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節假日安排?
2016年法定節假日多少天
2016年,法定節假日11天。分別是:
元旦:規定在1月1日放假1天;
春節:規定在陰曆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
清明節:規定在清明當日放假1天;
勞動節:規定在5月1日當日放假1天。
端午節:規定在端午當日放假1天;
中秋節:規定在中秋當日放假1天;
國慶節:規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注:春節和國企放假7天,其餘4天屬於雙休日調休。
2016年法定節假日有哪幾天有三倍工資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三倍工資,用人單位不得非法拖欠或者剋扣勞動者的合法工資。
2016年法定節假日如下:
1.元旦:2016年1月1日
2.春節:2月7日、8日、9日
3.清明節:4月4日
4.五一勞動節:5月1日
5.端午節:6月9日
6.中秋節:9月15日
7.十一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2015全年放假安排表,請注意其中具體的法定節假日以及調休日,二者是有區別的:
一、元旦: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日調休,放假3天。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公休分別調至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2015年1月4日(星期天),照常上班。
二、春節:
2015年2月18日至2015年2月24日調休,放假7日。
2月18日(星期三,農曆除夕)、2月19日(星期四,農曆正月初一)、2月21日(星期五,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分別公休調至2月23日(星期一),2月24日(星期二)
2月28日(星期六)、3月1(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節:
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4月5日(星期日,農曆清明當日)為法定節假日
四、五一勞動節:
2015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五、“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
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公休
5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五、端午節:
2015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20日(星期六,農曆端午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6月21日(星期日)公休 6月26日(星期六)公休調至6月22日(星期一)
6月26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六、中秋節:
2015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放假,共3天。
9月27日(星期日,農曆中秋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9月26日(星期六)公休 9月29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七、十一國慶節:
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10月4日(星期日)公休
10月10號(星期六)10月11號(星期天)公休調至10月5號(星期一),10月6號(星期二),10月10號(星期六)10月11號(星期天)正常上班。
喜歡旅遊的朋友根據以上節假日安排表進行合理安排,祝願大家生活,工作愉快
2017年法定節假日安排時間表什麼時候
2017節日放假安排 2017法定節假日時間表
一、元旦節
2017年1月1日至1月3日調休,放假3天
2017年1月1日(星期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二、春節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調休,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農曆除夕)、1月28日(星期六,農曆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三、三八婦女節
2017年3月8日各企業事業單位放婦女們半天假或者做活動 四、清明節
2017年4月3日至5日調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二,農曆清明當日)為法定節假日
4月6號(星期四)、4月7日(星期五)照常上班。
五、勞動節
2017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一、“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
5月4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六、端午節
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30日(星期二,農曆端午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調至5月29日(星期一)
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七、兒童節 2017年6月1日兒童放假公休,共一天
6月1日(星期四) 兒童公休假
八、中秋節
2017年中秋在2017年10月4日(星期三),為國家法定假日。與國慶節連休7天,即從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7日,放假調休7天。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九、十一國慶節
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與中秋節連休。
10月1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10月3日(星期二)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10月8號(星期日)公休調至10月6號(星期五)
10月8號(星期日)正常上班。
節假日是由國家哪個部門制定的?
這些節假日的具體休假日期是由國家的國務院這個部門制定的。
國家法定假日的節日調整
根據公佈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二、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元旦放假1天不變;春節放假3天,放假時間為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國際勞動節1天不變;“十一”國慶節放假3天;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農曆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三、允許週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國家法定假日工資怎麼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16年端午節國家法定假日怎麼安排
6月9號~11號三天。也就是星期四到星期六這三天。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勞動法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能否補休嗎?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由此可見,法定節假日不存在用補休來代替加班的規定,加班就必須支付3倍工資,但相對來說,如果已經支付了3倍工資,也不一定要給予補休。
國家法定節假日行政機關要安排值班嗎?
您好!國家法定節假日行政機關都要安排人員值班的。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