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新建建築物防雷設施驗收程序
方法/步驟
一、辦理設計審核手續
(一)應提交的資料
1.設計資料(應提供電子文檔)
①電氣總說明;
②建築物基礎防雷平面圖及大樣圖;
③建築物均壓環設計圖均壓環設計圖及大樣圖;
④建築物天面防雷平面圖及大樣圖(包括針、網、帶及其它);
⑤總規劃平面圖(四置圖);
⑥建築物立面圖;
⑦總配電圖;
⑧玻璃幕牆標準層接地平面圖;
⑨玻璃幕牆立面接地平面圖;
⑩強電、弱電設計圖紙和資料。
上述設計資料若屬分段設計,則必須按施工進度提交相應圖紙。
2.大型建設項目應提供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
3.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
4.提交規劃報建審核書、施工資質證、防雷資格證、焊工證(複印件)
5.採用非標防雷產品(各類消雷器、防雷器、避雷器、避雷導體、優化避雷針等)進行設計,必須同時把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證件、設計方案送市防雷所審核。
6.若沒有進行防雷設計,則需帶全套建築、結構、強(弱)電設計圖紙到防雷所審核。
7. 申請單位應將送審資料按統一規格裝訂成冊送氣象主管機構審核
(二)經審核合格後,按廣東省物價局粵費字〔2004〕409號文、《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第050040號的收費標準交納檢測驗收費,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工程概算,同時領取《廣東省防雷設施設計核准書》、《廣州市新建建築物防雷設施檢測手冊》,憑《核准書》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手續。
二、工程驗收
(一)隱蔽部分的驗收
辦理開工手續後,工程施工進度在以下環節時,請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所質監科,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測。
1.完成樁基礎,開始綁紮承臺、地樑鋼筋時;
2.完成地樑澆注,開始綁紮柱鋼筋時;
3.完成柱的澆注,開始首層板筋綁紮時;
4.每隔 層綁紮板筋時;
5.每次均壓環施工(砌牆到外牆窗底部)或焊接完均壓環時;
6.最頂層綁紮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網格時;
7.焊接完天面避雷帶、避雷針時;
8.均壓環與外牆金屬門、窗相連接時;
9.完成對大樓玻璃幕牆等大型金屬物體的等電位處理時;
10.完成低壓配電、供水系統、煤氣管道等設施的安裝時;
11.在安裝大樓冷卻塔、廣告牌等金屬物體時。
(二)工程總驗收
1.防雷設施竣工後,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提前三天通知防雷所進行綜合質量檢測,然後持《廣州市新建建築物防雷設施檢測手冊》,到市(區)氣象局辦理防雷設施驗收手續(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
2.申請防雷設施優良工程評定的單位,須填寫申請表格,經市(區)氣象局派人複審後審批。
三、注意事項
1、《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2000版)(GB50057-94)是強制性國家標準,新建建築物的防雷設計、施工均必須按此規範嚴格執行。下列行為有可能導致建築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擊隱患:
①建築物防雷沒有防雷設計,或未有防雷設計先開工;
②不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設計;
③不按設計施工,施工人員無證上崗;
④防雷隱蔽部分未經驗收便進入下一道工序;
⑤不按“限期整改通知內容要求”及時整改;
⑥工程未經驗收便投入使用。
2、防雷設施驗收完畢後,建設單位應持防雷裝置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等驗收資料交當地建築工程質監站,作為建設工程總驗收的依據之一。
3、對防雷設計圖紙的審核;為甲、乙方提供技術諮詢;對施工隊伍的技術指導及質量監督。工程質量依據對防雷設施各環節的定期檢測數據來確定。
4、新建建築物為綜合性建築物,並涉及到通信、計算機等弱電設備的安裝時,其防雷設計將涉及到氣象、供電、通信、計算機等多個專業的技術規範,設計單位應同建設單位到防雷所技術進行諮詢,確定設計方案,以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費。
5、建築物防雷裝置是全社會防雷的保障,建築物防雷的建設、設計、施工各方面都要遵章守法,共同做好防雷減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