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積分入戶分值表?

2015年深圳積分入戶分值表,深圳積分入戶能使外來農民工對生活充滿希望、有個盼頭,促進他們更加辛勤勞動、更加遵紀守法、更加愛護這座城市,對城市更有歸屬感。按照辦法,廣東省將引導更多農民工通過提升自身素質入戶城鎮,通過入戶帶動城市投資和消費的擴張,有效拉動內需,有利於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城市化進程。

2015年深圳積分入戶分值表

個人素質

1、文化程度及技術技能水平

A.100分值指標:1.博士研究生學歷;2.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3.大專以上學歷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4.高級技師;5.專項職業能力一級。

B.90分值指標:1.碩士研究生學歷;2.本科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3.大專以上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4.技師;5.專項職業能力二級。

C.80分值指標:1.本科學歷;2.大專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工;3.中專學歷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D.70分值指標:1.中專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助理級);2.高級工;3.專項職業能力三級。

E.60分值指標:1.大專學歷;2.中專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員級)。

F.40分值指標:中級工

G.20分值指標:初級工

實施說明:

1.以大專以上學歷積分的,如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加10分,同時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另加10分。

2.以高技學歷積分,需同時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3.本市高級技工學校畢業不超過4年並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另加30分。

4.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學位和技術技能水平等證書,經驗證後得分。

5. 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後積分。

6.持有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須參加並通過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後積分。

7. 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積。

8.“以上”包括本數。

備註:

1.大專學歷層次包括:大專、高技。

2.專業技術資格分為三級,分別為:高、中、初級,其中初級包括助理級和員級。

3.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級,分別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

4.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的積分和學歷要求參照同級專業技術資格執行,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見《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目錄》。

5.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是指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新職業新工種專項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證書,分為一、二、三級。

6.在我市參加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獲得兩個以上高級模塊合格證書的積40分,獲得一中一高或兩個中級模塊合格證書的積20分,不累積,與“文化程度及技術技能水平”項內其他指標不疊加計分。

2、技能競賽

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分值:國家級一等獎60分;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50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40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30分;市級三等獎、區級二等獎20分;區級三等獎10分。

◎備註: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近五年,指2010年-2014年。

3、發明創造

A.發明專利:每獲得1項積5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5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積。

B.實用新型專利: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積。

◎實施說明:

1.專利積分以發明人為準。由本人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後得分。最高不超過50分。

2.專利的授權公告日必須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

3.如在授權公告日後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的,該專利不能積分。

4、表彰榮譽

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分值:近五年內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備註: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不累積。近五年,指2010年-2014年。

納稅情況

二、納稅情況(最近3個年度內在我市累計繳納)

1、個人所得稅,僅限以下項目:

1.工資、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獎金) ;

2.勞務報酬所得;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分值:13.4萬元以上100分;11.2-13.4萬元90分;9-11.2萬元80分;8-9萬元70分;6.9-8萬元60分;5.8-6.9萬元50分;4.6-5.8萬元40分;3.5-4.6萬元30分。

2、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需在45萬以上。

分值:45萬元積30分,每增加15萬元積10分,以15萬元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3、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以其投資份額佔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需在9萬以上。

分值:9萬元積30分,每增加3萬元積10分,以3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4、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需在4.5萬以上。

分值:4.5萬元積30分,每增加1.5萬元積10分,以1.5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實施說明:

1.由本人提供納稅證明及與申請事由相適應身份資格的相關證明。(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2.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備註:

1.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每年均有完稅記錄(以申報日期/入庫日期為準),但最近3個年度內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且在最近1個年度具有連續納稅記錄的除外。

2.以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自然人股東、出資人(合夥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積分的,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均具備與申請積分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3. 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並已經完稅的稅款。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不予計算。

4. 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納稅額計算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以企業納稅積分的,納稅額計算以“稅款繳納時間”為準。

5. 最近1個年度,指2013年或2014年。最近3個年度,指2012-2014年或2011-2013年。

參保情況

1、深圳市參保情況

A.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每滿一年積3分。

B.繳納深圳市其他社會保險險種年限: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

◎實施說明:

1.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其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後得分。補繳社會保險的年限不予計算。

2.少兒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予計算。

◎備註: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60分。

居住情況

1、在深居住條件: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分值: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多人共有產權的,產權人所得分數按本人(含配偶)所佔產權比例計算。

2、在深居住時間: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分值: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實施說明: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備註:

1.多套房產不累計積分,可申報所佔產權比例較高的房產。

2.同一套房產在6個月內不能重複積分(期間未發生產權變更的除外)。

3.居住情況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年齡情況

1、實際年齡情況

A.18-35週歲,分值:5分

B.35-40週歲,分值:1分

C.40週歲以上,從40週歲起減分,其中: 40-45週歲期間每增長1歲減2分; 45週歲以上每增長1歲減5分。

◎實施說明: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備註:

下列人員不適用年齡減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高級技師技能資格;

4.配偶為本市戶籍。

獎勵加分

1、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範圍)

A.參加獻血(包括獻造血幹細胞),分值: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5分。

◎實施說明:

1.參加獻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市血液中心獻血信息系統讀取後得分。

2.獻造血幹細胞的提供捐獻造血幹細胞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

B.參加志願者(義工)服務,分值: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5分。

◎實施說明: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願者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C.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單位必須是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名單見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進業務指南),分值:每2千元積1分,最高不超過3分。

◎實施說明:由本人提供財政部門監製的《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經驗證後得分。

◎備註:

1.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0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

2.近五年,指2010-2014年。

2、申辦類型

單位申辦,最近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1年以上可加10分

◎實施說明: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後得分,補繳年限不予計算。

減分

1、不良誠信記錄:個人存在不良誠信記錄,每條扣20分

◎實施說明:

1.由本人向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提出申請,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根據本人申請提供查詢結果,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每條扣20分。

2.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人才引進系統中查詢,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每條扣20分。

2、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個人存在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每條扣80分。

◎實施說明:由市公安局核實並提供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情況。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超生行為,有超生行為的,自接受處理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人才引進;接受處理滿5年的,每超生一個子女扣50分。

◎實施說明:本人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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