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駕車,應及時瞭解一些優先通行順序的知識,以免出現事故糾紛
方法/步驟
干支線車輛之行駛
1. 車輛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警察執行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輛應讓幹線道車先行。
2. 車輛行至未劃分幹、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同向
車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同一車道時,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應先行。若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對向
1.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彎之車輛,於轉彎須進 入同一車道應讓左轉彎之車輛先行。
2. 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且開始轉彎,直行應讓轉彎車先行。
行人道
遇到行人,都要避讓
圓環
汽車行近圓環路口,應讓內環車道先行; 汽車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圓環)車道之車輛優先通行。
避讓
1. 遇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蹤急駛。
2. 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教練車時,應予禮讓。
山路
在峻狹坡道行駛時,下坡車輛應讓上坡車輛先行,若上坡車輛上在坡下則應讓以駛至中途之下坡車輛駛過後再行上坡,在山路行車時,靠山壁之車輛應讓道路外緣之車輛優先通過,違者均處罰緩。
橋樑
1. 行經單車道的橋樑及隧道,不得會車。
2. 車輛通過雙向車道之單車道橋樑時,應先暫停並視情況,待一方來車以近燈,一方停車燈或手勢表示允讓後他方使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