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名字要什麼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7日

怎麼改名字,需要辦什麼手續

我給你提供資料和親身經歷 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煩的.你想更改身份證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誌,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都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乃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國家對人的名字有著較為嚴格的管理,既不許公民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告訴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戶口簿的工本費14元,沒有其他費用,如果你超過16週歲,如果需要公證,工整費是200,手續是比較麻煩,不過要是順利一天就辦完的,就怕辦事人員不在崗不守攤兒,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別,?,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年N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N人,給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申請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 (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 (不用擔心的,因為新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欄的,你以前使用過的名字上面有記載的,你更名期間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是要存檔保管的,放心好了,不會給以後帶來任何麻煩的,因為我給朋友和自己的兩個孩子都改過名字的!!!) 祝您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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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要辦理哪些手續?

我給你提供資料和親身經歷

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煩的.你想更改身份證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誌,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都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乃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國家對人的名字有著較為嚴格的管理,既不許公民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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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訴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戶口簿的工本費14元,沒有其他費用,如果你超過16週歲,如果需要公證,工整費是200,手續是比較麻煩,不過要是順利一天就辦完的,就怕辦事人員不在崗不守攤兒,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別,?,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年N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N人,給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申請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 (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

(不用擔心的,因為新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欄的,你以前使用過的名字上面有記載的,你更名期間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是要存檔保管的,放心好了,不會給以後帶來任何麻煩的,因為我給朋友和自己的兩個孩子都改過名字的!!!)

祝您開心!!!

成人可以改名字嗎?要哪些手續

18週歲以上更改名字,憑本人申請報告、一貫學歷證明或單位一貫人事檔案證明、《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受理,報分局、縣(市)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分管領導審批。

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或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被誤解、歧視的:憑本人申請報告、《戶口簿》、《結婚證》或父母《結婚證》及其它相關材料,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受理,逐級呈報,經市公安局社群警務指導處科長或縣(市)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分管領導審批。

因不規範簡化字等其他特殊原因的:憑本人申請報告、《結婚證》或父母《結婚證》、《戶口簿》及其它相關材料,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受理,逐級呈報,經市公安局社群警務指導處科長或縣(市)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分管領導審批。

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憑本人申請報告、《戶口簿》、曾記載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影印件並加蓋該公安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公民曾經使用過的姓名依據。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受理,報分局、縣(市)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分管領導審批。(未滿18週歲人員,由父母提出申請報告,並提供父母《結婚證》)。

注意事項:

18週歲以上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16週歲以上公民變更姓名應出具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書。

已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姓名變更登記被核准的,應在接到批准通知之後7日內,在報刊上釋出姓名變更公告,並於3 0日後持變更公告到派出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手續。

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含曾用名),只能辦理一次(學齡前除外)。

改名需要哪些手續

改名子的程式:1.個人申請書(寫清現用名、住址、工作單位或學校、改名原因等等);2.居委會(學校或工作單位)證明--現用名、確是該單位人員、政治表現、有無劣跡等等(兒童不需證明有無劣跡);3.帶上述材料和戶口本、身份證(兒童可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手續;4.等待審批並換戶口本。

未成年之前改名字不要錢(相關戶籍手續收工本費)1-3元錢。成年身份證重新辦理,獲得法律認可只需要花50塊錢重新做個身份證就可以了。50塊錢是快的(1星期之內)。不花錢的要2個月。

順便說一句規定,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按上述程式。

還有你的理由是不能被認可的,給你提供幾個“正當理由”,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變更收養關係的;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實話說,程式非常繁瑣,也比較麻煩,總之,祝你成功!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告訴你,多大年齡都可以改名字的,不過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因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或迷信為理由不喜歡就去改的話,戶籍部門就不用幹其他的工作了您說對吧?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現年18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儲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都可以)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週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也有的時候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費用就沒有了)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後不用擔心其他證書什麼的,因為現在的身份證上的資訊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說,新戶口本上的第2欄就是“曾用名”一欄,放心好了!

願你開心!!!

想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年?月?日出生,現年?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學校.單位或街道證明(只須釘明有你這個人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週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也有的時候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費用就沒有了,另外,其他的你什麼都不需要改的)

願您開心!!!

現在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到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現在就改為最佳。

身份證上的住址是學校的地址,說明你的身份證是在學校辦理的,那麼你的戶口肯定是在入學時遷到了學校,屬於學校的集體戶口,當然你不會有戶口簿,但在學校的集體戶口上,你會有一張屬於你自己的單頁。你的任何戶籍變化(包括姓名變更)都要在戶籍登記中載明。

上文提到的諸如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婚姻證明等,你現在還都沒有。這也就是你現在改名字時機最佳的原因所在。

希望能幫到你。

小孩改名字應該怎樣辦理,什麼手續

有知友言:關於姓名變更:

1、公民姓名登記原則

姓名是公民之間藉以相互識別的文字元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管理的基礎。

(1)公民姓氏登記。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氏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記。公安派出所在為公民登記名字時,除姓氏可保留異體字外,其名字應使用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不應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冷僻字,不應在名字中夾雜字母、符號、阿拉伯數字等。

2、變更姓名的條件

(1)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①因血緣關係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關係變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⑤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①由乳名改為學名的;

②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⑤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公德的;

⑧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變更姓名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本人申請的,需監護人簽字同意);

③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在校學生);

④父母共同簽署的同意書(父母離異的);

⑤本人同意書(本人已滿10週歲,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由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關責任);

③公證機關公證書;

④所在單位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僅限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⑤派出所調查核實材料(對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進行調查核實);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5、注意事項

(1)處理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問題,應堅持既要尊重公民意願,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則,成年人變更姓名從嚴控制。

(2)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原則上只能變更一次。

(3)成年人申請更改姓名,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夫妻雙方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5)對於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准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週歲以上......餘下全文>>

公民可以更改姓名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姓名變更 (全國程式統一,稽核較嚴格)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 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餘下全文>>

身份證改名要什麼手續,具體怎麼辦?

一般情況還是比較容易的

(1)公民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受刑事處分、已在勞動教養的人,一律不準變更姓名。

(2)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申請變更姓名的書面材料;

2、填寫《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表》;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和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等單位職工的,要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3)變更姓名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個工作日內經調查核實,所長提出意見,報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戶籍管理部門;15個工作日內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戶籍管理部門稽核,並由主管領導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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