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美國商務簽證?
美國商務簽證也稱B-1簽證,B-1簽證頒發給赴美從事短期(1~6個月)商務活動的外國申請人, 持證人可以在美國從事協商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等。
美國商務簽證(B-1簽證)是美國每年簽發得最多的簽證,又同時是拒籤率很高、入境審查嚴格的一種簽證,而且限制也較多。主要是:居留期限短。一般是3個月到6個月。
審查嚴格。持美國商務簽證(B-1簽證)入境者如果被移民官有所懷疑,可能會受到額外的審查,以確定持證人赴美的目的,這些包括要求入境人提供赴美活動的證明材料,查實美國境內有關業務物件,以及出示在美期間費用支付能力的證明等等。如果不符要求或仍有疑問,則可能被拒絕入境。
申請流程
1、填寫線上DS-160非移民簽證申請表,並打印出帶有條形碼“確認頁”。
【注意事項】:所有申請人包括兒童都必須線上提交DS-160表,並在去使領館面談的時候帶好列印清楚的“確認頁”。 確保所有資訊均填寫完整且正確無誤再提交,提交後無法進行任何更改,要牢記DS-160編號以便預約面談時間。
2、支付簽證申請費。
【注意事項】:支付完成後,要列印收據編號並妥善保管。一旦丟失,將無法替換。如不提供收據編號,將無法進行預約。
3、預約面談時間。
預約需要提供的材料:(1)護照號碼;
(2)簽證申請繳費收據上的編號;
(3)DS-160確認頁上的十(10)位條形碼編號。
4、到預約地點面試。
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使/領事館進行面談。請隨身攜帶一份預約單列印件、DS-160確認頁列印件、一張最近六個月內的近照以及所有新舊護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請將不予受理。
注意:大使館簽證處不允許攜帶食物以及任何液體,包括飲料。也不允許攜帶任何電子裝置包括手機,因此建議除了鑰匙、錢包和簽證申請資料夾外,不要攜帶任何東西。在面談中誠實是非常重要的,錯誤引導,說謊/或者出示相關虛假材料都可能導致永久拒籤。
5、領取護照和簽證。
如果簽證獲批,護照和簽證將寄送至預約面談時選擇的指定地點。
所需材料
1.有效護照:如果您的護照將在距您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或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簽證簽發頁, 請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2.DS-160表格確認頁:請在上面註明您名字的電碼、中文姓名、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請將您的表格確認頁豎著列印在A4紙上。面談時請攜帶打印出來的DS-160表格確認頁,不要使用傳真的確認頁。
3.一張照片:於6個月內拍攝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詳情請見照片要求。請用透明膠帶將您的照片貼在護照封面上。
4.中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紹信(需註明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申請人的職務、赴法目的和回國保證)和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和翻譯件)。
5.邀請信原件: 如果您受邀訪問美國的某位居民,那麼提供下列資訊將對您的申請有所幫助:邀請人資訊、訪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時刻表。如果您只是單純赴美旅遊,那麼您無需出示邀請信;
6.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7.含有以前赴美簽證的護照,包括已失效的護照。
8.能夠說明您為何一定會返回中國的證據: 出示經濟、社會、家庭或其它方面對您具有約束力的檔案,以幫助您證明您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有意返回中國。由於個人情況的不同,申請人應出示的證據也各不相同。下列檔案可以幫助簽證官評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國:戶口本、身份證、僱傭證明、能客觀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資單、上有正常規律的存取記錄的存摺等。
9.個人情況:需提供個人英文簡歷、個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或暫住證居住證原件。
10.資金證明: 證明您有能力無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個期間的費用。例如能客觀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資單、上有正常規律的存取記錄的存摺等。(注意:請不要出示銀行存款證明單。存款證明單對簽證申請沒有幫助。)
11.如果您赴美進行商務活動: 請考慮攜帶下列資訊前來面談:您將訪問哪裡、會見哪些人員、會見過程中將討論哪些內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國購買哪些產品。下列檔案可能會對申請有一定幫助:美國合作方出具的詳細邀請信,說明申請人的訪美目的;與美國合作方簽訂的合同或其它協議;將赴美檢測或購買的機器、軟體或其它裝置的相關資訊,如產品宣傳手冊或產品目錄等。
免面試條件
(1)上次申請的美國一年多次的簽證,並且申請人持簽證赴美國且在停留期內出境;
(2)這一次申請的時間距簽證失效日期的48個月之內,且申請人獲得美國簽證後沒有被美國拒簽過;
(3)上一次申請美國簽證沒有被領館調查過;
(4)兩次申請的目的是一樣的;
請注意以上材料並非毫無遺漏,在面談時出示以上檔案也不能確保您獲得簽證。您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以便能夠在面談時合理解釋您的訪美目的和回國理由,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陳述。
注意事項
1、申請人赴美是短期的,在簽證到期前會離開美國;
2、申請人在自己的國家有固定住所、職業或事業上的牽掛,或者在財產、家庭、社交、 文化方面有根深蒂固的聯絡,從而使其必須自美返國;
3、申請人赴美純粹是出於商務的需要,其旅程的安排也符合這一商務活動;
4、申請人往返美國的旅費及在美的費用都準備妥當,不必在美國工作;
5、申請人在美期間不會從事犯罪或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