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走到最後,好聚好散也許是最好的一種結束,那麼和平分手去民政局離婚時需要拿什麼?辦離婚證需要拿什麼?去之前要帶什麼材料?下面就為告訴您,協議離婚要什麼材料。
一、離婚時需要拿什麼?辦離婚證需要拿什麼?
1、身份證件(1)內地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本人的戶口薄、省份證;(2)華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3)香港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4)澳門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同胞回鄉證;(5)外國人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夫妻雙方各自所持的離婚證(各一本)。3、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夫妻雙方各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照片應當為證件照,且為同一底版。5、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該申請書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格式版本,當事人到現場填寫即可。
二、協議離婚要什麼材料?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您還需要帶的其他材料
上面所列的材料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實踐中通常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1、您的身份證丟失了而無法提交,需要您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或證明;2、如果您的結婚證丟失了,配偶方的結婚證還在,根據另一本結婚證仍可以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兩本結婚證都遺失了,就需要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3、如果您的戶口本於身份證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存在差異,您必須先到公安局戶籍部門開具證明或進行更正。不管您在辦理協議離婚的實踐中遇到何種困難,首先要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多查多問多瞭解,這樣才會順利的辦下離婚證來。以上就是“辦離婚證需要拿什麼”的問題解答,希望您能從上面的文章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