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收到結果,最後一張超速罰單成功免除。關於這篇日誌,有幾點需要補充
1. 經過自身的驗證,TICKET ASSASIN的說法基本準確,寫信ARGUE比較有效
2. 今天為止這個日誌被分享1855次。其中有幾位同學回覆大意是這種逃避罰單的做法是錯誤了,做錯了事情就要虛心接受懲罰,並把其昇華為‘中國人的劣根性’這個層次。我還和其中一位言辭犀利的同學發生了幾句爭吵,在這裡我道歉了。對於這種說法,我不同意,中國人的自身修養很多時候是過高的,有時甚至犧牲了自己的合法權利。對於我本身的案例,我在一處沒有人的高速被警察抓住,說我開到了91。首先,警察不一定守法。我開車的區域路況一般,我當天身體不適,我強烈懷疑我的車速達到91,我覺得路況並不支援,警察的測速儀可能有問題。其次,警察不一定懂法。我開車的區域是下坡,屬於‘超速陷阱’區域,如果不是車速很過分,警察不可以在下坡給我開超速罰單,這是州府近年的新規定,警察不一定了解。再次,我車速超過65不一定違法,有若干條法律可以允許車速超過當地限速。我以上的每一條論據都合理合法。所以說,不要盲目的覺得自己做錯了事情。美國是法制社會,要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當然,為求自己心安喜歡交罰單的同學可以自便。
祝大家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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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背景:幾個月前,我女朋友開著我的車,一週內在同一個路口吃到三張右轉罰單(紅燈右轉沒有停穩),每張480美元。經過幾個月的較量,今天全部免除。給大家分享一些經驗。
1. 安全駕駛,儘量避免罰單,ARGUE的可能性越來越小。美國城府的財政狀況是很差的,加州政府已經修改了法律,法官已經沒有權力減少罰金數額。可以ARGUE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
2. 如果吃了罰單,一定要ARGUE。50幾塊的停車罰單建議交錢,不值得費事。MOVING VIOLATION是一定會過百的,一定要ARGUE一下,無論你是否真的違章。最好的方法是寫信, TRIAL BY DECLARATION,這裡要說明的是,出庭ARGUE的話,警察也要到場,但是警察到場是有獎金的,所以多數情況警察會到場,但是寫信則不然,你寫信申訴,警察也要寫信回覆,但是寫信沒有獎金,根據統計,寫信ARGUE,有30%的可能性警察根本不回覆,你就直接勝訴。如果寫信敗訴,依然可以要求出庭TRIAL BY COURT,出庭唯一的勝算是警察不到,你大概可以要求3次EXTENSION,這樣離你的罰單大約就過了半年多了,警察不出庭的可能性也會增大,根據統計,30%的警察不會到場。所以說,無論是否違章,如果用這個方法,被罰的概率最多是0.7*0.7=0.49<50%。
3. 有罰單一定要回復,ARGUE要採取正當的方法。這是我這次犯的最大的錯誤。關於右轉紅燈罰單,首先你可能不知道自己被拍了,也沒人證明你收到了罰單,因此網上盛傳可以直接IGNORE罰單,也不要上網查詢,不留任何資訊。因為紅燈拍照系統是第三方公司在操作,而不是警局或者法院,所以即使你的賬戶上有OUTSTANDING BALANCE,他們在法律上對你也沒有辦法。這樣也就逃過了罰單。(***再次宣告,以上是錯誤做法***)也許一開始有人通過這個方法逃過了 罰單,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不交的罰單會被立即轉到討債公司,480的罰單變成780一張,而且對方警告如果再不交就把資訊發給信用機構,搞壞我的信用。所以對於網上的資訊自己要有判斷,即使網上的說法好用,可能是那些破罐子破摔的老墨的計量,我們以後還要在美國發展,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於我的CASE,我很幸運,開車的是我女友,而我是車主,所以我只需要上庭說明我不是司機即可免除罰單,法庭無權讓我說出誰是司機。注意:這裡很重要,這種情況一定要出庭和法官談,而不能和警察談。在美國,警察為了辦案是可以恐嚇你說出一些資訊的,而如果寫信,對方會給你寄來一個表格,要求你公佈司機資訊(他們不會告訴你你不必填寫),唯有出庭,法官必須依法辦事。所以只要是這個原因出庭的,法官都知道你已經做過功課,會直接免掉罰單,壓根不會多問。我這位法官更搞,和我說:替我向這位女孩問好。
4. 關於TRIAL BY DECLARATION。 切記,不要自己寫,一定要去專業網站找模板。比如TICKET ASSASSIN,有很多模板。他們的收費方式是建議你交25美元使用這個服務,不交也可以。我強烈建議大家交錢,正是這些熱心人的工作才讓我們免掉了罰單,付點錢是完全應該的。(其實這部分是ARGUE的核心,但是網站資訊非常完善,我就不贅述了)
5. 關於出庭程式。基本要去兩次,第一次只是去說一句是否有罪,有罪給錢,無罪下次來具體解決。但是如果無罪原因很顯然,比如I AM NOT THE DRIVER, 會直接免除罰單。注意:上庭是請自帶後所有相關檔案,法官不一定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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