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店的人工照明分為基本照明、特殊照明和裝飾照明。(1).基本照明指專賣店為保持店堂內的能見度,方便顧客選購商品而設計的照明燈組。目前...
方法/步驟
(1).基本照明
指專賣店為保持店堂內的能見度,方便顧客選購商品而設計的照明燈組。目前專賣店多采用吊燈、吸頂燈和壁燈的組合來創造一個整潔寧靜、光線適宜的購物環境。燈具設計的原則是燈光不宜平均分佈,要突出重點,突出商品陳列部位,部的照明度要達到一定要求。
(2).特殊照明
也叫商品照明,這是為突出商品特質,吸引顧客注意而設定的燈具。如在出售珠寶金銀飾品部位,採用定向集束燈光照射,顯示商品晶瑩耀眼、名貴華麗;在時裝出售位置,則採用底燈、背景燈,顯示商品的輪廓線條。
(3).裝飾照明
這是專賣店現場廣告的組成部分,用霓虹燈、電子顯示屏或用旋轉燈吸引顧客注意。一般而言,專賣店燈光照明應不同位置配以不同的亮度,縱深處高於門廳,陳列商品處於高於通道,這樣可以吸引顧客注意。
廣州行潤裝修就跟大家來分析專賣店照明設計應該注意哪些內容哪?
(1).專賣店的門面入口部分燈光要明亮,突出專賣店形象,給人良好的第一印象,並注意與周圍其他專賣店的區別。
(2).注意專賣店入口與店內的照明關係,應給人以引導易進的感覺,從入口看進去,特別應造成店內深處正面輝煌明亮的氣氛。
(3).光源的顯色性必須良好,應選用顯色性高、光束溫度低、壽命長的光源,如熒光燈、高顯色鈉燈、金屬鹵化物燈、代壓滷鎢燈等。
(4).注意專賣店環境照明與商品的區域性照明、重點照明的關係,使之達到既有環境氣氛又能強調商品的目的。
(5).要掌握顯色性和照明環境的關係。對自然光源下的商品,應選用顯色指數高的光源;對室內照明環境下使用的商品,應選用白熾燈、熒光燈或二者的混合光作光源。
(6).專賣店的功能性照明設計宜採用非對稱配光燈具,並能適應陳列櫃檯佈局的變化,可選用光槽與照明燈具組合並配以導軌燈或小功率聚光燈的設計方案。
(7).在專賣店照明設計中,一般照明可按水平照度設計,對布匹、服裝以及貨架上的商品則應考慮垂直面上的照度。
(8).專賣店照明裝置的位置和方向宜考慮變化的可能性,以適應不同商品的變化。
(9).對於玻璃器皿、寶石、貴金屬等類的陳列櫃檯,應採用高亮度光源;對於肉類、海鮮、水果等櫃檯,則宜採用紅色光譜較多的白熾燈。
(10).對於立體商品(如服裝模特等),燈具的位置應使光線方向和照度分佈有利於加強展品的立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