得到授權也是不能隨意抓人的,
第三,你爸被打,你們應該去醫院看病,讓醫生給看看那些地方有傷,寫病歷,這也是被打的證據。你們應該有證據被打了才對。
第四,除司法機關外,其他單位是沒有拘留權的。關於強行帶走人,你要去看看,是不是被關起來,拿到證據,可以告他們非法拘禁。
第五,你們最好請個律師,看看是不是可以再告他未經允許非法入侵私人住宅罪。
第六,如果他們對你們的罰款是合法的,即使你們不交,計劃生育部門應該提請法院,讓法院對你們強制執行,法院一般會受理。不論罰款是否合理,均應採取合法的途徑來解決,而不是暴力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賄賂的;
(四)截留、剋扣、挪用、貪汙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
(五)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的。
還有:
1995年7月國家計生委下發《關於印發在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堅持“七個不準”的通知》中規定了“七個不準”的具體內容:
一、不準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及其家屬。
二、不準毀壞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家庭的財產、莊稼、房屋。
三、不準不經法定程式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的財物抵繳計劃外生育費。
四、不準濫設收費專案、亂罰款。
五、不準因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株連其親友、鄰居及其他群眾;不準對揭發、舉報的群眾打擊報復。
六、不準以完成人口計劃生育為由而不允許合法的生育。
七、不準組織對未婚女青年進行孕檢。
不過提醒你,可能會遇到不小的阻力,畢竟都是政府部門。我也是農村出來的,我們這在5年前吧,也是抓人,抓了也不放,什麼時候交錢什麼時候放人。
計劃生育亂抓人是不是違法行為?
這就是赤裸裸的強權,向司法機關報案,如果沒有效果就向更高一級司法機關報案。如果司法機關不作為可以連司法機關一起向上級反映。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早在1995年5月19日下發了《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在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堅持“七個不準”的通知》(國計生政字〔1995〕第138號)。“七個不準”的內容如下:
一、不準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及其家屬。
二、不準毀壞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家庭的財產、莊稼、房屋。
三、不準不經法定程式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的財物抵繳計劃外生育費。
四、不準濫設收費專案、亂罰款。
五、不準因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株連其親友、鄰居及其他群眾;不準對揭發、舉報的群眾打擊報復。
六、不準以完成人口計劃為由而不允許合法的生育。
七、不準組織對未婚女青年進行孕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起訴他們: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賄賂的;
(四)截留、剋扣、挪用、貪汙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
(五)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資料的。
2015年計劃生育新訊息抓人嗎
2015年計劃生育並沒有新的確切的訊息,但抓人這方面國家幾年前就發出“七不準”和“八嚴禁”等規定,兩種都明確規定:不準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及其家屬。所以鎮政府和計生部門一般不抓人,但是如果社會撫養費不繳納物件被送交法院強制執行,則法院可以依法抓人。
計生辦抓人合法嗎?
純屬違法
計生辦有權抓人嗎?
你好,抓人肯定是不對的也允許的、至於多少錢,和你孩子的次序有關,但那個數字在我們這個3線城市的農村也不算高的,你最好還是好好協商的,個人建議
計劃生育強制性流產,不然就抓人,違法嗎
劃生育強制流產是違法的,除非你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有規定。如果沒有規定,當地政府應該改正。
但如果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了,那當事人違法嗎?該如何承擔違法生育的法律責任?
要求別人或別的單位不違法,那肯定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