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已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廣泛運用。在註冊、轉學等過程中,極有可能出現“問題學籍”。那麼,問題學籍有哪些類別,怎樣處理呢?
工具/原料
電腦
網絡
方法/步驟
一、“問題學籍”查看、處理。
1、點擊右上角“學籍管理”:
在左上側出現界面如下:
2、點擊以下的“問題學籍處理”:
3、在“審核狀態”中點擊“學校未提交”:
4、點擊右側的“查詢”:
如果存在沒有處理的問題學籍,下面會出現列表。
5、選中列表中的某個學生,如下圖:
6、選中之後,先後“查看”:
點擊“查看”,得到如下界面:
這說明,這名學生可能曾在“遵義市同濟小學”上過學。如果該生在本校身份證號準確無誤,可以進行“變更”、“佐證”、“刪除”處理。
6、選中之後,進行問題學籍處理。處理方法分為“變更”、“佐證”、“刪除”:
處理原則是:
①“如學生在校但系統內身份證號或姓名錯誤,學校應執行變更操作。”
②“如學生在校且學校認為該生身份證號和姓名無誤的,學校應執行佐證操作。”
③“對於身份證號重複的,如學生已不在該校,學校應按照“人籍一致”原則執行刪除操作。”
在變更或佐證中,按要求“佐證和變更操作均需要上傳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生在校證明和學生戶口簿(或身份證正反兩面或者戶籍部門提供的正在辦理居民身份證件號回執)掃描件”。
二、幾種非在校生的刪除:
(一)系統中學生“其他離校”學生(不在本校)先恢復入學資格後,在綜合查詢裡在校生查詢裡刪除。
1、點擊右上角“學籍管理”:
2、點擊“綜合查詢”:
3、點擊“在校生查詢”:
4、從表中複製學籍號粘貼在“學籍號”後,再點“查詢”:
得到如下結果:
5、點擊如上圖右側的“申請刪除”。就可以刪除該學生。
說明:在點擊“申請刪除”並彈出“申請刪除成功”後,學生還在系統裡。只有教育局的審核,如果教育已處理,則學生自動從本校系統平臺中消失。
(二)本校已轉出一年以上學生聯繫不上、至今還未申請的在綜合查詢裡在校生查詢裡刪除。
方法同上。
(三)本校“輟學”學生的刪除:
1、先在“控輟保學”裡通過“返校”恢復入學資格後,再重新在綜合查詢裡的在校生查詢裡查詢並刪除。
2、選中這名學生:
3、點擊右側的“修改”:
4、選擇“返校”:
5、點擊右上角“保存”:
6、重新點擊“綜合查詢”:
在“在校生查詢”中查詢、刪除。注意:如果“在校生查詢”原來是打開的,則需要先點擊“×”關閉後再點擊“在校生查詢打開”:
不然,剛才保留下來的界面找不到這名剛剛返校的學生。
(四)休學、畢業結業、跨省轉學(轉出),無法刪除:
在操作時,我們要注意“休學”學生不能刪除,如果大意刪掉,今後在復學的時候,就找不到該名學生了。
畢業結業、跨省轉學(轉出)信息還沒有找到刪除信息的方法。因為無法刪除,所以不予理會即可。
注意事項
問題學籍處理要謹慎,要抱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進行。
使用IE瀏覽器8.0到10版本。筆者使用IE11.0試過,暫時無法進行學籍數據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