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確需借閱時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歸還時及時核銷,違者予以罰款,具體辦法如下:
方法/步驟
l、病案借閱,是醫院內部醫療活動,禁止將病案持出院外,及私自複印。
2、本院醫務人員所需查閱的各種病案,均在病案室內查閱,不得帶出病案室。病案借閱,應填寫病案借閱申請單,科主任簽章同意後方可借閱。
3、再次住院(持再次入院卡)、死亡專題討論的病例可以借出,嚴格按借閱手續等級,借閱時間不得超過5天,超期不還者每天扣取五元錢,白當月科定獎金扣除。
4、病人出院後未完成的病案,要到病案室填補,不得拿出病案室,自通知後3日不來不填者按丙級病歷處理。
5、科研病歷必須在病案室內查閱,不得借出,如擅自塗改、拆開、丟失或損壞,視環節追究其職責。