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內退)的補貼收入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呢?
工具/原料
提前退休的補貼
方法/步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國稅總局公告(2011)6號,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內退)的個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的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計稅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注意事項
必須是未達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
如果不符合以上的條件,千萬不能用此公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