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怎麼取名字?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9日

美國人是如何取名字的

幾乎所有美國名字的來源都來自於聖經,名字都是聖經里人物的名字或者引申的名字。當孩子出生就會在聖經裡找,其實現在給孩子取名字的書也多,家長也看。

還有就是以父母親,祖父母,或者好朋友的名字來命名他們的子女。之前我寫了一個論文講美國的名字,採訪過程中,有一個人甚至跟我說,他們只是覺得這個名字好聽才取的。

現在還有很多人都以牌子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子女,或者給子女取自己創造的名字。因為在美國重名的人實在是太太太太太多了,為了能讓自己的孩子能夠獨特一點,美國人也開始自己創造名字。不過大多數還是用以前面的幾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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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樓講的無聊了,這不是相不相信的問題。沒有一個人是任何問題的專家,我們只是貢獻自己知道的知識而已。

Vicky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字的?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的名字變化也很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首先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臺灣有些人取名字的時候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的名字臺灣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了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一般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很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字首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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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可以看出來是哪個民族的,如果你鍾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喜歡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撫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字尾-s, -son, -ing;字首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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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怎麼起名

一直以為美國父母給孩子起名字要比中國父母給孩子起名字簡單多了。想想就英語字典最後幾頁這些名字,可不比整本漢語字典少得多嗎?可直到自己在美國懷孕,不得不給孩子起英文名字,才知道美國父母給孩子起名字也夠複雜的。 父母都會用自己喜歡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孩子,美國父母也不例外。有的是用單純自己喜歡的名字,有的是用自己喜歡的政治人物、體育健將、演藝明星的名字,也有的是用自己家中崇敬的長輩名字,直接或做一些變體,來命名自己的孩子。但不管是哪一種,大多數父母都會參考一些孩子取名書籍或網站,幫助自己給孩子起一個更為滿意的名字。

對父母來說,首先需要了解名字的來源和含義。例如,Nicholas (男),來源於希臘語,意為群眾的勝利。Kelvin (男),來源於愛爾蘭,意為泊滿船舶的小島。Abigail (女),來源於希伯來語,意為快樂的源泉。Amy (女),來源於拉丁語,意為倍受喜愛的。

僅僅瞭解名字的含義是遠遠不夠的,畢竟這些含義在現代英語中已經不常使用了。所以,父母還需要了解現代人是怎麼看待這些名字的,這就有了民意調查,告訴我們這些名字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是什麼。例如,Alex ,給人印象是強壯、聰明、快樂、愛好運動的男生。Cole ,有的人感覺他是友好、獨立、有個性的男生,有的人感覺他是聰明、具有神祕感甚至有些狡猾的男生。Jade ,給人印象是高個、富有智慧、非常嚴肅的女性。Shannon ,給人印象是可愛、年輕、愛好騎馬、有一頭捲髮的金髮女郎。沒想到吧,名字可以給人如此具體的印象。

名字還有流行趨勢,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流行,這就象中國人五十年代時興叫“援朝、抗美”,七十年代又多名“衛東、文革”一樣。經統計, 2001 年美國新生兒最流行的名字前十位分別是:

男孩 1 Jacob 2 Michael 3 Joshua 4 Matthew 5 Andrew 6 Joseph 7 Nicholas 8 Anthony 9 Tyler 10 Daniel

女孩 1 Emily 2 Hannah 3 Madison 4 Samantha 5 Ashley 6 Sarah 7 Elizabeth 8 Kayla 9 Alexis 10 Abigail

瞭解流行趨勢很重要,因為給孩子起個太過時的名字會被人誤解是個80 歲的老人,起個太生僻的名字不易發音,反易被人起綽號,起個太流行的名字又容易重複。比如:Samantha ,現在是美國父母很喜歡的女孩名字,在某些州排名甚至是第一位的,有人笑說在學校操場上喊一聲“ Samantha ”,會有一群女生答應你。其實在十多年前,很少有父母選擇這個名字,因為當時有一出收視率很高的情景喜劇,它的女主角在劇中名為Samantha ,是一個巫婆。有個叫Samantha 的朋友告訴我,她當年在學校重名非常少,但被人取綽號為“巫婆”,這也就是當年這個名字不流行的原因了。看來,起個太流行或太不流行的名字都有缺點。

起英文名字還要注意名字的發音或拼寫是否容易被起綽號,甚至姓名的首個字母縮寫,千萬別是個不順眼的詞語或縮語,象“雞TNT ”、“ WC ”之類,綽號就人盡皆知了。專家還建議,拼寫過長的姓氏,要搭配拼寫較短的名字比較動聽,而拼寫過短的姓氏,則要搭配拼寫較長的名字比較動聽。

經過這些深入的瞭解和調查後,先生和我放棄了原先喜歡的一些名字,比如 Ashley ,太流行,重複率太高;Amy ,拼寫太短,不配合姓氏;Helen ,太過時,據說是老奶奶的名字……如此翻來覆去,終於在女......餘下全文>>

美國人怎怎麼起名字

美國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為序排列組成的。第一名又稱教名,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鍾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係,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在歐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現要晚得多。公元11世紀後,歐洲人才開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紀文藝復興,基督教會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猶太人因法律制約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們對姓氏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甚至常常更換;而西班牙人的後裔卻恰恰相反,他們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絕不肯輕易改換。至於美國黑人的姓氏,則多數是從當年奴隸主那裡承繼下來的。採用歷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國人中始終是一種時髦。象奧古斯丁、馬丁、查爾斯、威廉、伊麗莎白和喬治這樣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時,美國本國的總統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們的推祟,不少人給孩子取名叫華盛頓、林肯,或叫富蘭克林、羅斯福。在美國,人們並不會認為兒子沿用父親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還十分樂意讓兒孫沿用本人的名字,並引以為榮。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為有所區別,美國人稱呼與父親同名的人時,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等。熟人在互相稱呼時,習慣於稱名不稱姓,即稱呼對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慣或表示親呢時,常常在發音上有所變化。例如,把約翰叫作約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簡叫作珍妮特,把伊麗莎白叫作莉比、莉薩或莉齊。美國婦女結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來說,人們在稱呼罰婚婦女時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給約翰·史密斯,人們便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時寫信或登記簽名時,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寫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不影響女演員的身價,常對她們的婚事嚴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許她們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慣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有趣的是,有些美國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誕,以至鬧出笑話。據說,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曾經有一個學生到圖書館申請做工。館長問他:“貴姓?”他答道:“你猜。”館長聽了十分惱火,怒氣衝衝地說:“實在對不起,我工作很忙,沒有時間來猜你的姓。”說罷拂袖而去。其實這個學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Yo-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機會。又如芝加哥有個警察在街頭抓住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問他叫什麼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誰不知道你是酒鬼,問你叫什麼名字?”誰知那醉漢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訴你我叫酒鬼嗎?”警察將信將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Cate)。所幸這類古怪的名字在美國並不多見,否則不知要鬧出多少誤會

美國人如何給孩子取名字

父母都會用自己喜歡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孩子,美國父母也不例外。有的是用單純自己喜歡的名字,有的是用自己喜歡的政治人物、體育健將、演藝明星的名字,也有的是用自己家中崇敬的長輩名字,直接或做一些變體,來給寶寶取名。但不管是哪一種,大多數父母都會參考一些孩子取名書籍或網站,幫助自己給孩子起一個更為滿意的名字。 對父母來說,首先需要了解名字的來源和含義。例如,Nicholas (男),來源於希臘語,意為群眾的勝利。Kelvin (男),來源於愛爾蘭,意為泊滿船舶的小島。Abigail (女),來源於希伯來語,意為快樂的源泉。Amy (女),來源於拉丁語,意為倍受喜愛的。 寶寶取名還有流行趨勢,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流行,這就象中國人五十年代時興叫“援朝、抗美”,七十年代又多名“衛東、文革”一樣。經統計, 2001年美國新生兒最流行的名字前十位分別是: 男孩1 Jacob 2 Michael 3 Joshua 4 Matthew 5 Andrew 6 Joseph 7 Nicholas 8 Anthony 9 Tyler 10 Daniel 女孩1 Emily 2 Hannah 3 Madison 4 Samantha 5 Ashley 6 Sarah 7 Elizabeth 8 Kayla 9 Alexis 10 Abigail 瞭解流行趨勢很重要,因為給孩子起個太過時的名字會被人誤解是個80歲的老人,起個太生僻的名字不易發音,反易被人起綽號,起個太流行的名字又容易重複。比如:Samantha ,現在是美國父母很喜歡的女孩名字,在某些州排名甚至是第一位的,有人笑說在學校操場上喊一聲“ Samantha ”,會有一群女生答應你。其實在十多年前,很少有父母選擇這個名字,因為當時有一出收視率很高的情景喜劇,它的女主角在劇中名為Samantha ,是一個巫婆。有個叫Samantha的朋友告訴我,她當年在學校重名非常少,但被人取綽號為“巫婆”,這也就是當年這個名字不流行的原因了。看來,寶寶取名太流行或太不流行的名字都有缺點。 起英文名字還要注意名字的發音或拼寫是否容易被起綽號,甚至姓名的首個字母縮寫,千萬別是個不順眼的詞語或縮語,象“ TNT ”、“ WC ”之類,綽號就人盡皆知了。專家還建議,拼寫過長的姓氏,要搭配拼寫較短的名字比較動聽,而拼寫過短的姓氏,則要搭配拼寫較長的名字比較動聽。

美國人取名字怎麼取?first name是我們()last name是中國的()

實外國人的名字也和中國人一個原理,只不過是把姓(family name)放後,名(firstname)放前,中間加一箇中間名字(middle 觸ame),他們在一般場合就只叫姓,想前美國總統布什全名叫喬治布什(George Bush),通常就只叫他的姓布什。

原露 可以叫 Lucy[美][ˈlusi] n.露西(女子名)

美國人的名字順序是怎樣的?

現在大多數的英語國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間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1)Christian name(教名)顧名思義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們才適用的稱呼。由於大多數英語國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視為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詞。

(2)middle name(中間名)通常是為紀念先輩或父母親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來命名的,一般說來中間名的紀念色彩較濃。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國差不多,繼承父輩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後。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的?

外國人是名在前,姓在後。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羅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但也有時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別是在正式檔案中。

有些國家的人,姓名很長,分三節或四節。英、美人士姓名,第一節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後一節為姓,中間一節是母親的姓或家庭關係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約翰·斯圖爾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為姓史密斯,名約翰。俄羅斯人的姓名其第二節為父名,伊萬·伊萬諾維奇·伊萬諾夫。即姓伊萬諾夫,名伊萬,而伊萬諾維奇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節為父名,第三為祖父名。例如,沙烏地阿拉伯前國王費薩爾·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為姓沙特,名費薩爾,而阿卜杜拉·阿齊茲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為祖父名。從以上可以看出,對於這些國家的人來說,最主要的是記住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最後一節的姓,平時稱呼,中間的其餘部分可以從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數第二節,而最後一節為母姓。在簡稱時,多用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倒數第二節的父姓。

外國人的姓名同中國人姓名的第二個不點是有關婦女的。中國婦女結婚後,其姓名不變,過去有的婦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現在這種習慣已經沒有了。在西方,婦結婚後,則把父姓改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個叫瑪麗·瓊斯的姑娘,嫁給了約翰·史密斯先生,那麼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稱做瑪麗·史密斯太太。對於同她沒有深交的人來說,也可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太太。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國,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保持演員的知名度,不願她們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對她們的婚事祕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外國人姓名與中國人姓名的第三個不同點是,中國人力求晚輩的名字與長輩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孫的名字有時完全相同。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其父親名倫道夫,他的一個兒子也叫倫道夫,祖孫同名。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他的兒子也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人們為區別清楚,只好在稱呼他們的兒子時,冠一個“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後),即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還有的人喜歡沿用歷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國,不少人給孩子取名華盛頓、林肯、富蘭克林、羅斯福等。

關於外國人的姓氏,還有一點應當提到。中國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視為血緣關係、傳統接代的最重要的標誌。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廟。可是,古代英國人卻只有名而沒有姓。從10世紀開始,即相當於中國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貴族以封地為姓。以後別的貴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們,為自己選擇姓氏。自11世紀到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這樣,前後用了大約5000年時間,英國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國,最普遍的是以職業為姓。例如,古代的鐵匠為居民製作、修理傢俱、釘換馬掌,是一種不可或缺的行業。於是,史密斯(Smith鐵匠)就成了這樣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縫),庫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髮師),貝克(Baker麵包師),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辦事員或書記員),庫克(Cook廚師)等,也都是這樣形成的。

還有一些姓,原是父親的名字,加一個“遜”字(son),意為某人的“兒子”,就成這一家後代的姓。例如,托馬斯(Thomas)的後代姓托馬森(Thomason),或湯姆森......餘下全文>>

外國人怎樣取名字的? 30分

外國人(西方白人)姓整個名最後的是,而名是放在前面的。john smith Smith 是家族的姓,各就john. 而剛認識應刻是smith的。如伱認為是朋友後就可以叫他名字,這也在乎他接受你。如果他叫你稱呼smith, 意思就是他跟你不熟,或保持距離之類的。

至於取名有幾種方向,如宗教強的就去問神父,也有袓父,父親之親戚也可取谷於小姟。

如父親也可以幫兒子取回父親的名字,父子名字—樣,伹兒子在名字最後放了一個英文字Jr。Jr 是英junior,

而西方皇帝也是有用相同的名字,他們叫呼一世,二世,三世而排下去。

取名多用聖經裡聖人的名,或有名望的人而取他的名字。

謝謝你

外國人是如何起名的

外國人的姓與名有人曾經這樣說:對於一個人來說,世界上的文字和聲音,再也沒有比他的姓名更重要、更親切、更悅耳了。因此,要想搞好人際關係,迅速而準確地叫出周圍人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我覺得這個說法有道理,因為一個人的名字馬上被人叫出或者寫出來,意味著自己的存在得到承認,個人得到關照自然是很高興的。但是,由於文化傳統各異,世界各國、各民族姓名的叫法各有規律,如果弄錯,誤叫或者誤寫別人的姓名,往往會鬧出笑話,甚至引起被稱呼者的反感。比如,我們的近鄰緬甸人是有名無姓的。我們在報紙上常見到緬甸人名前冠以“吳”或“杜”字,這不是姓,而是一種尊稱,意為“先生”和“女士”。假如我們也按照一般慣例,稱這些人為吳先生或杜女士,豈不鬧出笑話!除了緬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順序上,多數國家名在前,姓在後,只有中國(主要民族)、日本、朝鮮、越南、柬埔寨、蒙古和匈牙利等國的人姓在前名在後。姓,一般只有一個字或一個詞,但也有些民族習慣用複姓。比如西班牙人,他們的姓由父親的姓和母親的姓兩部分組成,整個姓名由三節或四節組成,如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這裡,菲德爾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羅是父姓,魯斯是母親的姓。中國古代人在名之外,還習慣起個字或號,如李白名白字太白;蘇拭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外國人沒這個慣。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 請神父給孩子起教名的習慣,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Id·Adam·Smith(愛德華·亞當·史密斯),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lh則是繼承來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門世家,還有沿用父名或父輩的名,然後綴一小字(Junior)的習慣,但在翻譯時,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Wilson,JMnior,譯為小約翰·威爾遜。至於現今美國當選總統,原得州州長布什,人們也稱為小布什是因為人們對他的尊稱,以區別當過總統的父親老布什。此外還有在名後加羅馬數字的,以此表示與父輩的區別,如George·Bmwn皿,譯為喬治·布朗第三。按照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習俗,子女一般只繼承父姓,女子在結婚後要改從夫姓。如瑪麗布朗小姐與約翰·史密斯先生結婚,姓名就要改為瑪麗。史密斯。另外,在英、美、俄等國家中,人們在口語中還喜歡叫別人名字的愛稱。世界各民族的人在起名時一般選用褒義詞,而且男女用詞也有區別,女子名字的讀音柔和,用詞優雅,具有陰柔美;男子的名字讀音鏗鏘,具有陽剛美。如日本女子名字中的芳子、美智子、優美子;男子名字中的武夫、重雄、義勝,等等。我國的維吾爾族同胞和世界上的阿拉伯人多信奉伊斯蘭教,他們的名字多使用該教聖人的名字或頌揚先知的字眼。如穆罕默德和阿L杜拉,前者是伊斯蘭教創始人之名,後者是“真主安拉的奴僕”之意,這兩個名字在伊斯蘭教徒中最為普遍。按國際社交禮儀,一般的交談中只稱人的姓,如史密斯先生、布朗先生,等等。但在正式的場合要稱呼全稱,即稱名道姓。而在關係密切的人中,人們又習慣只稱名字。現在美國人喜歡隨便,都願意被人稱名字,即使是老師,也希望學生叫自己的名字。他們認為這樣師生關係更親切些。這一點,在中國可不行,我們是個“師道尊嚴”的國家,美國則是“沒大沒小”的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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