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如何辦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購買哪些房屋可以申請

商品房 (開發商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現住房 (即房改購買產權)

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無產權住房(必須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權作抵押)

拍賣房 (拍賣公司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申請條件

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辦理程序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複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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