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三段論)平面設計一般規則?

平面設計真的可以說是千變萬化,不同行業形式又是千差萬別,難道設計就沒有一個通用法則了嗎?,就像地球上那麼多紛繁複雜的物體,但是他們都逃逸不了一個共性,那就是受萬有引力影響,當然這是題外話。

言歸正傳,當然我的觀點不一定正確,大家可以參考,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巨集觀上來說設計分為三段是常見的,也是較為理想的,拿一副廣告設計來說,焦點最好不要超過兩個,通常來講是把圖行圖案元素設計成為最引人注目的焦點,然後新增醒目的標題(適當時候加入副標題,副標題要小,作為輔助),最後就是新增商家資訊如LOGO之類等等(視覺度位於第三層級)。

下面舉例佐證:

這樣做出來的東西,沒有違背原則,因為人們喜歡看比較肯定的東西,似是而非的東西容易被忽略,也不是什麼死板,畫面的活躍度關鍵在於圖案和標題怎麼處理得活躍有個性,在這個方向上發揮,而不是隨意的增加過多的焦點,當然這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只是一般問題的歸納!喜歡我的觀點的,可以多支援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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