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有幾種??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有幾種?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主要是針對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的編制而言的。編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法,另一種是間接法。

直接法與間接法

所謂直接法,即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總括分類反映來自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採用直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時,有關企業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資料可以從企業會計記錄直接獲得,也可以在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等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整與經營活動各項目有關的增減變動,即通過調整以下項目獲得:

  第一,本期存貨及經營性應收和應付項目的變動;

  第二,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其他非現金支出項目;

  第三,不屬於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其他項目。

  具體運用直接法時,又有工作底稿法和直接計算法兩種。

所謂間接法,即通過將企業非現金交易、過去或者未來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收入或支出的遞延或應計項目,以及與投資或籌資現金流量相關的收益或費用項目對淨損益的影響進行調整來反映企業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量。間接法以利潤表上的淨利潤為起點,通過調整某些相關項目後得出經營產生的現金流量。這些需要調整的項目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計入淨利潤但對經營活動無關的收益或損失,如處理固定資產收益、投資損失等;

  第二類:影響淨利潤但與現金收支無關的項目,如固定資產折舊、計提預提費用等;

  第三類:與淨利潤無關但與現金有關的項目,如購買存貨、支付前欠貨款、收到押金等。

注意事項

直接法的主要優點是顯示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各項目流入流出的具體內容,與間接法相比較,它更能全面地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的現金收支全貌,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於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有助於揭示企業的償債能力、投資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間接法的優點是通過對企業淨利潤與現金淨流量的差異的揭示,有助於分析影響現金流量的原因,進而從現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業淨利潤的質量。所以,我國頒佈的《企業會計制度》一方面要求企業按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提供按間接法將淨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從而兼顧了兩種方法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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