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名稱?

General 更新 2024年09月16日

醫療機構的名稱都有哪些

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

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院、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衛生室、醫務室、衛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

醫療機構名稱怎麼寫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提交的設定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以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佈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編制: (七)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八)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裝置配備: (九)擬設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係和影響: (十)擬設醫療機構的汙水、汙物、糞便處理方案: (十一)擬設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下水道、消防設施情況; (十二)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註冊資金(資本): (十三)擬設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十四)擬設醫療機構五年內的成本效益預測分析。 並附申請設定單位或者設定人的資信證明。 申請設定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村衛生室(所)、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可以根據情況適當簡化設定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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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提交的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佈局的關係: (四)佔地和建築面積: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申請設定醫療機構以及由兩人以上合夥申請設責醫療機構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醫療機構變更名稱需什麼材料急需知道

(一)醫療機構變更名稱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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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變更醫療機構名稱相應的檔案和證明;

(二)醫療機構變更執業地址需提交的材料

1

、同意變更執業地址核准書;

2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3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4

、醫療機構用房的合法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租賃合同;

5

、選址方點陣圖、建築設計平面圖和科室佈局平面圖;

6

、驗資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門診部以下機構可省略)

7

、人員名錄和人員資格證明材料(同執業登記要求)

8

、醫療機構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程;

9

、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

10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11

、放射科(

X

光室)的驗收情況;

(三)

醫療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公辦醫療機構須提交關於變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相應的任免檔案;民辦醫療機構可提交任免檔案或雙方簽署

的協議;

4

、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同執業登

記要求)

(四)醫療機構變更床位(牙椅)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擬變更床位(牙椅)的原因、理由或可行性分析報告;

(五)醫療機構變更診療科目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擬增設診療科目人員名錄(門診部以下機構可省略)及

資格證明材料;

4

、擬增設診療科目相應的醫療裝置名錄及購買發票、合格

證及影印件;

5

、擬增設診療科目醫療用房平面圖;

6

、擬增設診療科目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醫療護

理技術操作規程;

7

、擬開展的醫療技術服務專案名稱;

(六)醫療機構變更所有制形式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申請變更所有制形式的原因和理由;

(七)醫療機構變更註冊資金需提交的材料

1

《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

、申請變更註冊資金的原因和理由;

4

、符合規定的驗資證明及出具單位資質影印件;...餘下全文>>

醫療機構使用什麼名稱不需要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醫療機構使用的名稱都是不需要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一般是根據醫療機構所屬的地市省的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就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的第二條第九款規定:核定醫療機構名稱必須符合《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遵循名副其實,名稱與類別、診療科目相適應等命名基本原則,做到醫療機構命名準確、規範、合理。要規範使用醫療機構通用名稱,不得擅自增加、更改;要準確核定醫療機構識別名稱,不得核定可能產生歧義或誤導患者的醫療機構名稱;不得核定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暗示其他醫療機構的名稱;難以判斷識別名稱或不能把握的,要請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含有"中心"、"總"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人民醫院"、"中心醫院"、"臨床檢驗中心"等名稱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設定的醫療機構使用。

醫療機構第二名稱是啥意思??

第二名

醫療機構第二名稱是啥意思???

處朋友

醫療機構名稱後面寫的是什麼呀 10分

這是寫的醫院的名字,看不清楚,你在哪裡看的病不難看出來吧。

就像這個,沒有寫但是我自己知道是哪裡看的。

如何填寫醫療機構名稱申請核定表 20分

自己填寫到主管部門意見,剩下的 衛生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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