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知識簡介: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為維護本國主權、尊嚴、安全和利益而採取的一項措施。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實施出入本國國境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一個國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國家旅行、定居、商貿、留學等,除必須擁有本人的有護照或旅行證件外,另一個必備的條件,就是必須獲得前往國家的簽證。否則,是不可能成行的。
工具/原料
簽證申辦所需材料:
護照;
照片;
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
泰國簽證的種類
簽證一般按出入境性質分為:出境簽證,入境簽證,出入境簽證,入出境簽證,再入境簽證和過境簽證等六種類別。
根據申請簽證者的入境事由, 把頒發的簽證分為: 外交簽證、公務簽證、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禮遇簽證、旅遊觀光簽證、工作簽證、留學簽證、商務簽證以及家屬簽證等。
泰國簽證申辦程序
(1)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例如有關自己出生、婚姻狀況、學歷、工作經歷等的證明。
(2)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同時繳付本人照片。
(3)同前往國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見。有的國家規定,凡移民申請者必須面談後,才能決定;也有的國家規定,申請非移民簽證也必須面談。
(4)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准。有少數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轉報國內備案。
(5)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如果拒絕,也會通知申請者。
注意事項
簽證的有效期,是指從簽證簽發之日起到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准許入境,超過這一期限,該簽證就是無效簽證。一般國家發給3個月有效的入境簽證,也有的國家發給1個月有效的入境簽證。
因使館而異。多數短期簽證為一星期左右。加急視情況而定。需要注意的是:絕大多數使館的簽證受理時間是按工作日計算的。非工作日不計。
如果申請人第一次申辦簽證屬於前往國家(地區)按法律規定而被拒絕的,申請人則沒有必要再去第二次申辦。如果第一次遭到拒絕的原因屬於證件材料等方面的,則應該準備齊全部證件材料後再去申辦,或者按使(領)館官員約定的時間再去申辦。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爭取第二次獲得批准。否則,第三次再去申辦,獲籤的可能性就更小了。因此,第一次拒籤後的準備工作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