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風水?
骨灰下葬有哪些風水注意
1陪葬品
骨灰下葬常見的陪葬品是五穀(大豆、小麥、玉米、高粱、稻穀等),用五個陶瓷瓶或者布袋子裝好。準備一元硬幣五十枚,一起陪葬。陪葬平還可以放置逝者生前尤其喜歡的物件,比如菸斗、水杯、毛筆、佛珠等等。陪葬品都是放置在骨灰盒的四周,萬萬不可將骨灰盒的頂部壓住。
2骨灰盒不能見光
在給先人下葬時,無論土葬或是火葬,均應打傘遮陽。“打傘遮陽”就是在下葬時,先人的遺體、骨灰等均不能直接被陽光照見,需由後人打一把黑傘或是蓆棚遮陽,以免陽光爆?先人遺體,導致先人魂飛魄散。骨灰盒的外面應該用紅布將其包裹,也是保證骨灰不見陽光。
3淨宅暖炕
下葬前,先淨宅,將墓碑及墓穴擦拭乾淨,墓穴內不能有雜物和垃圾。下葬前務必暖炕,不可冷穴,在墓穴內焚化暖炕錢,待燃盡後,方可下葬。
4活人影子不可留在墓穴內
在給先人下葬前,墓穴內,不可明顯的留有任何活人腳印、手印、身影等。如果不小心留下了活人的手印、腳印,應馬上用紙錢將印記抹平後,再行下葬。更要注意的是,活人的身影不可映在墓穴中和棺木上,以免氣場衝撞,死人壓活人,導致犯呼不斷。
5燒香敬酒
墓穴封閉之後,將供品擺放在墓前,親屬輪流上香、敬酒、行禮,有條件的應該燃放鞭炮、燒紙。
6親人不可回頭
再給先人下葬後,所有人回家時,均不可回頭。以免看見不該看見的東西,尤其是那些身體虛弱及具備靈異體質的後人,禁忌回頭觀望。
7清潔除晦
在給先人下葬後,所有人回家進門前,務必洗手、照鏡、除穢。洗手之後,一定要照照鏡子,這樣喪氣、晦氣、煞氣等就不會干擾活人了。
好的風水寶地剛下葬馬上就對後人有幫助嗎還是要過多長時間
這個沒有準則,要看不同的墓地和風水師採用的碑向和擇日的功力而定。
好的情況下,兩三天就能見到功效(不單是吉應,也包括凶應,視佈局和擇日是否正確而定。一般來說,慢的也不會超過兩年。
請問一些風水下葬的問題
1、女人先死,丈夫未死,女人無法下葬,必須等丈夫死了才可以?(帝王制度,早就廢除幾百年了)。
2、新房,女人不可以先進去,必須男人進去女人才可以?(如果按風水學理論,誰做主誰先進去。不是分男女的。女人也可以是本房屋的主人(就是在家裡當家主做)。
女人改嫁,死後不能和改嫁丈夫合葬,必須和前夫合葬?(這個沒有依據,就算是最古老的
“三從四德”也沒有這個說法。“三從是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沒有說到改嫁了不能和嫁丈夫合葬的,就算按“三從四德”來理論也是“既嫁從夫”的。
佛教是西方教派,中國人可以不沿用類習,除非要拿到國外去下葬或是到國外定居,那可以有”入鄉隨俗“的依據。
下葬好風水的新墳就能夠立馬改變已經出生後人的命運麼
關於墳墓風水問題:順便牽涉的一個問題是,墳墓風水!歸根到底還是一個“心向”問題。什麼人,欣賞什麼樣的地形,為什麼會使用上的是這樣的地形,而不是其它的地形,完全可以折射出其人的“心向”在用事和教育後代的問題上的成功與否!所以風水沒有“先驗性”,但有“後驗性”。也就說:不管是什麼人,只要用到那種所謂風水寶地,就能永保榮華富貴,回答是絕對否定的。但是,只要是心向到位的人,就是自然地理風水用事差一點,也能走向榮華。關健是“心向”,心向決定成敗。這個古今同理。墳墓風水不能決定後代的成敗,但可以檢驗其後代成敗的某些特徵。
關於祖墳風水問題,要有正確的認識。有風水嗎?回答是肯定的——有。能決定一切嗎?回答是否定的——不可能。順其自然,事在人為。過去的事已經過去,形成事實的事項是不能逆轉,關健是正確面向未來,在今後的自然、社會活動中,保持清醒,不犯糊塗。
由墓葬風水的聯想是,一個人欣賞什麼?喜好什麼?如何欣賞、喜好,與一個人的“心向”有關,也能透過這種心理演變,解析出其人潛在的內質,風水能看出某種心理活動的因果關係,也可以改造潛在的某些內質。現實的特徵是某種特定的成功,也許就是淵於某一微小觀念的萌發。但風水不能代替一切,風水改造力度僅僅在於作用於其心理活動,能否實現最終決定於行為人個人的悟性和努力。
心術正派,總是贏家。心胸太窄,過於自私自利,風水做不好。見於歷史上風水書記載的事實是:某地一富有人家,延請風水師傅擇地建房,找到一處文昌能出文人的風水寶地,風水師傅說:此處修房,必出文人,如果是修學校,必能出更多文人。那人回答:那我就不修屋,修學校,讓地方周圍出更多的文人,於是就在選擇的地盤上建起了學校,延請老師開蒙講學,學校辦成功後,首先考中進士的還是他家的後代。這個學校自建校以後,近千年來,經常有人“高中”,延續到現在還是全國優等學校。
風水下葬後多久起作用
三至十二年內起作用。
實用、方便、舒服、安全、衛生、美觀就是好風水,用這些標準去衡量,即實在,又便於掌握。和以上觀點吻合,風水正面解讀;和以上觀點相背,風水反面詮釋。現代小區成套的房戶是按這種理念構思設計修建,就只能按這種構思理念評估。
如何選擇、購置房屋,以各人的心向為主。心向最重要的標誌就是“喜好”。各人喜愛不同,喜愛就是好風水。不喜愛,走到哪個地方,心情就壓抑,甚至不舒服,這樣的地方再好也是別人的好地方,不是當事人需要的好風水。
什麼是最好的風水?——最好的風水就是心態平衡;無貪、無慾、無奢望、無意外企求就是好風水。
養孩子和風水有關嗎.懂房屋問題的大神進?——養孩子肯定與風水有關。風水的主觀條件是人的思想基礎;風水的客觀條件是周邊環境。這二者相輔相成,定然影響到孩子的身心成長。
風水就是正確選擇居住地形。本人在上百處遺址中的結論認為:那裡大多數有風水理氣、羅盤用事蹟象特徵,應明顯有一定的羅盤文化含義,但基本是一票否決,是地形和條件侷限,沒有留下延續的種群。本人在現實中找到的事例是,地形不合法,生活、生產條件欠缺,風水理氣、羅盤用事如同兒戲,毫無意義。所以本人才有:“實用、方便、舒服、安全、衛生、美觀就是好風水,什麼叫風水?多從科學角度思考更有益”的結論。過去很多地段無法建房,現在有鋼筋、水泥、玻璃、自來水、電、氣,可建、可造房屋,優質的建築材料克服了劣質地形的侷限。木頭、泥土、紙糊窗、提水吊水挑水、茅草、松木火光和鋼筋、水泥、玻璃牆、自來水、電、氣,決對是兩種風水含義,也代表時代在進步,科學給人類帶來前所未有的新天地。木頭、泥土、紙糊窗、提水吊水挑水、茅草、松木火光的時代,只能選擇背風向陽的低窪地段,房屋不能高,只能矮。低窪、低矮有一基本缺陷就是昏暗潮溼,通風條件差、潮溼而乾燥效能差和空氣質量差,易黴變,易病變。鋼筋、水泥、玻璃牆、自來水、電、氣,完全有可能使房屋建築向高處走,高大建築成為可能,高大、高處明顯明亮、通風乾燥效能好。比如臺形高臺地段,過去由於建材的限制,不適合建房,現在有建材的優勢,不僅可以建房,而且從某些方面如明亮、空氣流通和防水患效能的角度考慮,比窪地更好,更有利於人類的身心健康。
一個城市的風水優劣,不決定於某一狹小地段的自然風水,而決定於在整體自然地理風水基礎上形成的、占主導地位的、主宰這個城市的政治地理風水、經濟地理風水和人文地理風水。而其中政府就是最典型的政治風水特徵。比如:上世紀的八十年代,在某地原來有一個鄉級政府在河流的對岸。由於政府機構存在的原因,僅商業網點一項,河流對岸就有十幾家在當地認為是最大的商店,形成了一條小小的熱鬧街市。由於種種原因,鄉級政府機構搬遷到別處,那裡立即出現了“驟冷”的狀況,十幾家最大商店,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全部維持不下去,後來留下的三家小店,每家的狀態也僅僅是保持一個小攤櫃的場面,再無往日的繁華興隆。一個小小的鄉級政府,沒有獨立的財政功能基礎,其影響能力帶來的風水效應反差就能如此巨大,更何況更大的帶有獨立決策功能和財政功能的政府機構,其影響力的風水效應可想而知就更大。由此事例也可以推論:決定一個城市風水的是那些在自然地理風水基礎上形成的政治地理風水、經濟地理風水和人文地理風水。政治地理風水、經濟地理風水、人文地理風水和自然地理風水的緊密結合,才是完整意義上的風水。
城市,明顯在更大層度上已擺脫人類對自然地理風水的依賴。發達的交通,天空、地下、地上,像蜘蛛網一樣密佈的道路,已到了無所不及的地步,形成了網路式的交通便利,不存在象古代對單純水力的依賴和利用的侷限。自來水的實現,完全克......餘下全文>>
下葬風水時間問題。謝謝
一、清明前後這幾日下葬本沒有多少忌諱,但也沒有很好的吉日。
二、4月10日大吉,這天為青龍大黃道日,二十八宿為鬼星值日利安葬,有詩云:“埋葬此日官祿至,兒孫代代近君王”。
4月29日為乙亥日,與孝子天克相地衝,與孝子母親相沖,不妥。
骨灰安葬和遺體安葬,有什麼不同?(風水)
骨灰安葬和遺體安葬,骨灰安葬:力量小了,沒有遺體安葬的效果強大,具體可以看看下邊的文章。
葬 書
《葬書》有云:“葬者,乘生氣也。夫陰陽之氣,噫而為風,升而為雲,降而為雨。行乎地中而為生氣,發而生乎萬物。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蓋生者,氣之聚凝,結者成骨,死而獨留,故葬者,反氣入內,以蔭所生之法也。
就是:埋葬要選擇有生氣的地方,即所謂風水寶地,有生氣才有萬物。人是氣的產物,人體骨格就是氣凝結而成。人死了,氣也散了,僅留下了一副失去生機的屍骨。如果屍骨埋葬在有生氣的地方,就會枯骨逢春,靈魂得到昇華。是人都為父母所生,就如一棵大樹,父母是“本”是樹幹,子孫則是父母在世間的“樹枝”。父母的屍骨在地下得到了生氣,“本”就會生機盎然,與“本”一脈相連的“枝”也會大大受益,枝繁葉茂,福澤綿長。
[風水玄學]下葬事宜
錯了..今年是最宜建墓立碑下葬的..很多人都選擇今年建墓..遷墳..更何妨在專業上來說..並沒有陰閏年不宜下葬之說..到是有安葬吉日..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此二十日乃大葬日..上吉...庚午..壬辰..甲辰..己巳..甲寅..庚寅此七日乃小葬日..次吉.......在擇吉中忌碰到重喪..重複..天賊..天愛..河魁..陰錯..陽錯..土禁..勾絞..八座冰消..及建.破.收日.如所示吉日剛好碰到此類神煞..需排除..也需排除..事主及兒孫刑害沖剋日..........一點淺解希望能幫到你..如有助望及時點選採納
如何給去世的親人看風水,安葬
滿意答案在亞洲,除古印度和中國外,日本和泰國等很早以前也都實行火葬。其中泰國實行火葬的歷史已有1000多年,歷代國王死後都要實行火葬。日本在19世紀中葉就有城市火葬場的設施,實行屍體集中火化,1873年日本明治政府曾一度釋出火葬禁令,但兩年以後即為廢禁,現日本火葬場遍佈城鄉,火化率達90%以上。
而實際上,中國各民族中火葬方式可謂。由來已久,火葬之法在許多地方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還相當流行。火葬見諸古籍、有文字可考者在先秦時期,在先秦典籍中有關火葬的記載多集中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如:《墨子·節葬下》載:“奏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儀渠現在甘肅省慶陽西南一帶),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呂氏春秋》也有:憂其死而不焚“的記述。在24史中有關我國少數民族實行火葬記載的還有許多,如《北史,突厥傳》、《隋書,真臘傳》、《太平御覽》等都有關於以火焚屍的葬俗。
在春秋戰國時期已流行於氐羌人的火葬習俗後來逐漸影響到蒙古、彝、傣、怒、普米、拉枯、納西、哈尼、畲、土家等少數民族;藏族只在活佛、上層喇嘛和貴族中實行火葬;而鄂倫春、景頗、德昂、獨龍等族則限於惡疾致死者中實行;舊時蒙古貴族死後,將屍體置柴薪上用火焚燒,然後由寺廟喇嘛僧將其遺骨磨成粉,再以麥粉拌成餅狀,貯放于山西五臺山寺廟;而一般人則拾貯骨於木匣中存放;如傣族大佛爺死後先舉行盛大拉屍典禮然後舉行火葬,骨灰盛於瓦壇中,葬於寺後,有些則建一墳塔;西藏的夏爾巴人中也盛行火葬,先殮人土箱,抬到火葬場火化,然後揀少許骨灰撒進江河;甘肅的裕固族也盛行火葬;東北的赫哲族對燒死、淹死、吊死、被人打死和外邊死去的則不準土葬,直接送屍火葬。
火葬之俗同佛教在我國的流傳不無關係。東漢初年佛教被印度僧人傳人我國,火葬在我國民間及社會上的流傳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在僧眾死後焚身火化的影響下,火葬逐漸開始在民間流行開來,但在隋朝前實行火葬者的屬少數。但是到了唐代晚期,宋朝尤其南宋時期火葬在民間已十分普遍,雖然朝廷都曾下令禁絕,但民間百姓“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地方官吏也只得“姑從其便”。宋代還在城郊建立焚化院、化人亭之類的專門火化場所。元代火葬從江南等地發展到中原及北方的河南、河北、陝西、山西及西南地區的黔桂一帶。據《馬可波羅遊記》中記載,當時我國北起寧夏,西到四川,東達山東,南至江南的廣大地區及不少的商業城市均有“人死焚其屍”的風俗,既使達官顯貴也不例外。
但在明清兩代,由於對火葬採取嚴厲處罰措施,在《大明律·禮律·喪鄲條》及《大清,律儀律》中規定對違反規定實行火葬者,實行了“仗一百”、“仗一百、流三千里”甚至“斬首”等刑罰’及其監督防範措施,正是在這樣的高壓政策之下,在中國古代曾流傳千年的火葬之法終為土葬所替代。
為了禁絕火葬,幫助無錢購買土地的貪窮之家安葬親人,歷代朝廷還採取了一些諸如置官地,設漏澤園,立義冢,無主屍由官司代為埋葬等。在封建倫理道德和國家法律的高壓下,宋元時期各地盛行的火葬之俗到明中葉後漸漸衰退,但最終並沒有完全革除。究其原因,其一在於信仰佛教的貴族和官僚不管朝廷的禁令,我行我素,地方官府畏懼其權勢也不敢把他們如何;其二是失去土地的窮人日益增多,但漏澤園、義冢畢竟有限’,且多集於城郊,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而火葬不需要錢財和土地,這就使得漢族的火葬之俗時斷時續,卻不能杜絕。清末在河南開封一帶還流行對夭折幼童實行火葬的習俗。
從歷史上火葬的起源和流傳上可以看出,火葬所以能夠流行的原因無外乎以下幾個方面:1、佛教信仰的影響改變了人們傳統的喪葬觀念,而這種觀念與傳統的靈魂在死後歸天一致......餘下全文>>
不能安葬祖墳的風水之地有哪些
墓地風水山地十不葬
一.不葬童山
二.不葬斷山
三.不葬石山
四.不葬過山
五.不葬獨山
六.不葬逼山
七.不葬破山
八.不葬側山
九.不藏陡山
十.不葬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