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康有序的商業合作環境,防止代表公司辦理業務的管理人員、商務員工、技術人員及代表等從承諾人及承諾人的員工、代理人、代表,直接或間接獲取任何不正當利益,防止侵害公司及員工合法利益的行為的發生。
方法/步驟
承諾人保證承諾人及承諾人的員工、代理人、代表,不主動或被動實施下列行為:
1、以贈與或其他方式給公司員工現金、禮品、有價證劵等物質利益
2、為員工報銷其任何私人支出的費用
3、創造任何條件為公司員工提供非工作便利
4、邀請員工參與任何宴請、娛樂、消遣等活動
5、為員工的近親屬提供本條所列的各項禁止行為或為其開展盈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任何便利或幫助
6、自己或支使他人以任何變相的方式規避承諾義務
7、對公司及公司員工實施任何可能侵害公司及公司員工的財產、名譽、聲譽、商譽的行為
8、其他侵害公司及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民事違約、治安違法、刑事犯罪行為。
如承諾人及承諾人的員工、代理人、代表實施了本承諾書第一條所列的任何行為,公司有權隨時終止與承諾人之間的所有業務關係,並有權單方解除雙方簽訂的任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並且承諾人應向公司支付違約金50萬元或按承諾人與公司已發生全部交易金額的20%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以較高者為準),並向公司返還因此從公司所獲得的全部利益。如公司及公司員工因此手動損失,承諾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且公司主張本承諾書項下的權利而支付的律師費亦由承諾人承擔。
如承諾人實施了“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短斤缺兩,偷工減料”的行為,公司有權隨時終止與承諾人之間的所有業務關係,並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簽訂的任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因承諾人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同意賠償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並按以下方式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公司有權直接從貨款扣減承諾人應承擔的違約金)。
1、如承諾人實際供貨數量少於送貨單載明數量的,除應根據公司的要求補足數量外,當月第一次短缺,應向公司支付違約金500元,第二次支付違約金1000元,第三次及以後每次應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承諾人向公司提供假冒偽劣商品,承諾人應按二年內向公司所提供商品總價的10%,或該假冒偽劣商品所對應的合同/訂單/結算書中約定的價格的10倍(以價高者為準)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並應承擔退、換貨及損害賠償的責任。
3、如承諾人向公司實際供貨商品的規格、型號、品牌、質量等與合同/訂單/結算書不符,除應按公司的要求辦理退、換貨外,還應按實際供貨產品與合同/訂單/結算書確定商品之間差價總額的10倍計算違約金。
4、作為施工單位的承諾人,應如何向公司申報工程量。若雙方共同簽字審定的工程量低於承諾人申報的工程量10%以上時,視為承諾人虛報工程量,承諾人應按以下標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承諾人一年內在公司施工的工程總價款X8%。工程量經雙方審定結算完成後,若審定的工程量經公司再次稽核或審計發現有差異的,公司有權視差異程度追溯承諾人三年以內在公司實施的所有工程款來計算違約金:違約金=稽核差異率X承諾人三年內在公司施工的工程總價款。
承諾人保證,如發現公司員工及其親屬直接或間接地向承諾人或承諾人的員工、代理人、代表,索要錢、物或物質利益的,應當立即向公司審計部舉報。
承諾人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任何合同,並對承諾人的分包、協作隊伍,材料供應商,員工、代理人、代表進行有效的管理,保證上述人員遵守本守法誠信承諾書的約定。
承諾人同意本承諾書適用於承諾人與公司之間的所有的業務及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
承諾了同意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任何與本承諾書相關的訴訟均由中國XXXXXXX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注意事項
需要加蓋公司的公司和法人印鑑章。
應明確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