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名規則?
公司命名規則及註冊
一個一個回答
1.公司名字一定要體現行業即你說的經營方式
2.以市冠名最低註冊資本3萬、以省冠名是500萬(廣東是這樣的)
3.不通的行業允許有相同的字號
4.你問的問題不明確,回答不了、
5.看你的房屋租賃合同,用途只要供商業或辦公就可以
企業名稱 起名規則
最好不要,註冊通不過的,不可以註冊,公司名稱裡面50%字相同就不可以註冊,要是知名企業就更不可能註冊了,同音不同字的也不可以註冊
請問註冊公司取名字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如何避免重名?
本人專業註冊公司的,幫人起名很多,有個竅門可以告訴你
現在琺名稱規格 例: 北京 **** 商貿 有限公司
這****就是你的字號
起名第一要點就是要順口,讓人很容易記住,不繞口。
第二點 為了避免重名,起名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避免使用詞,而是採取“字+字”的形式,兩個字、三個字的重複性都很高了,所以基礎是4個字。那就是“字+字+字+字”的形式組合,也就是字和字之間不能構成常見詞。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採取英文諧音的叫法,很好通過
註冊公司時 公司名稱的組成形式和規則有哪些?
公司註冊時,對公司名稱要求如下:
第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 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 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 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
第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准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第六,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登出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七,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申請公司名稱註冊有哪些規定?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並負責核准下列企業名稱:
1、 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
2、 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3、不含行政區劃的。
◆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准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業名稱:
1、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
2、同級行政區劃放在企業名稱字號之後組織形式之前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辦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
第二,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起名有什麼法律規定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名稱由四部分組成:地域+商號+俯營範圍+組織形式,例如:河南(地域)來福(商號)房地產(經營範圍)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形式)
註冊公司名稱的規定?
系統的字號太籠統,稜商局一般要求進一步細化,或利用通用的說法,設計、生產、製作、製造等公司的經營範圍可以寫上銷售,也可以不寫,沒關係。
小企業公司名稱註冊規則
名稱格式:地址+字號+行業+有限公司 你說的是可以的。“市”可帶可不帶。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關於個體戶工商註冊起名規則。
如果兩個執照都是個體執照的話罰是可以的,理論上。我們這邊也確實可以,也不難辦,拿第一個店的執照影印件和授權書就可以。
但是不排除有地方差異。
對企業名稱有哪些限制性規定?
⑴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文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憨、阿拉伯數字。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⑵ 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⑶ 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⑷ 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⑸ 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詞。⑹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① 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② 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條件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③ 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④ 與登出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⑤ 其他違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另外,企業被撤銷有關業務經營權,而其名稱又表明了該項業務時,企業應當在被撤銷該項經營權之日起1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企業名稱等登記事項。
公司取名的限制
礎果“仁和”已經被別人註冊,你肯定是不能再用了。
打個很簡單的比方: 諾基亞是一個註冊品牌,如果你去註冊一個叫“諾基亞空調製造公司”的牌子,那肯定是過不了的,會讓不知情的消費者產生歧義的。
LZ有空可以去網上找相關的法律書籍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