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怎麼辦,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夫妻離婚不僅要對財產進行分割,也要對孩子的歸屬做出約定,夫妻雙方多數會出於對孩子的愛而都想要孩子,還有些是因為想多分一些財產而想要孩子,那麼雙方都想要孩子怎麼辦?在離婚時,該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實踐證明,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雙方的工作性質也是法院在判決孩子歸屬的時候考慮的因素。因為雙方的工作性質也對孩子的成長有著影響的。

2、工作環境

父母雙方的工作環境也是法院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一個因素,一個好的工作環境對於孩子的爭取是有利的。

3、收入狀況

父母雙方的收入狀況一般來說差異是不大的,但是多數時候男方比女方的工資高,對於孩子的消費更能夠承受,如果一方的收入比較少,在其他情況都差不多的情況下,更傾向於收入高或是收入比較穩定的一方。

4、居住條件

比如說父或母一方離婚後居住地點離孩子的學校比較近,或者治安比較好,周圍的鄰居都比較好相處。

5、文化程度

一方的文化程度、思想品質,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文化程度、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6、性格修養

如果一方的性格修養不好,會經常對孩子發脾氣,法院會考慮判給修養好的一方。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8、孩子的意見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此外,還可以提供對對方不利的證據,以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如: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上文為您介紹瞭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相關內容,為您列舉了幾種爭取孩子的有利證據,希望能夠幫助到您。除去法定的情形外,如果您收集到了以上有利證據提交到法庭,很大可能是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當然,如果您還不放心,可以請個婚姻方面的專業律師幫助您,畢竟他們在這發麵有很豐富的辦案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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