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土地出讓使用年限分別有如下幾種?

許多購房者在購房時往往會以為自己所買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取得產權證或土地證的時間算起的。甚至不少購房者可能根本就沒有重視過土地使用年限,70年、 50年,顯得很漫長,換上誰也不知道50年之後,世界會是一個什麼模樣。經售樓小姐稍微引導一下,就能打消購房者的顧慮。 購房者可以為了小小的折扣通宵排隊,卻從來就沒有人對使用年限提出質疑。購房者可以為了某一處牆面滲水而要求開發商退房賠款,卻從來沒有購房者因為使用年限非正常範圍的不足而上訴至法院。  

什麼是土地所有權    對於土地所有權,大家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土地歸國家所有,國有土地可以出讓使用權。任何一塊土地的招標、掛牌、拍賣、轉讓都只是轉讓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通過任何一種形式取得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有年限限制的,並非永久使用。開發商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有償方式獲得的僅是這塊地有時間期限的使用權,一旦土地使用期滿,國家將收回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也就是說,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不僅國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築等物也歸國家所有。    

土地使用年限從何時開始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四年前開始算的,你購買了這套房屋,在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4年。當然,商品房的實際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達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個房地產專案整個開發流程下來,即使一切順利也往往需要兩三年時間,可以說,實際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內,都可視之為正常情況。但造成年限"縮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況要區別對待,有些原因是客觀因素造成的,有的則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例如開發商閒置土地不及時開發。針對此類土地,杭州市今年已經採取了措施,對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房地產專案用地,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非佔用耕地的長期閒置的房地產專案用地,也要依法進行處理。     另外,提醒購房者應該注意的是,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開發商必須將竣工時間、交付時間、入住時間等重要的進度安排明確告知購房者。並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約定延期交付賠償金額,如遭遇延期交付,購房者可以要求賠償。   

中國的土地出讓使用年限有哪幾種     一、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娛、旅等盈利性專案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五、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六、農民房(這類房子,通過一種集資房的形式,變相地流到了市場,也就是經常聽到的集資房、農民房)。這類土地多數是永久性用地。因為農民的耕種土地被用作了工業發展,為了保證沒有了土地的農民生活,go-vern-ment將這類農民用土地,供給農民永久性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早期的房地產市場並不成熟,許多城市都曾出現過一些商品房只有50年的使用權問題。還要提醒購房者的是,最近兩年冒出的許多新商品房種類,如單身公寓、產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並廣受各買房者的歡迎。不過,在買這些房屋之前,您有必要搞清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    就房屋用途而言,主要有住宅、商業、辦公、商住等幾種。用途不同,房價是有所差別的。在此,購房者要特別留心的是商住用途的房屋。一般來說,商住樓是指整棟樓房中既有商用的房子,又有住宅用途的房子,而樓內每一套房子只能有一個用途,要麼住宅,要麼商用,不能兼具住宅、商用兩種用途。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就房屋用途的條款詢問清楚,約定明確。另外,只有住宅用途的房屋,購房者才能把戶口遷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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