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孩子?
請問撿到的孩子如何合法收養?
好心人若撿拾了棄嬰千萬不能私自養起來,一定要到公安部門去報案,由公安部門先行尋找其親生父母,確實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按照有關規定送當地社會福利機構後再辦理收養手續。辦理收養手續,一定要在棄嬰撿拾地的縣級民政部門...首先,收養人要符合法定條件:
1、年滿30週歲;
2、無子女;
3、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沒有犯罪行為記錄等;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其次,收養要符合法定程式,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辦理收養登記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2、結婚證;
3、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證明;
4、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
5、健康檢查證明;
6、因被收養人的種類不同,還要出具不同的證件證明材料,如社會棄嬰要公安部門出具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撿拾報案證明,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孤兒要提供送養協議等。
撿到一個孩子怎麼辦?急急急那
你好,你有女兒,不符合收養條件。
只有將孩子送到福利院,
福利院經過在報紙上公示等程式後,
將孩子交給符合收養條件的人收養。
如果真的想要這孩子,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下面這條,就是麻煩一點:
5、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曾經有人超生的孩子扔在福利院,然後去領養,結果被別人領走的案例,有風險,但是個思路,呵呵。
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
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範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被收養人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4條的規定,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所謂“喪失父母的孤兒”,是指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經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兒童;“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遺棄,經查詢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嬰兒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扶養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殘疾或患嚴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極度困難,沒有能力撫養的子女。
[領養兒童手續]領養兒童條件及手續
領養條件: (1)夫婦雙方均年滿30週歲;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夫婦雙方收養意見必須一致;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棄嬰(兒童)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6)被收養人必須是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年齡不滿14週歲。
申辦手續:
(1)收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a、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原因和目的,對被收養人不遺棄、不虐待,撫養其健康成長的保證;
b、護照和海外居住證明;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香港同胞回鄉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澳門同胞回鄉證;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簽發或簽註的在有效期內的旅行證件;
c、經居住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收養人居住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或經國家主管機關委託的香港委託公證人證明的或澳門地區有權機構出具的......餘下全文>>
撿到的孩子怎麼上戶口
建議到民政局辦理認養登記
撿來的孩子如何上戶口?
先到派出所報案,寫申請有撫養條件居委會蓋章——到計生局填表有子女證明紶章——民政局填表蓋章登報啟示3個月後——身份證戶口本申請書(居委會蓋章基層政府蓋章)計生局有子女證明——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很費事(除登報300元)其它不收費。我收養一女孩費很多事才辦成。
撿到的孩子想自己收養,並上戶口,該怎麼做?
首先到派出所辦理撿拾證明,然後登報尋親,無人認領的,你才可以向福利院辦一個收養證明。
我朋友撿到一個孩子,什麼證明都沒有,怎麼上戶口啊
收養孩子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如果是已婚人士收養,必須夫妻雙方共同出面。夫妻雙方收養孩子,需要出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夫妻雙方向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收養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養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收養人常住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子女情況的證明;收養人(雙方)健康檢查證明;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張;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撿了個孩子怎麼能上戶口
撿到小孩需要先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但是辦領收養登記,首先需要被撿養小孩在公安機關被遺棄的證明,所以說撿到小孩,第一件事要先去報警備案;有了收養手續然後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孩子不誠實怎麼辦?撿到別人的東西就成自己的了,確實是別人的
孩子是一張白紙,什麼都是原始的本能。他怎麼樣,取決於他的成長環境和學習物件。為他打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和學習物件,注意潛移默化的作用。如果功直接教他,他可能會逆反情緒牴觸,你甚至不用直接告訴或者指責他應該怎麼做。在許多情況下,你和孩子看書或者看電視或者就發生在生活中,遇到你提倡的事情,你就誇讚,表露出很羨慕,遇到你取締的事情,你可以說:某某某,真應該打屁股,不聽話,寶寶(孩子名)不喜歡這樣的哥哥,不分糖給他吃。。。。下次,他自己如果想這樣,都不用你教了,他一想到那個小孩就有了上次的映像。小孩子都有討好大人的原動力,久了(注意要持之以恆),就形成了他自己的判斷力。
撿來的孩子怎麼辦戶口
這是我之前回答別人的問題,應該會對你有用。你的母親是個偉大的母親,不會因為收養這個孩子而被處罰的。收養法裡有一條,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年滿三十五週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這一條就註定,不會罰款的,關鍵是要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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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希望你先熟悉一下收養法!
收養法規定:
第二章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五條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年滿三十五週歲。
第七條 年滿三十五週歲的無子女的公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第八條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年滿三十五週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
2、必須去當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收養法規定:
第十五條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
3、收養的效力
收養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
1、收集你收養這個孩子,並養大的證據!要有證人證明,這再當時確實是個生父母無法確定的棄嬰!
2、要找一個理由,為什麼這麼長時間,都沒在民政部門給這個孩子上戶口!你可以編一個故事也行(當我沒說過)
3、去民政部門,補辦戶口,及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