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解析美國“買房簽證”?

今年10月,美國國會兩名參議員又稱,將提起一項跨黨派聯合議案,以刺激一蹶不振的美國樓市,進而拉動其他產業。議案提議,在美國購買總價50 萬美元以上住房的外國人可以獲得居留簽證。具體而言,外國人可以用50萬美元購買一套自住住宅(包括公寓、聯排別墅、獨棟別墅);也可以購買一套25萬美 元以上的自住住宅,再投資25萬美元到美國房產領域。之後,購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獲得美國政府頒發的3年期有效居留簽證,此後還可以續簽。

這個議案聽起來不錯,因為它不需要投資經營,風險看起來不高。但這項議案附加了許多苛刻的條款。首先,50萬美元必須全部為現金,不可以向銀行 貸款或者分期付款;其次,購房者每年最少要在美國居住180天以上並完整繳納各類稅費;第三,獲得的只是臨時居留簽證,不是工作簽證,不能隨便在美國工 作;第四,買房者並不能享受到美國一些諸如醫療補助和社會保險之類的福利待遇。兩位提出議案的參議員稱,這個賣房子議案有很多好處。它既拿了外國人的錢,又不會讓外來移民擠佔美國脆弱的就業市場,美國政府也不用為這些外來 戶掏腰包買保險。美國有輿論稱,這項議案簡直就是為一些中國富人"量身定做"的,瞄準的不過是他們口袋中的錢。但就是這麼一個帶有明顯目的性的議案,不少 中國人還是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新浪微博做了一項調查:"如果你有50萬美元,願意在美國買房獲得綠卡嗎?"結果,有66%的被調查者表示願意,還有 9%的表示"無所謂",只有26%的人明確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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