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辦理旅遊往來港澳通行證?

如果有上海的居民想要到港澳地區的話,那麼要如何辦理這樣的手續,或者是說是要如何輸通行證呢。今天一起來分享。

辦理要點

1、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申請人本人到當地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遞交申請,不能委託代辦。

2、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元件及複印件。軍人須交驗身份證明。

3、申請人淺藍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規格為48mm×33mm,2寸)建議直接在辦證大廳指定照相館拍攝證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標準。

4、請至少在辦證大廳工作下班前1個小時辦理,以免流程太長不能完成辦理。

辦理機構

【分支機構】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及各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

【諮詢電話】021-28951900(出入境管理局總機)

具體辦理機構的地址、電話和辦公時間請見點擊查看:

辦理程序

【辦理條件】

有常住戶口的本市居民。

【申請材料】

本市居民 港澳個人旅遊或團隊旅遊

(1)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採集出入境證件照。

(2)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為白色)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再次申請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3)申請人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再次申請簽註可免交)。

(4)下列(特定身份)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意見:A.在職和退(離)休的市管幹部;B.各級機關包括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中處級領導幹部;C.涉及國家政治、經濟、完全、商業祕密以及金融、財稅、科研、教學等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D.參照以上規定的在滬中央直屬單位,外省市自治區駐滬單位的工作人員。
首次申請,過期申領、換髮、補發證件的,申請人須親自辦理。單獨申請簽註和不滿16週歲或60週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託代辦(代辦人須提交身份證)。

【辦理方式】
本市居民首次申請、過期申領、換髮、補發證件的,申請人須親自辦理。單獨申請簽註和不滿16週歲或60週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託代辦(代辦人須提交身份證)。

申請表樣表下載:

辦理時間和時限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六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本市居民首次申請、過期申領、換髮、補發證件10個工作日內辦結,單獨申請簽註7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一次有效簽註20元/件;二次有效簽註40元/件

【收費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計價格(2002)1097號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