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業年度報告公示
工具/原料
《年度報告書》(網路直接填報,無需下載表格)
線上申報地址:
申報條件
在福建省內註冊登記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的企業自下一年度起報送年度報告。
2013年度報告時間從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2014年度報告從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報送2013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再報送2014年度報告並公示。在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按照要求申報並公示了2013年度報告的,不再重新申報和公示。
企業發現年度報告公示資訊有誤的,應當在該年度報告報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時更正。更正前後的內容同時公示。
申報材料
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
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資訊;
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
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
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可自主選擇公示內容包括:
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資訊。
上述(1)(2)(6)項內容為企業報送年度報告時的即時資訊,其他內容為截止到企業所報告年度12月31日的資訊。私營企業還需另外申報就業再就業、非公黨建資訊(不公示)。
辦理流程
網路填寫-網路報送-網路公示
法定期限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辦理機關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全省工商系統辦理地址及聯絡方式: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