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拌和過程結束時,如果混合料的含水量不足,應用噴管式灑水車(普通灑水車不適宜用作路面施工)補充灑水。水車起灑處和另一端調頭處都應超出拌和段2m以上。灑水車不應在正進行拌和以及當天計劃拌和的路段上調頭和停留,以防區域性水量過大。
灑水後,應再次進行拌和,使水分在混合料中分佈均勻。拌和機械應緊跟在灑水車後面進行拌和,減少水分流失。
灑水及拌和過程中,應及時檢查混合料的含水量。含水量宜略大於最佳值。對於穩定粗粒土和中粒土,宜較最佳含水量大0.5%-1.0%;對於穩定細粒土,宜較最佳含水量大1%-2%。
在灑水拌和過程中,應配合人工揀出超尺寸顆粒,消除粗細顆粒“窩”以及區域性過分潮溼或過分乾燥之處。
混合料拌和均勻後應色澤一致,沒有灰條、灰團和花面,即無明顯粗細集料離析現象,且水分合適和均勻。
原作者: 無損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