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價、上家審稅、下家稅務申報
地點:交易中心二樓,首先取號,諮詢臺會同時發三個號,分別為核價視窗、上家審稅視窗、下家審稅視窗用。可同一天完成。
1、核價(東廳):
買賣雙方中,各自任意一人到場。驗房產證原件、買賣合同原件、到場人身份證原件,驗後返回,視窗不收走任何材料。視窗會出具二份打印出的核價單,買賣雙方分別簽字,一份由賣方留存,一份由買方留存,各自辦理審稅之用。
2、上家審稅(東廳)
核價完畢,上家先審稅,需填營業稅申報表(1份)、個人所得稅申報表(2份,一份為轉讓表,一份為申報表,申報表賣方有幾人則分別填幾份)。所有賣方人員必須親自到場簽字,需提供買賣合同原件一份。
一個視窗提交材料完畢,到另一個視窗等待稽核結果。審稅後按稽核結果繳稅,當天可繳。視窗會提供售房發票。
上家審稅時,不需要下家出面。
3、下家稅務申報(西廳)
下家至西廳審稅,提供相關材料。下家審稅時,不需要上家出面。
下家審稅時,需提供戶籍證明、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民政部門出具)。
視窗接收材料完畢後,會提供《原有住房資訊查詢申請表》一份。
二、房屋狀況查詢
下家持《原有住房資訊查詢申請表》至一樓進行原有住房資訊查詢。上家無需到場。需於一樓諮詢臺取號。
提供婚姻證明、戶籍證明、身份證影印件。
受理後等五個工作日取查詢結果。
三、下家審稅
持原有住房資訊的查詢結果,交到二樓,等候下家審稅結果。需10個工作日。上家無需到場。
四、產權過戶
下家審稅結果出來後,先取契稅繳納單據,繳納契稅,再憑繳過費的契稅單據取契稅已申報辦理證明、房產稅認定通知書(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稅務部門繳納房產稅,產權過戶之時無需繳納)。上、下家可於同日同時辦理產權過戶。契稅需用銀行卡繳納。
過戶交付的材料: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視窗打印出簽字)、買賣雙方身份證明覆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公證委託書原件(如有)、房地產權證、買賣合同原件、《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住房情況申報表》(如以前未購過房,則房屋套數均填“0”,中介需蓋章)、契稅已申報辦理證明(原件)、房產稅認定通知書(原件)、房屋狀況查詢結果(原件)、買方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婚姻證明或單身證明覆印件(驗原件)、社保單原件(非上海戶籍)。
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據。
五、領取產證
20日後,下家憑收件收據領取產權證。上家無需到場。下家亦可委託他人代領,手寫委託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