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婚姻自主權,婚姻自由與婚姻自主權有什麼?

現實生活中,往往出現很多幹涉雙方結婚或者離婚的事件,其實,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在法律上,當事人雙方擁有婚姻自主權。那麼,到底什麼是婚姻自主權?婚姻自由與婚姻自主權有什麼區別呢?下文將一一講述。

一、什麼是婚姻自主權

婚姻自主權,一般是指公民自主決定自己婚姻狀況,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權利。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不論採取什麼形式,也不論與當事人的關係如何,不論是他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別的親屬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是侵害婚姻自主權的行為,當事人有權請求法律保護。

二、婚姻自由與婚姻自主權有什麼區別

(一)首先,性質不同。婚姻自由是價值層面的評價,而婚姻自主權是事實層面的權利。 所謂婚姻自主權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規定,自己作主決定其婚姻的締結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強迫或干涉的人格權,婚姻自主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屬於事實層面的權利。婚姻自由體現的是自然人對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是婚姻內在價值的體現,是婚姻的題中之義和價值評判。

婚姻自由是對婚姻自主權的肯定和界定。就其性質來說,婚姻自由是對婚姻自主權的肯定;就其範圍來說則是對婚姻自主權的界定。有了婚姻自主權並不等於婚姻自由。由於經濟基礎的影響,婚姻自主權並不必然導致事實的婚姻自由,結婚如此,離婚也是如此。

(二)其次,特點不同。婚姻自主權更多的是具有法律屬性,而婚姻自由更強調倫理色彩。 婚姻自由是一種制度,婚姻自主權是一種權利。現代社會中,由於婦女在家庭中所處的是經濟地位以及生兒育女、操持家務等過多的家庭責任、義務,如哺乳、貞操義務等,因此,婚姻自主權常常無法落到實處,故需法律予以明示。而婚姻自由常常是一種倫理價值選擇在實際的結婚、離婚中,易受觀念、傳統的衝擊。

(三)再次,婚姻自主權必須以真實的合意為基礎,婚姻自由卻不盡然。婚姻是一種契約,也是一種法律行為,而且是一種最重要的法律行為,因為它決定了兩個人終身的肉體和精神的命運。婚約是指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對婚姻關係的事先約定,亦稱婚姻的預約。婚約的成立稱定婚或訂婚。婚姻是否為契約,取決於婚姻是否具有契約的本質特點。

以上就是有關什麼是婚姻自主權以及婚姻自由與婚姻自主權有什麼區別。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神聖而又美好的事情,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加以干涉阻撓。而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往往沒有維權意識,篤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在少數。其實,這個時候更加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委託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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