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取名?
外國人的名字是怎麼起的?
英文名起名取名字技巧+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績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字尾-s, -son, -ing;字首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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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是怎麼取名的?
外國人是名在前,姓在後。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羅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但也有時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別是在正式檔案中。
有些國家的人,姓名很長,分三節或四節。英、美人士姓名,第一節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後一節為姓,中間一節是母親的姓或家庭關係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約翰·斯圖爾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為姓史密斯,名約翰。俄羅斯人的姓名其第二節為父名,伊萬·伊萬諾維奇·伊萬諾夫。即姓伊萬諾夫,名伊萬,而伊萬諾維奇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節為父名,第三為祖父名。例如,沙烏地阿拉伯前國王費薩爾·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為姓沙特,名費薩爾,而阿卜杜拉·阿齊茲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為祖父名。從以上可以看出,對於這些國家的人來說,最主要的是記住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最後一節的姓,平時稱呼,中間的其餘部分可以從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數第二節,而最後一節為母姓。在簡稱時,多用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倒數第二節的父姓。
外國人的姓名同中國人姓名的第二個不點是有關婦女的。中國婦女結婚後,其姓名不變,過去有的婦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現在這種習慣已經沒有了。在西方,婦結婚後,則把父姓改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個叫瑪麗·瓊斯的姑娘,嫁給了約翰·史密斯先生,那麼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稱做瑪麗·史密斯太太。對於同她沒有深交的人來說,也可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太太。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國,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保持演員的知名度,不願她們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對她們的婚事祕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外國人姓名與中國人姓名的第三個不同點是,中國人力求晚輩的名字與長輩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孫的名字有時完全相同。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其父親名倫道夫,他的一個兒子也叫倫道夫,祖孫同名。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他的兒子也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人們為區別清楚,只好在稱呼他們的兒子時,冠一個“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後),即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還有的人喜歡沿用歷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國,不少人給孩子取名華盛頓、林肯、富蘭克林、羅斯福等。
關於外國人的姓氏,還有一點應當提到。中國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視為血緣關係、傳統接代的最重要的標誌。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廟。可是,古代英國人卻只有名而沒有姓。從10世紀開始,即相當於中國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貴族以封地為姓。以後別的貴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們,為自己選擇姓氏。自11世紀到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這樣,前後用了大約5000年時間,英國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國,最普遍的是以職業為姓。例如,古代的鐵匠為居民製作、修理傢俱、釘換馬掌,是一種不可或缺的行業。於是,史密斯(Smith鐵匠)就成了這樣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縫),庫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髮師),貝克(Baker麵包師),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辦事員或書記員),庫克(Cook廚師)等,也都是這樣形成的。
還有一些姓,原是父親的名字,加一個“遜”字(son),意為某人的“兒子”,就成這一家後代的姓。例如,托馬斯(Thomas)的後代姓托馬森(Thomason),或湯姆森......餘下全文>>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字的?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的名字變化也很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首先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臺灣有些人取名字的時候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的名字臺灣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了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一般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很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字首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可以看出來是哪個民族的,如果你鍾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喜歡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撫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字尾-s, -son, -ing;字首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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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好聽的外國人名字!
Abigail阿比蓋爾
Abby艾比 (Abigail的簡寫)
Ada艾達 (Adelaide的簡寫)
Adelaide阿德萊德
Adeline艾德琳
Alexandra亞歷桑德拉
Ailsa艾麗莎
Aimee艾米
Alice愛麗絲
Alina艾琳娜
Allison艾莉森
Amanda阿曼達
Amy艾美
Amber安伯
Anastasia阿納斯塔西婭 (暱稱Stacey)
Andrea安德莉亞
Angela安吉拉
Angelia安吉莉亞
Angelina安吉莉娜
Ann安 (Hannah的英文形式)
Anne安妮 (同Ann)
Annie安妮 (Ann的暱稱)
Anita安尼塔 (Ann的西班牙寫法)
Ariel艾莉爾
April阿普里爾
Ashley艾許莉
Aviva阿維娃 (同Avivahc和Avivi)
Barbara笆笆拉
Beata貝亞特
Beatrice比阿特麗斯 (同Beatrix)
Becky貝基 (Rebecca的暱稱)
Betty貝蒂 (Elizabeth的暱稱)
Blanche布蘭奇
Bonnie邦妮
Brenda布倫達 (Brandon及Brendan的女性形式)
Camille卡米爾
Candice莰蒂絲
Carina卡瑞娜
Carmen卡門
Carol凱羅爾
Caroline卡羅琳
Carry凱麗
Carrie凱莉 (Carol及Caroline的暱稱,同Kerry)
Cassandra卡桑德拉
Cassie凱西 (Catherine,Cassandra的暱稱)
Catherine凱瑟琳 (Katherine的英文形式,同Katherine)
Cathy凱茜 (Catherine的暱稱,同Kathy)
Chelsea切爾西
Charlene沙琳 (同Caroline,Charlotte)
Charlotte夏洛特
Cherry切莉
Cheryl雪莉爾 (Charlotte的另一形式,亦同Sheryl)
Chris克莉絲 (Christine,Kristine的簡寫,同Kris)
Christina克里斯蒂娜 (同Christine)
Christ禒ne克里斯汀
Christy克里斯蒂 (Christine的簡寫)
Cindy辛迪 (Cinderella,Cynthia,Lucinda的暱稱)
Claudia克勞迪婭
Clement克萊門特
Cloris克勞瑞絲
Connie康妮 (Constance的暱稱)
Constance康斯坦斯
Cora科拉
Corrine科瑞恩
Crystal科瑞斯特爾 (同Krystal)
Daisy戴茜
Daphne達芙妮
Darcy達茜
Debbie黛比 (Deborah,Debra的暱稱)
Deborah黛博拉
Debra黛布拉
Demi黛米
Diana黛安娜
Dolores德洛麗絲
Donna堂娜
Doris桃瑞絲
Edith伊迪絲
Editha伊迪薩
Elaine伊萊恩
Eleanor埃莉諾
Elizabeth伊麗莎白
Ella埃拉
Ellen愛倫
Ellie艾莉 (Eleanor, Ellen的暱稱)
Emerald艾米瑞達
Emily艾米麗
Emma艾瑪
Enid伊妮德
Elsa埃爾莎 (Elizabeth的暱稱)
Erica埃莉卡 (Eric的女性形式)
Estelle愛斯特爾 ......餘下全文>>
外國人是如何起名的
外國人的姓與名有人曾經這樣說:對於一個人來說,世界上的文字和聲音,再也沒有比他的姓名更重要、更親切、更悅耳了。因此,要想搞好人際關係,迅速而準確地叫出周圍人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我覺得這個說法有道理,因為一個人的名字馬上被人叫出或者寫出來,意味著自己的存在得到承認,個人得到關照自然是很高興的。但是,由於文化傳統各異,世界各國、各民族姓名的叫法各有規律,如果弄錯,誤叫或者誤寫別人的姓名,往往會鬧出笑話,甚至引起被稱呼者的反感。比如,我們的近鄰緬甸人是有名無姓的。我們在報紙上常見到緬甸人名前冠以“吳”或“杜”字,這不是姓,而是一種尊稱,意為“先生”和“女士”。假如我們也按照一般慣例,稱這些人為吳先生或杜女士,豈不鬧出笑話!除了緬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順序上,多數國家名在前,姓在後,只有中國(主要民族)、日本、朝鮮、越南、柬埔寨、蒙古和匈牙利等國的人姓在前名在後。姓,一般只有一個字或一個詞,但也有些民族習慣用複姓。比如西班牙人,他們的姓由父親的姓和母親的姓兩部分組成,整個姓名由三節或四節組成,如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這裡,菲德爾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羅是父姓,魯斯是母親的姓。中國古代人在名之外,還習慣起個字或號,如李白名白字太白;蘇拭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外國人沒這個慣。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 請神父給孩子起教名的習慣,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Id·Adam·Smith(愛德華·亞當·史密斯),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lh則是繼承來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門世家,還有沿用父名或父輩的名,然後綴一小字(Junior)的習慣,但在翻譯時,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Wilson,JMnior,譯為小約翰·威爾遜。至於現今美國當選總統,原得州州長布什,人們也稱為小布什是因為人們對他的尊稱,以區別當過總統的父親老布什。此外還有在名後加羅馬數字的,以此表示與父輩的區別,如George·Bmwn皿,譯為喬治·布朗第三。按照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習俗,子女一般只繼承父姓,女子在結婚後要改從夫姓。如瑪麗布朗小姐與約翰·史密斯先生結婚,姓名就要改為瑪麗。史密斯。另外,在英、美、俄等國家中,人們在口語中還喜歡叫別人名字的愛稱。世界各民族的人在起名時一般選用褒義詞,而且男女用詞也有區別,女子名字的讀音柔和,用詞優雅,具有陰柔美;男子的名字讀音鏗鏘,具有陽剛美。如日本女子名字中的芳子、美智子、優美子;男子名字中的武夫、重雄、義勝,等等。我國的維吾爾族同胞和世界上的阿拉伯人多信奉伊斯蘭教,他們的名字多使用該教聖人的名字或頌揚先知的字眼。如穆罕默德和阿L杜拉,前者是伊斯蘭教創始人之名,後者是“真主安拉的奴僕”之意,這兩個名字在伊斯蘭教徒中最為普遍。按國際社交禮儀,一般的交談中只稱人的姓,如史密斯先生、布朗先生,等等。但在正式的場合要稱呼全稱,即稱名道姓。而在關係密切的人中,人們又習慣只稱名字。現在美國人喜歡隨便,都願意被人稱名字,即使是老師,也希望學生叫自己的名字。他們認為這樣師生關係更親切些。這一點,在中國可不行,我們是個“師道尊嚴”的國家,美國則是“沒大沒小”的國家了。
關於外國人名字中的自取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 George Walker Bush (中譯:喬治??沃克??布什)。
George是教名(Given Name),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其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的名字,有點像中國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輩子的。
Walker是中名(Middle Name),即本人在以後另取的一個名字,排在教名後,在很多場合往往縮寫,如Walker縮成首次母W.,或者乾脆略去不寫,所以,要不是為了與其父親、美國第41任總統老布什分開,
一般情況下,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經常會寫成:George Bush(現在我們常見的形式是:George W. Bush)。
Bush是姓(Family Name),說明其家族淵源,這跟中國相似。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中的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飢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至於英國人,在他們看來first name 是指自己的名字,last name 是家族氏的姓。這兩個不能隨便改。自取名不用非得是父母的名字、教父教母的名字,可以自己起。自取名的性別,要求不大。可以自己造箇中性點兒的,比如Morgan、Reed 都可以。
外國人名字中有英文字母是什麼意思 外國人怎麼起名字的
文名組成 現在大多數的英語國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間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1)Christian name(教名)顧名思義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們才適用的稱呼。由於大多數英語國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視為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詞。 (2)middle name(中間名)通常是為紀念先輩或父母親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來命名的,一般說來中間名的紀念色彩較濃。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國差不多,繼承父輩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後。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 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取英文名原則 第一,改名不改姓。 一般來說,為了與說英語國家人交流我們要去個英文名字,但是姓氏關係到家族榮譽,將來還會關係到遺傳基因。因此,無論自己的姓多麼難讀,都要堅持。常見有人起英文名時連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 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楊,Lee李 第二,名字的發音。 名字是經常要要來叫的,一個不鬧笑話的名字是最基本的要求。既不要讓本國人笑話,也不要讓外國人覺得拗口。如Linwood,讓我們中國人容易取笑為“您無德” 再比如Roger這個名字,居然被人唸作"弱智",儘管本意是"famous spearman(有名的使矛的人)",最後還是改名。外國人常用的名字基本是發音符合名字要求的,所以沒有把握不要自己去創造有些人因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個與姓諧音的英文名。但這樣的英文名單獨叫尚可,全稱時就不太自然了,如:肖 珊Shawn Xiao,鍾 奇 Jone Zhong,周 迅Joe Zhou,安 芯Anne An。 第三,名字的意思和來源。 選名字前最好能對它有些瞭解。很多英文名來自《聖經》或者希臘、羅馬神話,大家很常見的Mary和Samuel,都是出自前者,前一個是聖母,後一個是舊約裡最著名的先知;已故的英國王妃Di......餘下全文>>
如何稱呼外國人的名字最好恰當?
男士是MR+姓 女士是MS OR MISS+姓 一般來說直接稱呼名字就可以
初次見面,男士用Mr.+姓氏,女士按年齡,年長的用Mrs.+姓氏,年輕的用Miss+姓氏,而在商務場合,也可用Ms.+姓氏(不分年齡)。 熟悉了,就可直接稱呼其名。
如果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以說excuse me, may i know your name. 然後男士叫Mr場(mister) 女士沒結婚的或者你不知道有沒有結婚的都叫Miss 結婚了的叫Mrs 夫人叫Madam 例子:susan小姐=Miss Susan Jackson太太=Mrs Jackson(她的丈夫姓Jackson,她的原名是Susan) Susan夫人=Madam Susan 不肯定的情況叫Miss是最適當的
在不知道姓名的情況下男士用sir, 女士用Madam;知道則男士用Mr.+姓氐; 女士用Miss+姓氏;如果女士已婚,則MRS+夫姓(外國女士結婚後會從夫姓,直接稱呼則可,不用特意去問)
外國人的姓名中是姓寫在前面還是名寫在前面?
是名寫前,姓在後。大衛是名,瓊斯是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