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家排行老六,上面有三個哥哥,兩個姐姐。在爸爸七歲的時候父母相繼離世,哥哥姐姐們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家庭的哥哥姐姐們沒有了多餘的精力去照顧爸爸,爸爸便開始了四處闖蕩的生活。爸爸去過很多地方:東北、昆明、內蒙等等。雖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爸爸當時畢竟還是個孩子,他也渴望回到家鄉。後來終於如願以償爸爸來到了坊子,因為在這他有一個表哥,經過多方尋找他終於找到了這個從未見過面的表哥。爸爸將他的大體情況跟表哥介紹了一下,表哥見他可憐便將他留在了自己家裡。沒過幾天爸爸的表哥在他上班的煤礦給爸爸謀了一份差事,煤礦上的工作很危險,但是為了賺錢爸爸也顧不了那麼多了,剛滿十五歲的爸爸便在煤礦開始了他的工作生涯,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方法/步驟
媽媽在家排行老大,外祖父也是煤礦工人,外祖母在家照顧孩子、種地。家裡還有兩個妹妹一個弟弟。雖然日子過的清貧但是好在可以解決溫飽。媽媽是村子裡出了名的美人,不僅人長得漂亮,個子在女人中也算是比較高的了。但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媽媽在十幾歲的時候去山上幹活傷了腿,造成左腿的殘疾。雖然這樣但是媽媽並沒有因此而一蹶不振,媽媽更加積極樂觀地去生活。因為媽媽一直堅信一句話,沒有什麼困難是過不去的,只要過去了一切事情都會變好的。傷了腿的媽媽沒有辦法出去上班,只能在家裡幫外祖母幹些家務,照顧弟弟妹妹。媽媽十七歲的時候外祖母便開始給媽媽找婆家,媽媽雖然反感但是還是不得不聽從外祖母的安排。有次媽媽實在憋不住了便哭著問外祖母說:“媽我這麼小您就給我找物件,您是不想要我了嗎?”為了不再讓外祖母給她找物件媽媽每天都用那根健康的腿蹦著幫家裡幹家務,幫家人做飯。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媽媽總會自己躲在被子裡哭泣,她不想成為家裡人的負擔。過了不久外祖父便帶著媽媽去濟南換上了假肢,剛剛戴上假肢學著走路媽媽非常的不習慣,假肢經常會把媽媽的腿磨破,但是儘管這樣媽媽依然咬牙堅持著,腿上磨破的地方長好再被磨破,就這樣周而復始媽媽的腿上磨出了老繭,媽媽也漸漸適應了用假肢走路。
十九歲那年,鄰居上門找外祖母說“我給你家老大相中了個物件,小男孩長得挺好,就是個不高,在煤礦上上班,人也挺好的,你們要願意我就給你們說說”就這樣我爸媽他們見面了,見面以後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了媽媽,媽媽也並沒有隱瞞她腿部有殘疾這件事。媽媽覺得我爸這個人很誠實,雖然沒有父母但是說話做事都很有分寸,為人也不錯。我爸覺得我媽雖然腿部有殘疾但是她並沒有隱瞞,人長得也漂亮。所以倆人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本以為事情就會這樣順利發展了,但沒想到我外祖父母得知我爸沒有父母家裡也沒有錢,便極力反對我爸媽交往,並告訴我媽如果跟我爸交往就不在認我媽。但是媽媽態度堅決,因為媽媽覺得爸爸人很好,說話做事都很得體,並不比那些有父母的差在哪裡,媽媽也覺得雖然爸爸現在沒錢但是隻要他腳踏實地認真工作錢總會有的。因為這件事媽媽在家裡沒少挨欺負,有一次舅舅因為這件事還把媽媽打了。全家人都不看好爸爸,都不希望媽媽跟爸爸在一起。
後來媽媽一再堅持,外祖母終於同意了這門婚事。爸爸和媽媽在村裡自己蓋了一間小房子,房子連個屋頂都沒有到了晚上一擡頭都能看見星星,結婚的時候外祖母只給了媽媽六床被子其餘什麼都沒有,爸爸的表哥從自己找了一張床給了爸爸媽媽,媽媽用爸爸每個月開的工資攢下得錢置辦了鍋碗瓢盆,置辦了結婚用的糖,瓜子等。結婚那天爸爸的表哥找人借了幾輛車載著爸媽回爸爸的老家辦了一個簡單的婚禮。媽媽跟爸爸結婚的時候爸爸連一套像樣的房子都沒給媽媽買,甚至說連一件像樣的結婚的禮服都沒給媽媽買。一直到現在爸爸對媽媽還心有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